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防盗玻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8890阅读:400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防盗玻璃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材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防盗玻璃。



背景技术:

现代城市发展,城市人口流动性大,家居安全以及公共场所安全日益受到重视。

防盗报警玻璃用途广泛,可应用于店铺的橱窗、房屋的门窗、银行窗户和珠宝柜台等,当遇到非法入侵或是意外损坏时,如能将该情况迅速及时的通知相关人员,则能有效降低损失风险,这就要求对玻璃的情况进行持续性的自动监控,现有的检测方法是在普通玻璃上布置一层金属丝,用一层聚酯胶等胶剂将金属丝粘固在玻璃上,并在金属丝上面再粘贴一层聚酯胶片以绝缘,将金属丝与报警系统相连,即可实现对玻璃的情况进行持续性的自动监控,当玻璃破裂时,金属丝被拉断,报警系统将通过电流变化而感知到该情况。

但是,当不法分子对玻璃局部进行破坏,由于可能未破坏到与报警系统相连的金属丝,因而会导致报警系统不工作,起不到防盗作用,且金属丝影响玻璃整体美观。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制备方法简单,防盗效果更好,更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更高安全性的防盗玻璃。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新型的防盗玻璃,包括玻璃层、镀于玻璃层上的导电膜层、与导电膜层电连的汇流条、与汇流条通过导线电连 的报警系统,所述汇流条包括分别设置于导电膜层相对的两边上的两条。

作为优选,所述导电膜层为TCO膜层、纳米银线膜层、纳米碳管膜层或石墨烯膜层。

作为优选,所述导电膜层的厚度为10-1000nm。

作为优选,所述导电膜层为透过率高于80%的高透过率膜层。

作为优选,所述汇流条设置于所述导电膜层上与长度方向一致的边上。

作为优选,所述汇流条的厚度为1-1000um,宽度为1-100000um。

作为优选,所述导电膜层上背向玻璃层一侧的表面上还设置有保护层。

作为优选,所述保护层为玻璃。

作为优选,所述保护层为保护膜。

作为优选,所述汇流条设置于所述导电膜层上背向玻璃层一侧的表面上。

导电膜层的制备可以通过物理气相沉积(PVD),化学气相层积(CVD),丝网印刷等手段。

汇流条的制备可以通过物理气相沉积(PVD),化学气相层积(CVD),丝网印刷,粘贴等手段。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防盗玻璃在玻璃上镀有导电膜层,当玻璃层遭到破坏时,导电膜层面积变小,其电阻值会在玻璃遭到破坏瞬间增大百倍以上,报警系统检测到导电膜层电阻值的瞬间增大后进行报警。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制备方法简单,防盗效果更好,更安全美观。且本申请的结构稳定,防盗可靠性强,不易在无意状态下损坏。

2、本申请结构简单、加工方便、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玻璃层;2-导电层;21-汇流条;3-导线;4-报警系统。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一种新型的防盗玻璃,包括玻璃层1、镀于玻璃层上的导电膜层2、与导电膜层电连的汇流条21、与汇流条通过导线3电连 的报警系统4,所述汇流条包括分别设置于导电膜层相对的两边上的两条。

所述导电膜层2为TCO膜层、纳米银线膜层、纳米碳管膜层或石墨烯膜层。

所述导电膜层的厚度为10nm。所述导电膜层为透过率高于80%的高透过率膜层。所述汇流条设置于所述导电膜层上与长度方向一致的边上。汇流条沿导电膜层长度方向设置汇流效果好,精确度好,沿所述汇流条的厚度为1um,宽度为1um。

所述导电膜层上背向玻璃层一侧的表面上还设置有保护层。所述保护层为玻璃。所述汇流条设置于所述导电膜层上背向玻璃层一侧的表面上。

导电膜层的制备可以通过物理气相沉积(PVD),化学气相层积(CVD),丝网印刷等手段。汇流条的制备可以通过物理气相沉积(PVD),化学气相层积(CVD),丝网印刷,粘贴等手段。

实施例二:

与上述实施例不同处在于所述导电膜层的厚度为1000nm。所述汇流条的厚度为1000um,宽度为100000um。所述保护层为保护膜。

实施例三:

与上述实施例不同处在于所述导电膜层的厚度为500nm。所述汇流条的厚度为500um,宽度为10000um。

实施例四:

与上述实施例不同处在于所述导电膜层的厚度为300nm。所述汇流条的厚度为200um,宽度为5000um。

本防盗玻璃在玻璃上镀有导电膜层,当玻璃层遭到破坏时,导电膜层面积变小,其电阻值会在玻璃遭到破坏瞬间增大百倍以上,报警系统检测到导电膜层电阻值的瞬间增大后进行报警。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制备方法简单,防盗效果更好,更安全美观。且本申请的结构稳定,防盗可靠性强,不易在无意状态下损坏。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较佳方案,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在不超出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前提下还有其它的变体及改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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