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与资本化离峰电的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5465488发布日期:2018-09-18 19:13阅读:112来源:国知局

相关申请案参照

本申请案主张依据35 USC §119(e) 于2014年12月31日由Yung Yeung申请之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2/098,712号的优先权,其名称为「储存与资本化离峰电的系统和方法」,其系藉由引用而整体并入本文中。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能量储存,并且特别是涉及用于储存离峰电的系统和方法。所储存的离峰电可被销售给一电力供应者,以为一物业所有者产生收益。



背景技术:

今日对于全球电力需求已有大幅增加。电力系统基本上是以燃煤发电厂、天然气发电厂、以及持续运行而无法在短时间内开启和关闭的核能发电厂为基础。由于电力无法被大规模储存,因此必须在需要的时候生产及提供给消费者。电力供应通常在高峰时间(例如白天)都会短缺,另一方面,在离峰时间(例如夜间)的电力供应都会是充足的。

为了利用持续性电力,电力公司尝试鼓励人们使用夜间电力。供应高峰电力是耗费成本的,因此价格会驱使消费者将他们的负载转移到高峰时间外,使离峰电更便宜。下述为高峰电力成本高的一些主要理由。传输瓶颈:大部分的发电厂都离城市很远;若高峰需求大于带电力给城市的传输线路的容量,供应者就必须在高峰时间中使用较近的发电厂(大部分都是非常昂贵的燃气电厂)。传输设备成本:电源线非常昂贵,且必须够长才能维持最大高峰需求;将需求转移到离峰时间可延迟电力供应者安装新的传输设备,并降低他们的运行成本。因为某些类型的发电厂(例如核能发电厂)必须在他们的整个寿命中都以一天24小时产生最大功率,因此离峰电也会比较便宜;因而许多电力是在离峰时产生,且必须要销售出去,即使是以较低的价格。若在离峰时间中所产生的电力可被大量储存,并且在需要时返送回电网,那么在解决能源短缺问题和降低发电所产生的环境污染之间会得到一个相当大的关联性。

因此,在本领域中存在有迄今未能解决的需求以解决前述缺失与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一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储存离峰电的系统。储存的离峰电可销售给一电力供应者,以为一物业所有者产生收益,因此该物业所有者可以利用该收益来清偿账单(若有的话)。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系统包括一能量储存装置,其电气连接至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一电网,其中该能量储存装置依需求而可充电或可放电;及一控制器,配置以控制该能量储存装置的运行,使得该能量储存装置在电力需求低时在每一天的离峰时间从该电网以一离峰电量Woff进行充电,并且在电力需求高时在每一天的高峰时间进行放电,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提供一电量W。

该系统进一步包括一电力计,其电气耦接至该能量储存装置与该控制器,以监测该离峰电量Woff与该电量W。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能量储存装置包括一个或多个可再充电电池、或一个或多个超级电容器、或它们的组合。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控制器包括一个或多个中央处理单元(CPUs)。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离峰电为该物业所有者每一天以一收益的量P所利用:

P = R×W–Roff×Woff,

其中,R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高峰时间将所储存电量销售给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费率,而Roff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离峰时间从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购买电量的费率,且其中R比Roff大至少两倍。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所销售的该电量W满足:

W = (1-η)×Woff - Wc,

其中η代表该能量储存装置的一电力损耗与维护成本;且Wc为该物业所有者所消耗的一电量。

本发明要解决的另一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储存离峰电的方法,所储存的离峰电可被销售给一电力供应者,以为一物业的一所有者产生一收益。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方法包括:提供一能量储存装置,其电气耦接至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一电网,其中该能量储存装置依需求而可充电或可放电;及由一控制器控制该能量储存装置的运行,使得该能量储存装置在每一天对电力需求低时的离峰时间从该电网以一离峰电量Woff对该能量储存装置进行充电,并且在每一天对电力需求高时的高峰时间进行放电,对一消费者和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中至少其一提供一电量W。

此外,该方法包括:由一电力计监测该离峰电量Woff和该电量W。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能量储存装置包括一个或多个可再充电电池、或者一个或多个超级电容器、或它们的组合。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离峰电为该物业所有者每一天以一收益的量P所利用:

P = R×W–Roff×Woff,

其中,R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高峰时间将所储存电量销售给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费率,而Roff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离峰时间从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购买电量的费率,且其中R比Roff大至少两倍。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所销售的该电量W满足:

W = (1-η)×Woff - Wc,

其中η代表该能量储存装置的一电力损耗与维护成本;且Wc为该物业所有者所消耗的一电量。

进一步地,一种用于储存离峰电的系统包括:一能量储存装置,其电气耦接至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一电网,其中该能量储存装置具有一储存容量Woff,并依需求而可充电或可放电;及一控制器,配置以控制该能量储存装置的运行,使得该能量储存装置于电力需求低时在每一天的离峰时间从该电网以该离峰电量进行充电,并在电力需求高时在每一天的高峰时间进行放电,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提供一储存电量,其中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提供的储存电量为:

