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配电箱把手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43093阅读:646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用配电箱把手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建筑用配电箱把手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的配电箱把手结构,弹片及垫圈为不可或缺的构件,两者的任一均无法省略,因而构件多、制造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建筑用配电箱把手结构,以解决所述技术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解决所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建筑用配电箱把手结构,其包括:一座体、一把手杆、一连接件、一弹片及一锁扣片,所述座体正面形成一凹容室,所述凹容室上侧设置一贯穿孔,所述把手杆上端背面与连接件枢接,所述把手杆可套置于座体的凹容室内,所述连接件穿设于凹容室上侧的贯穿孔内,所述锁扣片套合于连接件背面锁固,所述把手杆上端背面设置一枢接凸部,所述枢接凸部上设有一凸抵缘,所述连接件正面设有两枢接凸耳,所述弹片为一环状片体内缘一侧延伸一弹性片,于弹性片与环状片体间形成两通孔部,以所述两通孔部供连接件的两枢接凸耳穿套,使弹片贴置于连接件正面上,所述把手杆枢接凸部的凸抵缘抵于弹片的弹性片上形成定位。

所述枢接凸部的凸抵缘设置于端面上侧转角处。

所述连接件正面于所述两枢接凸耳间形成一凹槽部,与弹片的弹性片对应,以使弹性片具有弹性变形的空间。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相比较于现有技术,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其把手杆与连接件间仅需设置一弹片,通过所述弹片使把手杆关闭及开启时定位,以达到组成构件少,制造成本降低。

2.其把手杆与连接件间仅需设置一平面状弹片,因而连接件的长度尺寸缩短,而可确保把手杆的定位功能下作小型设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把手杆额反面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组合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剖面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开启动作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开启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详细描述。

如图1至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建筑用配电箱把手结构,包括:一座体1、一把手杆2、一连接件3、一弹片4及一锁扣片5,其中座体1正面形成一可供把手杆2套置的凹容室11,凹容室11上侧设置一阶状贯穿孔12,把手杆2上端背面设有一呈梯形的枢接凸部21,枢接凸部21侧面贯设一枢接孔211,端面上侧转角处设置一凸抵缘212,把手杆2上设有一锁心埋设孔22,可供锁心(图中未示)埋设固定,连接件3正面设有具轴孔311的两枢接凸耳31,且正面于所述两枢接凸耳31间形成一凹槽部32,弹片4为一环状片体41内缘一侧延伸一可弹性变形的弹性片42,于所述弹性片42与环状片体41间形成两通孔部43,锁扣片5一端设置一套合孔51。

组合时,弹片4以其两通孔部43供连接件3的两枢接凸耳31穿套,使弹片4贴置于连接件3正面上,弹性片42对应连接件3正面的凹槽部32,以使弹性片42具有弹性变形的空间,接着将把手杆2的枢接凸部21套置于连接件3的两枢接凸耳31间,以一轴杆6插结于两枢接凸耳31的轴孔311与枢接凸部21的枢接孔211枢接,使把手杆2枢接凸部21的凸抵缘212抵于弹片4之的弹性片42上,再将把手杆2套置于座体1的凹容室11,连接件3连同弹片4容设于凹容室11上侧的阶状贯穿孔12内,锁扣片5以其套合孔51套合于连接件3背面,通过锁固元件7螺合固定,使锁扣片5可与连接件3同步旋转。

于使用时,将套置于座体1的凹容室11的把手杆2以与连接件3相接用的轴杆6为转轴往外扳转,使把手杆2的枢接凸部21通过弹性片42弹性变形而顺利枢转,当把手杆2扳转至预定位置时,以枢接凸部21的凸抵缘212配合一斜边抵靠于弹性片42上,使所述把手杆2开启并形成定位,此时可转动把手杆2带动连接件3旋转,而使固定于连接件3的锁扣片5同步旋转脱离配电箱内部设置的扣勾,顺利开启配电箱的门板。

反之,将门板关闭时,反向转动把手杆2带动连接件3旋转,使固定于连接件3的锁扣片5同步旋转勾扣于配电箱内部设置的扣勾,接着把手杆2以轴杆6为转轴往内扳转,使把手杆2的枢接凸部21通过弹性片42弹性变形而顺利枢转,当把手杆2扳转至整个缩回座体1的凹容室11内时,枢接凸部21的凸抵缘212抵靠于弹性片42上,以轴杆6为支点,使把手杆2形成定位,完成门板关闭动作。

由上述具体实施例的结构,可得知本实用新型具有下述的效益:

1.其把手杆2与连接件3间仅需设置一弹片4,通过所述弹片4使把手杆2关闭及开启时定位,以达到组成构件少,制造成本降低。

2.其把手杆2与连接件3间仅需设置一平面状弹片4,因而连接件3的长度尺寸缩短,而可确保把手杆2的定位功能下作小型设计。

当然,上述实施例可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下加以若干变化,故以上的说明所包括及附图中所示的全部事项应视为例示性,而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申请专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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