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优化的无效孔区域电力排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3156阅读:456来源:国知局
形式优化的无效孔区域电力排管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排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形式优化的无效孔区域电力排管。



背景技术:

电力排管又名电缆管、电力电缆管、水泥电缆管、电力排管、电力电力排管等。其突出特点是强度高、摩擦阻力小,比普通管强度高40%,管体的抗折荷载≥12000N,外压荷载≥15000N,可用于各种级别的道路敷设使用,内壁与电缆的摩擦阻力小是电力排管的最突出优点,其摩擦系数<0.35,明显低于玻璃钢、PVC等其它类别电缆管。通缆时减少了工井的数量,降低了工程造价、增加了电缆牵引长度。电力排管消化吸收国内先进水平,采用电扩孔等先进工艺,用高品质的维纶纤维为基础材料,融入植物纤维、高强高摩维尼纶等原料,选取高号水泥作为主原料,通过抄取卷制而成。电力排管的生产过程基本相同,都是通过无上毛布抄取工艺生产,原材料为维纶纤维、高标号水泥及其它高强高弹模纤维,因此强度都很高。电力排管是通过高速抛光机在管子内壁抛出致密光滑面来达到减小摩擦阻力的目的,出电缆时,在管子内壁涂覆一层石墨乳润滑膜,当电缆穿过时石墨乳润滑膜受力断裂而产生滑移面,这些滑移面改变了管内壁与电缆之间的摩擦方式,从而达到了减少摩擦阻力的作用。

电力排管是当前应用最广泛的敷设电缆通道,根据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地下电力通道管理指导意见,位于电缆排管中间位置被周围一圈管孔包围的孔位为无效孔,电缆线路原则上不得敷设于无效孔内。以150mm孔径的排管为例,综合造价约275元每孔每米,无效孔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日益紧缺的孔位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也是国网资产的流失。被包围的孔位无法得到有效地散热,使得在无效孔中的电缆载流量无法满足输送容量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形式优化的无效孔区域电力排管,用于解决无效孔不能有效散热的问题,优化了处于无效孔范围的排管形式。

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形式优化的无效孔区域电力排管,包括方形管、圆形管、无效孔和电缆,所述方形管的横截面呈正方形,所述圆形管横截面呈圆形,所述方形管内部嵌套所述圆形管,所述方形管内为所述无效孔,所述电缆设置于所述圆形管内部,所述方形管与所述圆形管之间为空隙。

优选的,所述圆形管的横截面直径等于所述方形管横截面边长。

优选的,所述电缆的半径小于所述圆形管的半径。

优选的,所述空隙为四个。

优选的,所述空隙的尺寸和形状相同。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圆形管为CPVC管,电缆设置于圆形管内,方形管包裹圆形管,圆形管与方形管四个面相切,无效孔区域内布置方形管,方形管与圆形管之间为空隙,此时的电力排管并不会影响电力排管断面的尺寸结构,同时增大了散热面积,电力排管内的间隙能够通过自然通风或者人工通风的方式有效带走电缆运行时散出的热量,从而提升孔内电缆的载流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形式优化的无效孔区域电力排管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2:形式优化的无效孔区域电力排管与普通电力排管对比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如下:1、方形管,2、圆形管,3、无效孔,4、电缆,5、空隙。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结合图2,参看图1:一种形式优化的无效孔区域电力排管,包括电缆4、包裹电缆4的圆形管2、包裹圆形管2的方形管1、方形管1内为无效孔3、处于方形管1与圆形管2之间的空隙5,圆形管2为PVC管,电缆4设置于圆形管2内,方形管1包裹圆形管2,圆形管2与方形管1四个面相切,此电力排管并不会影响电力排管断面的尺寸结构,同时增大了散热面积,电力排管内的无效孔3间隙能够通过自然通风或者人工通风的方式有效带走电缆运行时散出的热量,从而提升孔内电缆的载流量。

本实用新型易于使用,无效孔区域电力排管的结构不影响原有排管的尺寸结构,同时存有空隙能够通过通风对电缆进行散热,提升孔内电缆的载流量,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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