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燃气切断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流量测量部,其测量流过流路的燃气流量;
器具判别部,其基于由所述流量测量部测量出的所述燃气流量,来判别燃气器具;
切断阀,其用于将所述流路切断;
无线通信部,其定期地与外部进行无线通信;以及
通信间隔设定部,其设定所述无线通信部的通信间隔,
其中,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根据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出的燃气器具,来设定所述通信间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没有使用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预先设定的第一规定间隔,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为炉具的情况下,在持续了第一规定时间以上地使用第一规定流量以上的燃气的情况下、或者在持续了第二规定时间以上地使用比第一规定流量少的流量的燃气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一规定间隔短的间隔,其中,所述第二规定时间被设定得比所述第一规定时间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没有使用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预先设定的第一规定间隔,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为暖风机的情况下,在由所述流量测量部测量出的燃气流量变化了规定流量以上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规定期间的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一规定间隔短的间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没有使用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预先设定的第一规定间隔,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为燃料电池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不变更所述通信间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没有使用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预先设定的第一规定间隔,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为热水器的情况下,在所述热水器被持续使用了规定时间以上以后,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一规定间隔短的间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没有使用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预先设定的第一规定间隔,在判别出使用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一规定间隔短的第二规定间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为炉具的情况下,在持续了第一规定时间以上地使用第一规定流量以上的燃气的情况下、或者在持续了第二规定时间以上地使用比第一规定流量少的流量的燃气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二规定间隔短的间隔,其中,所述第二规定时间被设定得比所述第一规定时间长。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为暖风机的情况下,在由所述流量测量部测量出的燃气流量变化了规定流量以上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规定期间的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二规定间隔短的间隔。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为燃料电池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二规定间隔长的间隔。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器具判别部判别为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为热水器的情况下,在所述热水器被持续使用了规定时间以上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二规定间隔短的间隔。
11.一种燃气切断装置用无线装置,具备:
仪表通信部,其与燃气切断装置进行通信,所述燃气切断装置具有测量流过流路的燃气流量的流量测量部、基于由所述流量测量部测量出的所述燃气流量来判别燃气器具的器具判别部以及用于将所述流路切断的切断阀,所述仪表通信部通过进行所述通信来至少获取所述器具判别部的判别结果;
无线通信部,其定期地与外部进行无线通信;以及
通信间隔设定部,其设定所述无线通信部的通信间隔,
其中,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根据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判别结果来设定所述通信间隔。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用无线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判别结果为没有正在被使用的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预先设定的第一规定间隔,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针对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判别结果为炉具的情况下,在持续了第一规定时间以上地使用第一规定流量以上的燃气的情况下、或者在持续了第二规定时间以上地使用比第一规定流量少的流量的燃气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一规定间隔短的间隔,其中,所述第二规定时间被设定得比所述第一规定时间长。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用无线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判别结果为没有正在被使用的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预先设定的第一规定间隔,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针对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判别结果为暖风机的情况下,在由所述流量测量部测量出的燃气流量变化了规定流量以上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规定期间的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一规定间隔短的间隔。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用无线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判别结果为没有正在被使用的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预先设定的第一规定间隔,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针对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判别结果为燃料电池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不变更所述通信间隔。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用无线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判别结果为没有正在被使用的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预先设定的第一规定间隔,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针对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判别结果为热水器的情况下,在所述热水器被持续使用了规定时间以上以后,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一规定间隔短的间隔。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用无线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判别结果为没有正在被使用的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预先设定的第一规定间隔,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判别结果为存在正在被使用的燃气器具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一规定间隔短的第二规定间隔。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用无线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判别结果为炉具的情况下,在持续了第一规定时间以上地使用第一规定流量以上的燃气的情况下、或者在持续了第二规定时间以上地使用比第一规定流量少的流量的燃气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二规定间隔短的间隔,其中,所述第二规定时间被设定得比所述第一规定时间长。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用无线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针对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判别结果为暖风机的情况下,在由所述流量测量部测量出的燃气流量变化了规定流量以上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规定期间的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二规定间隔短的间隔。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用无线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针对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判别结果为燃料电池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二规定间隔长的间隔。
2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燃气切断装置用无线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仪表通信部获得的针对正在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判别结果为热水器的情况下,在所述热水器被持续使用了规定时间以上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间隔设定部将所述通信间隔设定为比所述第二规定间隔短的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