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报警的胶合机线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23553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报警的胶合机线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胶合机线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自动报警的胶合机线架。



背景技术:

走线架也叫电缆桥架,是机房专门用来走线的设备,指进入电信、网通、广电的机房后通过走线架布放光、电缆进入终端设备,用于绑扎光、电缆用的铁架。走线架分室内走架线和室外走线架两种。室内走线架主要采用优质钢材或铝合金材料,经过抗氧化喷塑或镀锌烤漆等表面处理方式。室外走线架主要采用钢材料,经过热镀锌处理。走线架主要用于机房及基站内外各类线缆的铺设。具有外型美观款式多样,强度高、安装简单、布放线缆方便等特点,钢走线架一般分扁钢走线架和多孔U型钢走线架,扁钢走线架一适合在基站及较小机房使用(属于比较早期的产品,用钢量大比较重)。

胶合机线架的出现大大方便了丝线的分配,但是目前阶段的胶合机线架,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例如,无法对于断线进行自动处理,排线分类调理不够清晰,容易造成丝线混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报警的胶合机线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无法对于断线进行自动处理,排线分类调理不够清晰,容易造成丝线混乱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动报警的胶合机线架,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上方安装有卷线管,所述底板的底部安装有万向自锁轮,所述底板的上方的一侧安装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上方安装有分线架,所述分线架上设置有丝线悬挂环安装孔,所述丝线悬挂环安装孔上安装有丝线悬挂环,所述支撑架的一侧安装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上安装有自转轮,所述自转轮的一侧安装有感应器安装口,所述感应器安装口上安装有感应器,所述连接杆的上方安装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安装有丝线悬挂环,所述连接杆的另一侧安装有后托架。

优选的,所述后托架与底板通过支撑杆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位于感应器安装口与自转轮之间。

优选的,所述万向自锁轮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万向自锁轮分别安装在底板的底部的拐角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自动报警的胶合机线架的一端安装有支撑架,且支撑架上安装有分线架,分线架上安装有丝线悬挂环,且分线架共设置有三个,在支撑架的一侧安装有连接杆,且连接杆共设置有四个,通过此种设计,使丝线的调理更加清晰,避免了丝线混乱的问题,且在连接杆上安装有自转轮,通过其带动丝线传动,在自转轮的一侧安装有感应器,当丝线断开后,将会落到感应器上,通过感应器将信号传输至自转轮内,从而控制其停止转动,通过此种设计使装置待用自动报警功能,可以自动处理断线,从而提高了装置的使用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右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后托架;2-支撑杆;3-自转轮;4-感应器安装口;5-固定板;6-连接杆;7-分线架;8-丝线悬挂环安装孔;9-支撑架;10-卷线管;11-底板;12-万向自锁轮;13-感应器;14-丝线悬挂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自动报警的胶合机线架,包括底板11,底板11的上方安装有卷线管10,底板11的底部安装有万向自锁轮12,底板11的上方的一侧安装有支撑架9,支撑架9的上方安装有分线架7,分线架7上设置有丝线悬挂环安装孔8,丝线悬挂环安装孔8上安装有丝线悬挂环14,支撑架9的一侧安装有连接杆6,连接杆6上安装有自转轮3,自转轮3的一侧安装有感应器安装口4,感应器安装口4上安装有感应器13,连接杆6的上方安装有固定板5,固定板5上安装有丝线悬挂环14,连接杆6的另一侧安装有后托架1,后托架1与底板11通过支撑杆2固定连接,固定板5位于感应器安装口4与自转轮3之间,万向自锁轮12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万向自锁轮12分别安装在底板11的底部的拐角处。

具体使用方式:该设备在使用时,通过卷线管10将丝线与自转轮3连接,丝线通过自转轮3穿过固定板5上的丝线悬挂环14然后连接到下一个自转轮3以此连接,并将丝线连接到分线架8上的丝线悬挂环14上,穿过丝线悬挂环14将丝线连接到下一个设备,在丝线传动过程中,当丝线断开后,断线会接触到感应器13上,通过感应器13控制自转轮3,使其停止转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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