一种拼车费提前归集的出租车拼车付费方法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535921阅读:178来源:国知局
一种拼车费提前归集的出租车拼车付费方法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拼车费提前归集的出租车拼车付费方法和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1)系统平台:包括用户体系、费用收支体系、《拼车规则》、信息交互、数据分析等。(2)客户端:供拼车人接受《拼车规则》,发布和商定拼车事项,确定买单人和各自拼车金额。然后其他拼车人向买单人转款,拼车生效并实施。(3)车费支付:仅买单人向出租车司机支付车费。由于本发明可以降低乘车费用,将拼车意愿、费用等均予以提前处理,并且车辆合法、安全,因此可以有效提升普通民众拼车出行的积极性,有助缓解高峰期出行难的压力,促进环保。
【专利说明】
一种拼车费提前归集的出租车拼车付费方法和系统所属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出租车拼车出行的付费方法和系统,应用于希望通过拼车达到降低出行费用、解决出行高峰期打车难、节能环保的拼车出行领域。尤其是应用于用户希望体验到便捷、安全感受的拼车出行领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行高峰期打车难越来越频繁出现。德国、新加坡、韩国、荷兰等国家通过允许和鼓励拼车或合乘,来缓解交通高峰期拥堵,和节约能源、减轻污染。在"等车太累,打的太贵,养车太费,还是拼车实惠"背景下,国内各类形式的拼车网站、拼车软件也已不断涌现。北京、苏州等地运管部门也先后发布了合乘相关规则。
[0003]但是,现有拼车出行存在着以下缺点:
[0004]1、硬件成本增加、司机工作量增加:由于拼车乘客可能会同时提出车票要求,必须升级现有计价器才能够满足;付款、打票及说明协商过程等诸多事宜不仅会给司机带来额外工作量,也可能导致其他拼车乘客不满。例如申请号为CN201120370766的出租车拼车计费系统的发明申请,也仍然是沿袭了上车后再付拼车款的方法。
[0005]2、安全隐患及责任界定困难:以哈哈拼车软件为例,其提供拼车服务的车主是否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存在风险;而且,哈哈拼车所提供的查询及互动仅限于车主和乘客之间,乘客间无法查询及互动。一旦发生了意外、危险或者丢了东西,存在责任承担难以界定等诸多原则问题。
[0006]3、规则滥用:出租车司机可能会滥用运管部门合乘规则,例如司机无视已上车乘客意见和感受,途中自行拼客,甚至多收乘客费用等。上述状况的实际案例在媒体上屡有报道。

【发明内容】

[0007]为解决各类拼车方案可能出现的计价器升级成本费用、会给司机带来额外工作量、会给乘客带来不良体验等方面缺点,本发明提供一种拼车费提前归集的出租车拼车付费方法和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I)、系统平台:拼车服务提供方建立专门拼车运营电脑系统、用户体系、费用收支账户体系,明确《拼车规则》,提供数据分析功能,满足用户发布和接收资讯,支付和收取拼车费用,拼车评价和互动分享等相关需求,并同时提供客户端供用户使用。(2)、客户端:拼车各方通过客户端接受《拼车规则》,协商好各自路线、上下车位置,协商好各自拼车金额,并确定向司机总付款的买单人。(3)、拼车费归集:其他各非买单拼车方向买单人转款,拼车系统平台收到各拼车方信息后确定方案生效并反馈各方。拼车方案开始实施,各方等待上车。(4)、车费总支付:拼车各方按照拼车方案上车下车,仅买单人向司机总支付拼车费。拼车服务提供方依据《拼车规则》处理拼车费相关事宜。(5)、其他:拼车结束,各拼车方评价、互动分享等。