W = (1-η)×Woff - Wc,

其中η为储存电量的损耗率,Wc为物业所有者的每日消耗电量。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能量储存装置包括一个或多个可再充电电池、或者一个或多个超级电容器、或它们的组合。该控制器包括一个或多个CPUs。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从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提供该储存电量而产生的一收益为每日的量是:

P = (R×W)– (Roff×Woff)– (μ×Woff),

其中,R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高峰时间时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销售所述储存电量的费率,Roff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离峰时段时从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购买电量的费率,而μ为维护该能量储存装置的一管理成本。

本发明要解决的再一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大量储存离峰电的网络。所储存的离峰电可被销售给一电力供应者,以为一物业的所有者提供收益,使得该物业所有者可以利用该收益来清偿账单(若有的话)。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网络包括多个能量储存装置,其中每一个能量储存装置依需求而可充电或可放电,并且与一物业相关联;以及一控制单元,其耦接至该多个能量储存装置和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一电网,其中该控制单元包括多个控制器,每一个控制器分别耦接至一个能量储存装置,且配置以控制该能量储存装置的运行,使得该能量储存装置在电力需求低时于每一天的一离峰时间从该电网以一离峰电量Woff进行充电,并且在电力需求高时在每一天的高峰时间进行放电,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提供一电量W。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网络进一步包括多个电力计,每一个电力计电气分别耦接至一个能量储存装置和该控制单元,以监测该能量储存装置的该离峰电量Woff和该电量W。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每一个能量储存装置包括一个或多个可再充电电池、或者一个或多个超级电容器、或它们的组合。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每一个控制器包括一个或多个CPUs。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离峰电为该物业所有者每一天以一收益的量P所利用:

P = R×W–Roff×Woff,

其中,R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高峰时间将所储存电量销售给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费率,而Roff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离峰时间从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购买电量的费率,且其中R比Roff大至少两倍。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所销售的该电量W满足:

W = (1-η)×Woff - Wc,

其中η代表该能量储存装置的一电力损耗;且Wc为该物业所有者所消耗的一电量。

从下述较佳具体实施例的说明,并且结合下述附图,即可清楚了解本发明的这些与其他构想,虽可对其进行变化与修饰,然其皆不脱离本发明的发明构思及保护范围。

附图说明

如附图说明了本发明的一个或多个具体实施例,并且与所述说明内容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的原理。尽可能地,在附图中是使用相同的组件符号来指代一具体实施例的相同或类似组件。

图1为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用于储存离峰电及从储存离峰电产生收益的网络。

图2为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用于储存离峰电及从储存离峰电产生收益的系统。

图3为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用于储存离峰电及从储存离峰电产生收益的网络。

具体实施方式

下文将参照附图来更完整描述本发明,附图中绘示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然本发明可体现为许多不同形式,并且不应被解释为受本说明书所提具体实施例所限。反而,这些具体实施例是提供以使本发明完整并且对本领域技术人员完全传达本发明。相同的组件符号是指代图式间相同的组件。

在本发明的上下文中、以及在使用每一个用语的特定上下文中,说明书中所使用的用语一般是具有它们在该领域中的原始意义。用以描述发明的某些用语于下文中、或在说明书其他地方中讨论,以对实施者提供关于本发明说明的其他指引。应当理解,同一事物可以一种以上的方式来说明。因此,替代性语言和同义词可用于本文所说明的任一或多个用语,也未被设以任何特殊的意义,无论用语是否在本文中详细阐述或讨论。某些用语的同义词会被提供。单独的一或多个同义词并不会排除其他同义词的使用。在本说明书的任何地方使用的实例(包括本发明所述用语的实例)仅作为示例,而非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发明或任何示例用语的范畴与意义。同样地,本发明并不受限于说明书中所提供的各个具体实施例。

将可理解,虽然用语“第一”、“第二”、“第三”等在本发明中是用以描述各个组件、构件、区域和/或区段,但这些组件、构件、区域和/或区段不应受这些用语所限制。这些用语仅用以使一个组件、构件、区域、层体或区段能与另一组件、构件、区域、层体或区段区别。因此,下文所述的一第一组件、构件、区域或区段也可被命名为一第二组件、构件、区域或区段,其并不背离本发明的教示。

本文所使用的术语仅为描述特定具体实施例的目的,不是要用以作为本发明的限制。如在本文中所用,“一”、“一个”和“该”等单数型态是要同时包括多型态,除非上下文中清楚地相反陈述。进一步应当理解,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时,用语“包括(comprises, comprising)”或“包含(includes, including)”或“具有(has, having)”是具体指明所陈述的特征、区域、整数、步骤、动作、组件及/或构件的存在,但未排除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区域、整数、步骤、动作、组件、构件和/或其群组的存在或添加。

若非另外定义,在本文中所使用的所有用语(包括技术用语和科学用语)都具有本发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共同理解的相同意义。进一步应当理解,用语(例如在常用词典中所定义的用语),应该被解释为具有与它们在相关技术和本发明上下文中的意义一致的意义,并且不应被解释理想化或过于正式的意义,除非在本文中有明确定义。

