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键报警式火灾报警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059854发布日期:2021-05-14 14:34阅读:103来源:国知局
一种一键报警式火灾报警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火灾报警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一键报警式火灾报警设备。


背景技术:

2.现有的部分火灾报警设备多数是固定安装在室内,不能进行携带,而且都是采用家用电路直接进行供电,当发生火灾导致线路损坏时,火灾报警设备无法进行正常使用,在报警的同时无法将火灾状况及时反馈给消防中心。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背景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一键报警式火灾报警设备,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提出的问题。
4.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一键报警式火灾报警设备,包括固定安装在室内的充电机构和卡接在充电机构内侧的壳体,所述壳体顶部的一侧设置有天线,所述壳体的一侧设置有报警按钮,且壳体的内部分别设置有无线传输模块、处理模块、语音识别模块、gps定位模块和供电模块。
5.优选的,所述充电机构包括固定安装在室内的放置架,所述放置架的内部设置有与供电模块相适配的充电座,所述放置架位于充电座的一侧设置有位于壳体一侧的限位块。
6.优选的,所述壳体的一侧设置有摄像模块,且壳体远离摄像模块的一侧设置有显示模块。
7.优选的,所述处理模块由视频处理单元、语音处理单元和存储单元组成。
8.优选的,所述供电模块的内部设置有电量检测单元,且供电模块的底部设置有与充电座相适配的充电接口。
9.本实用新型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0.1、该一键报警式火灾报警设备,通过放置架、限位块和壳体的配合使用,使得火灾报警设备可采用外挂的方式设置在室内,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进行携带,同时通过天线、报警按钮、无线传输模块、处理模块和语音识别模块的配合使用,便于人员使用火灾报警设备对火灾现场的状况通过报警按钮进行拍摄并传输给消防中心,以便消防中心进行消防部署。
11.2、该一键报警式火灾报警设备,通过在壳体的内部设置供电模块,使得火灾报警设备采用内装式电源进行供电,同时通过在供电模块的内部设置电量检测单元能够对供电模块的电量进行时时检测,以便在供电模块的电量在较低情况下,能够自动通过放置架和充电座对供电模块进行及时充电,以保证在室内断电的情况下,火灾报警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的侧面示意图;
14.图3为本实用新型充电机构的示意图;
15.图4为本实用新型壳体的示意图。
16.图中:1、充电机构;11、放置架;12、充电座;13、限位块;2、壳体;3、天线;4、报警按钮;5、无线传输模块;6、处理模块;7、语音识别模块;8、gps定位模块;9、供电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1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图中不同种类的剖面线不是按照国标进行标注的,也不对元件的材料进行要求,是对图中元件的剖视图进行区分。
19.请参阅图1

4,一种一键报警式火灾报警设备,包括固定安装在室内的充电机构1和卡接在充电机构1内侧的壳体2,壳体2顶部的一侧设置有天线3,壳体2的一侧设置有报警按钮4,且壳体2的内部分别设置有无线传输模块5、处理模块6、语音识别模块7、gps定位模块8和供电模块9。
20.其中,充电机构1包括固定安装在室内的放置架11,放置架11的内部设置有与供电模块9相适配的充电座12,放置架11位于充电座12的一侧设置有位于壳体2一侧的限位块13。
21.其中,壳体2的一侧设置有摄像模块,且壳体2远离摄像模块的一侧设置有显示模块,利用显示模块可以对摄像模块拍摄的内容进行显示,便于对火灾状况进行拍摄。
22.其中,处理模块6由视频处理单元、语音处理单元和存储单元组成,利用视频处理单元能够对摄像模块拍摄的内容进行处理,同时通过无线传输模块5将拍摄的内容传送给消防中心,利用存储单元可以对用户的住房信息进行存储,以便发生火灾时在通过gps定位模块8进行定位的同时将具体的位置发送给消防中心。
23.其中,供电模块9的内部设置有电量检测单元,且供电模块9的底部设置有与充电座12相适配的充电接口。
24.火灾报警设备使用时,使用者将火灾报警设备从放置架11的内侧取出,通过按压报警按钮4,报警按钮4将信号传递给处理模块6,处理模块6在通过无线传输模块5和天线3将信息传输给消防中心进行火灾报警,同时可通过摄像模块对火灾状况进行拍摄,拍摄的内容经视频处理单元进行处理后,通过无线传输模块5将拍摄的内容传送给消防中心,以便进行消防部署。
25.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26.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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