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防锁具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8847903阅读:来源:国知局
送第二级广告的广告获取模块。例如,服务提供商发送广告信息,广告获取模块获取广告信息,这样,有利于实现广告定点推送,这里的广告是广义的广告,即广而告之的内容。例如,电信服务商发送第二级广告,通知用户可能发生电话故障,广告获取模块获取第二级广告。
[0049]为了便于政府管理,优选的,所述信息获取装置包括用于接收第三级信息的信息获取模块。例如,政府相关部门发送政府信息,信息获取模块获取政府信息,这样,有利于实现政府的政令下达,尤其适合法律变动。
[0050]为了实现通知信息的强制送达,优选的,所述锁体设置与所述显示装置连接的读取确认装置,用于确认已读取所述显示装置所显示所述通知信息。优选的,所述读取确认装置为一按键。这样,用户只需要按下所述按键,即可确认已读取所述显示装置所显示所述通知信息,从而有利于实现信息的强制送达,例如,小孩上学通知、群防群治通知等;又如,法院传票。优选的,所述锁体设置与所述读取确认装置连接的电控开关装置,用于确认已读取所述通知信息后控制所述锁体进入开启准备状态或关闭准备状态。例如,在读取确认之后,控制所述锁体关闭或者开启所述锁体。
[0051]为了实现通知信息的转发与传达,优选的,所述锁体设置与所述信息获取装置连接的信息发送装置,向至少一预设目标地址以无线传输方式发出所述通知信息。例如,所述锁体在收到通知信息后,向至少一预设目标地址以无线传输方式发出所述通知信息。例如,所述锁体在收到通知信息后,向一个或者两个或者多个管理终端以无线传输方式发出所述通知信息,例如,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优选的,所述信息获取装置与所述信息发送装置集成设置。优选的,所述信息获取装置与所述信息发送装置集成设置为一无线传输装置,例如,所述无线传输装置用于获取通知信息,由所述显示装置进行显示,还用于向至少一预设目标地址以无线传输方式发出所述通知信息。
[0052]为了实现对于锁体的有效控制,例如,所述锁体设置显示装置以及与所述显示装置连接的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用于信息交互控制,并由所述显示装置进行显示。例如,所述锁体还设置无线传输装置,所述控制装置通过无线传输装置获取信息,并由所述显示装置进行显示。又如,所述控制装置还通过无线传输装置以无线传输方式发出信息,从而实现信息交互。优选的,所述控制装置控制这些信息的交互,例如,控制信息的接收、存储、调用、验证和/或发送等。
[0053]为了便于通过所述安防锁具实现金融支付功能,优选的,所述控制装置设置支付模块,用于向目标对象支付和/或收取费用。例如,用户输入目标对象及其费用金额,所述控制装置通过所述支付模块向目标对象支付和/或收取费用。这样,可以实现在互联网的金融交易、代收款项、或者社区的购买服务等,例如淘宝、京东、苏宁等支付;也有利于家里没有现金时,向快递员或者收款员支付和/或收取费用。优选的,所述支付模块设置小额费用支付单元,用于向目标对象快速支付和/或收取小额费用,例如,支付快递费等,应用方便。优选的,所述控制装置设置查询模块,用于查询当前用户的可用支付和/或收取费用额度。这样,方便了用户管理其帐户资产,避免超支超收。
[0054]为了通过所述安防锁具实现账户管理,优选的,所述支付模块设置帐户管理单元,用于设置所述锁具的用户信息以及网络终端的用户信息;优选的,所述支付模块设置绑定单元,用于绑定支付卡信息,例如所述安防锁具设置有管理账户,由其设置绑定单元绑定支付卡信息。为了增强安防锁具的支付功能的安全性,优选的,所述控制装置设置鉴权模块,用于在当前用户具有操作权限时,许可所述支付模块向目标对象支付和/或收取费用,否则不能向目标对象支付和/或收取费用。这样,只有授权用户,才有资格通过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支付模块向目标对象支付和/或收取费用,从而增强了安防锁具的支付功能的安全性。
[0055]优选的,所述支付模块设置第一费用支付单元,用于向预设第一目标对象支付和/或收取费用。例如,所述支付模块设置水电费支付单元,用于向预设水电费目标对象支付和/或收取费用。优选的,所述支付模块设置第二费用支付单元,用于向预设第二目标对象支付和/或收取费用。例如,所述支付模块设置煤气费支付单元,用于向预设煤气费目标对象支付和/或收取费用。优选的,所述支付模块设置第三费用支付单元,用于向预设第三目标对象支付和/或收取费用。例如,所述支付模块设置取暖费支付单元,用于向预设取暖费目标对象支付和/或收取费用。
[0056]又如,一种安防锁具系统,其包括至少一锁具以及至少一管理终端;其中,所述锁具为上述任一实施例所述安防锁具,其具有上述任一实施例所述锁体。例如,所述锁具的锁体设置显示装置及与所述显示装置连接的通讯装置;所述通讯装置与至少一所述管理终端远程连接。所述锁具系统的具体结构与连接关系,如前所述,在此不再重复。
[0057]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还包括,上述各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相互组合形成的安防锁具。
[0058]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技术特征继续相互组合,形成未在上面列举的各种实施例,均视为本实用新型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并且,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安防锁具,包括锁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锁体; 所述锁体上设置有安装槽,用于将显示屏嵌入所述安装槽并固定设置于所述锁体上;所述锁体上还设置与所述显示屏相连接的报警装置;所述锁体上还设置有执手部,位于所述显不屏的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安防锁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为烟雾感应模块、煤气感应模块、漏水感应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安防锁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为撬锁感应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安防锁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手部设置于所述显示屏的左侧或右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安防锁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手部设置有指纹识别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安防锁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上还设置USB输入端口,用于接入外部的USB设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安防锁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锁体还设置与所述显示屏连接的保险装置,用于锁定或使能所述显示屏。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安防锁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锁体还设置通讯装置,用于获取通讯信号,控制所述锁体的开启与关闭。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安防锁具,其包括锁体;所述锁体设置显示装置以及与所述显示装置连接的报警装置。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通过在锁体设置显示装置,能够在锁体显示信息,使得锁体的电子化、智能化成为可能,并通过设置报警装置使锁具拥有报警功能。
【IPC分类】G07C9-00
【公开号】CN204557608
【申请号】CN201520218210
【发明人】郭萌, 刘忠涛
【申请人】郭萌
【公开日】2015年8月12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3日
当前第4页1 2 3 4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