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867405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其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行车安全领域,具体说的是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其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驾驶行为我们称为加塞。交警部门明确了几种常见的加塞违法行为:一是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用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二是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影响前方车辆正常行驶的;三是机动车通过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未依次排队,在车道的实线分界线随意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四是机动车从直行车道驶入左转弯待转区的;五是机动车从左转弯车道直行;六是机动车规避路口直行红灯,采用右转弯绕行实现直行的。
[0003]在“加塞”过程中,不仅降低了路口的通信率,而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人们出行带来巨大的影响。目前对上述的加塞违规的取证主要是通过安装在路口的电子警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然而电子警察受限于固定区域,只有在靠近摄像头的位置才能抓拍到。为了弥补这个不足,本专利采用带有定位与通信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对未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影响前方车辆正常行驶的最为常见加塞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0004]申请号为201320357219.8的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一体化车辆违章调头抓拍识别系统,具体公开了包括前端图像采集模块用于拍摄道路场景;车辆检测模块用于对监控区内的进入车辆建立行车轨迹并将行车轨迹发送到无线网络通讯模块;同时对车辆车牌进行抓拍并将抓拍图像传送到车牌识别模块对抓拍图像进行车牌的检测及识别,并将识别结果传送到控制中心。
[0005]上述方案是安装于道路上的监控系统,针对的是道路上所有车辆的违规监控,监控范围过大,难以准确地抓拍到车辆违规的证据,不具针对性;同时,其系统内部的数据处理量也大,负担繁重;进一步的,还需要现场布线施工,及相关硬件设备的支持,后期维护成本高。
[0006]因此,为了更好的配合交警部门为公众服务而设立的举报窗口,帮助有效制约加塞违规行为,同时维护受害车辆的合法利益,我们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对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系统。

【发明内容】

[0007]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其系统,提供两种举证模式,能够依据不同场景自动配合交通监管平台完成对交通违规行为的举证。
[0008]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0009]—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包括:
[0010]获取全景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
[0011 ]若确认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且能够依据所述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则判定存在交通违规行为,同时进行提示;若接收到对所述交通违规行为的举报指令,则将所述违规图片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
[0012]若接收到举证触发指令,则依据所述举证触发指令对应的触发时间点之前第一预设时长内的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发送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
[0013]本发明提供的另一个技术方案为:
[0014]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系统,包括:
[0015]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全景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
[0016]确认模块,用于确认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
[0017]第二获取模块,用于依据所述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目息;
[0018]判定模块,用于依据确认模块和第二获取模块判定是否存在交通违规行为,同时进行提示;
[0019]第一接收模块,用于若接收到对所述交通违规行为的举报指令,则将所述违规图片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
[0020]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举证触发指令;
[0021]第三获取模块,用于依据所述举证触发指令对应的触发时间点之前第一预设时长内的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
[0022]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发送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
[0023]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交通事故监控方式难以准确地抓拍到车辆违规的证据,举证不具针对性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以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实时获取的监控视频信息为基础,同时兼容两种违规行为的举证模式。当车牌处于减速慢行状态时,将自动对监控视频信息进行分析处理,若能提取违规图片信息,则认为存在交通违规行为,主动提示行车人员是否进行举报,并在授权后配合交通监管平台完成举证;该模式通过实时地对车辆所处路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在事故发生时自动提取证据,实现全自动对违规行为进行举证。与此同时,也支持行车人员以自主触发指令来启动举证流程,再自动获取违规图片信息上送至交通监管平台的半自动举证模式。本发明实现了以监控视频信息为依据,同时兼容全自动举证模式以及半自动举证模式,能够配合交通监管平台实现违规行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在线举证,其成本低,监控力度大,又能充分调动群众对违规行为举报的积极性;是一种制约交通违规行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附图说明】
[0024]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25]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半自动模式的流程示意图;
[0026]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全自动模式的流程示意图;
[0027]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违规证据智能推荐的流程示意图;
[0028]图5为本发明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29]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二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30]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二中第三获取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0031]标号说明:
[0032]1、第一获取模块;2、确认模块;3、第二获取模块;4、判定模块;
[0033]5、第一接收模块;6、第二接收模块;7、第三获取模块;
[0034]8、第一发送模块;9、第四获取模块;10、第一判断模块;
[0035]n、第一记录模块;12、第二记录模块;13、第三记录模块;
[0036]14、第五获取模块;15、分析处理模块;16、第二判断模块;
[0037]17、第四记录模块;18、初始化模块; 19、第六获取模块;
[0038]20、累计模块;21、第七获取模块;22、执行模块;
[0039]23、第五记录模块;24、标记模块;
[0040]25、第二获取单元;26、第一记录单元;27、第三获取单元;
[0041 ]28、第二记录单元;29、第四获取单元;30、第三记录单元;
[0042]31、第五获取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0043]为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内容、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予以说明。
[0044]本发明最关键的构思在于:以监控视频信息为依据,同时兼容全自动举证模式以及半自动举证模式,配合交通监管平台实现违规行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在线举证。
[0045]请参照图1至图4,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包括:
[0046]获取全景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
[0047]若确认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且能够依据所述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则判定存在交通违规行为,同时进行提示;若接收到对所述交通违规行为的举报指令,则将所述违规图片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
[0048]若接收到举证触发指令,则依据所述举证触发指令对应的触发时间点之前第一预设时长内的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发送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
[0049]从上述描述可知,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同时兼容两种举证模式,第一种为实时对车辆所处状态进行判断,检测到违规行为的发生后自动提取违规证据的全自动举证模式;第二种为人工触发举证流程后才自动提取违规证据的半自动举证模式。本发明的违规行为举证方法,能够在行车人员无举证意识或者忘记触发举证指令时自动提取证据,并进行提示,确保违规行为举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行车人员的行车权益得到维护;同时,行车人员也能够自主启动举证流程,以防全自动模式失效而无法举证的意外情况发生;本发明为车辆违规行为及时和准确地举证提供了双重保证。
[0050]进一步的,所述“确认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具体为:[0051 ]获取车辆包括位置点和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
[0052]若车辆在第二预设时长内的平均行车速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阈值,且所述位置点与路口的距离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且车辆的所述行车速度小于设定的第一速度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
[0053]由上述描述可知,基于大多数违规行为,如违规加塞行为的发生大多是在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的状态下。因此,本发明通过判断车辆的平均行车速度、是否处于路口来以及当前的行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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