[0008]本发明涉及的用户体系、客户端、资讯的接收和发送、费用的支付和收取、点评分享及互动等,都已经是已经成熟的技术。以滴滴打车、快的打车为例,该两公司均已构建实现了系统平台、用户体系、客户端、资讯的接收和发送、费用的支付和收取、点评分享及互动等功能,因此是本发明涉及上述技术的已经实现案例。不同的是,两公司提供的是预约打车应用,不是拼车应用,两系统均未涉及本发明提供的拼车出行涉及到的出租车拼车付费方法和系统。
[0009]本发明其中的系统平台,技术上可以是搭建服务器、客户端、通讯网络、及其他辅助设备等模块的方式实现。
[0010]其中的用户体系,技术上可以是用户通过客户端注册用户的方式实现,并同时创建或关联用户个人费用账户体系,使之具备费用收支功能。
[0011]其中的《拼车规则》,技术上可以是通过客户端推送的一段文字的方式实现。用于提醒用户应当履行的拼车责任和义务、尤其是拼车费提前归集的相关约定,以及针对例外状况提前明确处理规则等,并交由用户确认同意。
[0012]其中的客户端,技术上可以是用智能手机下载专门APP的方式实现。用户仅需下载即可使用其浏览、推送、接收功能。
[0013]其中的拼车、付费的协商,技术上可以是用户通过客户端浏览、推送、接收功能的方式实现。拼车人将各自拼车涉及的路线、时间、金额、付费方式、车票要求,甚至包括自己对其他拼车人提出性别和人数、实时照片等要求,通过客户端彼此协商并达成共识,共识还包括确定由哪位拼车人充当买单人的角色——向司机总付款,其中包括可以由拼车服务提供方充当买单人。拼车人还可以结合客户端提供的语音、图像、GPS地图等更加直观和便捷技术,促进协商过程。系统平台可以根据拼车人的资料予以自动匹配后反馈拼车人。
[0014]其中的拼车费归集,技术上可以是其他拼车人通过客户端向买单人支付归集金额的方式实现。归集金额就是各拼车人商定金额,也就是各拼车人的最终实际拼车金额。拼车费账户体系由系统平台提供,或者由拼车服务提供方联合第三方或多方合作建立。当然,拼车费归集也可以采取定金模式,那么归集金额就可以小于最终实际拼车金额;而如果同时考虑到可能因堵车等因素导致拼车费出现合理增长和追加,那么归集金额也可以大于最终实际拼车金额,然后多退少补。为了进一步规避意外状况,买单人角色可以由拼车服务提供方承担,拼车费归集账户也由拼车服务提供方设立监管账户,各拼车方先行将拼车费归集给监管账户,然后由拼车服务提供方完成拼车方多退少补和最终付款。以上所述的拼车人按照协商结果支付拼车费的过程,即为拼车费归集过程。拼车系统平台收到各拼车方关于拼车费归集确定信息后,确定拼车方案生效、并反馈各方,拼车方案开始实施,各方等待上车。拼车费归集的完成时间点不仅发生在拼车方案生效前,也发生在拼车方上车前。
[0015]其中的车费支付,技术上可以是买单人采用现金或其他网上支付向司机付款的方式实现。拼车各方按照拼车方案上车下车,仅买单人向司机总支付车费。如果归集金额和实际金额存在差额,则由拼车服务根据《拼车规则》善后处理。
[0016]其中的评价、互动分享,技术上可以是拼车人通过客户端的消息发布及社交功能的方式实现。
[0017]使用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包括:
[0018]1、双赢:除乘客出行费用大幅降低外,拼车会带来乘车路程和时间的增加,因此有助于司机收入的增加。无需改造现有计价器,及沿用一人付费的传统模式等,对司机也是最便宜、最合理的方案。
[0019]2、便捷:由于将拼车涉及的路线、时间、金额、付费方式都提前协商确定。无需司机、拼车人在乘车过程中负担额外的沟通成本。
[0020]3、社会效益:节能环保,有效缓解出行高峰期打车难,有助于提升普通民众拼车出行的积极性。
[0021]4、安全:由于本发明涉及的个人费用账户体系需要在归集环节发生实际金额的支付,因此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账户体系,而真实有效的账户体系在此次拼车支付前都已经履行了账户人身份认证和确认。例如,如果绑定的是银行账户,那么这些账户都已经经过了身份认证。所以,本发明的拼车费提前归集的设计,在方便拼车的同时,对于拼车人提供了额外的较好的保障。
[0022]本发明完全符合现行出租车运管政策。如果需要,技术上还可以将出租车司机一并纳入提前归集拼车费费用体系中。
【附图说明】
[0023]图1是本发明的实施流程示意图。
[0024]图2是本发明的结构组成示意图。主要包括了:①服务器、②客户端、③拼车人、④用户体系和账户体系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0025]图1是本发明的流程示意图,本发明的实施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0026]步骤一:系统搭建:拼车服务提供方建立专门拼车运营电脑系统、用户体系、费用收支账户体系,明确《拼车规则》,提供数据分析功能,满足用户发布和接收资讯,支付和收取拼车费用,拼车评价和互动分享等相关需求,并同时提供客户端供用户使用。
[0027]步骤二:拼车协商:拼车各方通过客户端接受《拼车规则》,协商好各自路线、上下车位置,协商好各自拼车金额,并确定向司机总付款的买单人。
[0028]步骤三:拼车费归集:其他各非买单拼车方向买单人转款,拼车系统平台收到各拼车方信息后确定方案生效并反馈各方。拼车方案开始实施,各方等待上车。
[0029]步骤四:车费支付:拼车各方按照拼车方案上车下车,仅买单人向司机总支付拼车费。拼车服务提供方依据《拼车规则》处理拼车费相关事宜。
[0030]步骤五:其他:拼车结束,各拼车方评价、互动分享等。
[0031]本发明不仅涵盖上述具体实施例的举例说明,本发明涵盖范围还包括:技术上对上述具体实施例予以部分修改、补充、同类替代、术语变化、组合顺序调整等的实施结果,本发明涵盖范围还特别包括:将本发明所述的拼车费提前归集作为其平台一部分的各类实施结果。
【主权项】
1.一种拼车费提前归集的出租车拼车付费方法和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1)、系统平台:拼车服务提供方建立专门拼车运营电脑系统、用户体系、费用收支账户体系,明确《拼车规则》,提供数据分析功能,提供客户端供用户使用,满足用户发布和接收资讯,支付和收取拼车费用,评价和互动分享等相关需求。 (2)、客户端:拼车各方通过客户端接受《拼车规则》,协商确定各自路线,协商确定各自拼车金额,协商确定向司机总付款的买单人。 (3)、拼车费归集:非买单拼车方向买单人转款,拼车系统平台收到各拼车方信息后确定方案生效并反馈各方。拼车方案开始实施,各方等待上车。 (4)、车费支付:拼车各方按照拼车方案上车下车,仅买单人向司机总支付拼车费。拼车服务提供方依据《拼车规则》处理拼车费相关事宜。 (5)、其他:拼车结束,各拼车方评价、互动分享等。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拼车费归集。其特征是拼车费归集的完成时间点不仅发生在拼车方案生效时间点前,也发生在各拼车方上车时间点前。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拼车费归集。其特征还在于归集金额可以是最终实际拼车金额、也可以小于或大于最终实际拼车金额。其中归集金额与最终实际拼车金额的差额,由拼车服务提供方根据《拼车规则》善后处理。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拼车费归集。其特征还在于可以是由非买单拼车方转款给买单人,也可以是由非买单拼车方转款给拼车服务提供方设立的归集监管账户,也可以是由全部拼车方转款给拼车服务提供方设立的归集监管账户。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拼车费归集,其特征还在于可以是两方拼车时的拼车费归集,也可以是多方拼车时的拼车费归集。
【文档编号】G07B13/00GK105894591SQ201410507934
【公开日】2016年8月24日
【申请日】2014年9月24日
【发明人】张旗
【申请人】张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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