如在本发明中所用,“大约”、“大致”、“实质上”或“概略上”等用语一般是意指在一给定数值或范围内的20%、较佳是在10%、且更佳是在5%内。本发明所提出的数字量值为概值,意指如未明确陈述,“大约”、“大致”、“实质上”或“概略上”等用语皆可被推断。

如在本发明中所用,“包括(comprise, comprising)”、“包含(include, including)”、“载有(carry, carrying)”、“具有(has/have, having)”、“含有(contain, containing)”、“涉及(involve, involving)”等用语是被理解为开放式用语,亦即表示包含、但不限于。

如在本发明中所用,“中央处理单元”或其缩写“CPU”等用语是指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更具体的是指在一计算机或一控制装置内的处理单元及控制单元,所述计算机或控制装置是通过执行指令所指明的基础运算、逻辑、控制和输入/输出运行而实施一计算机程序的指示。

如在本发明中所用,“可再充电电池”的用语是指一种储存电池或累积器,其可依需求而多次再充电以累积及储存电量能量,并可放电以释放出所储存的电力能量。电极材料和电解质的数种不同组合(但不限于此)可使用于一可再充电电池,包括铅酸、镍镉(NiCd)、镍金属氢化物(NiMH)、锂离子(Li-ion)和锂离子聚合物(Li-ion polymer)。

如在本发明中所用,“超级电容器”的用语(有时称为“超电容器”)是指具有的电容值比桥接电解质电容器和可再充电电池之间间隙的其他电容器要高出许多的高容量电容器。他们一般储存了比电解质电容器高出10倍至100倍的每单位体积或质量的能量,可比电池更快速许多地接受和传送电荷,并容许比可再充电电池多出许多的充电和放电循环。

此外,在本发明中所使用的用语“物业”是意指、但不限于住宅物业、商店、办公室大楼、学校大楼等。

现将结合附图、针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进行说明。根据本发明的目的,如本发明中所具现和广泛描述,本发明是关于用于储存离峰电并且从其为一物业所有者产生收益的系统与方法,以及一种用于储存离峰电的网络。

通过利用本发明,业界中所有浪费的电力现都可在白天或晚上的任何时间进行零碳释放的转换,从而使这些用煤或天然气的燃烧的又无法轻易在一天的不同时间中针对必须的基础负载电力来改变电力功率输出的发电站所产生且一般会损失的电力得以利用。

在一个实施例中,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储存离峰电的系统。所储存的离峰电可销售给一电力供应者,以为物业101(或102)的所有者产生收益,因此该物业所有者可利用该收益来清偿账单(如果有的话)。该物业可为任何类型的物业,例如住宅101、商店、办公室大楼102、学校大楼等。

如图1和图2所示,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系统100包括一能量储存装置110和一控制器120,能量储存装置110电气耦接至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150的电网152,控制器120配置以控制能量储存装置110的运行。能量储存装置110依需求而可充电或可放电。控制器120配置以控制能量储存装置110的运行,使得能量储存装置110可于电力需求低时在每一天的离峰时间从电网152以一离峰电量Woff进行充电,并于电力需求高时在每一天的高峰时间进行放电,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器150提供一电量W。

系统100进一步包括一电力计130,其系电气耦接至能量储存装置110和控制器120,以监测该离峰电量Woff和该电量W。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能量储存装置110包括一个或多个可再充电电池、和/或一个或多个超级电容器。可再充电电池为任何类型的可再充电电池,超级电容器为任何类型的超级电容器。控制器120包括计算机或具有一个或多个中央处理单元(CPUs)的控制装置,以控制能量储存装置110的运行。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离峰电为物业所有者每一天以一收益的量P所利用:

P = R×W–Roff×Woff,

其中R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高峰时间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销售该储存电量的费率,而Roff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离峰时间从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购买电量的费率,且其中R比Roff大至少两倍。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销售给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电量W满足:

W = (1-η)×Woff–Wc,

其中η代表该能量储存装置的一电力损耗与维护成本;且Wc为该物业所有者所消耗的一电量,例如是物业的负载109(图2)所消耗的电量。

在另一实施例中,本发明是关于一种用于储存离峰电的方法。所储存的离峰电可被销售给一电力供应者,以为一物业的所有者产生收益。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方法包括提供一能量储存装置,该能量储存装置电气耦接至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电网,其中该能量储存装置依需求而可充电或可放电;由一控制器控制该能量储存装置的运行,使得该能量储存装置于电力需求低时在每一天的离峰时间从该电网以一离峰电量Woff进行充电,并于电力需求高时在每一天的高峰时间进行放电,对消费者与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至少一者提供一电量W。

此外,该方法包括:由一电力计监测该离峰电量Woff和该电量W。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能量储存装置包括一个或多个可再充电电池。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离峰电为物业所有者每一天以一收益的量P所利用:

P = R×W–Roff×Woff,

其中R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高峰时间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销售该储存电量的费率,而Roff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离峰时间从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购买电量的费率,且其中R比Roff大至少两倍。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销售给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电量W满足:

W = (1-η)×Woff–Wc,

其中η代表该能量储存装置的一电力损耗与维护成本;且Wc为该物业所有者所消耗的一电量。

在本发明的一进一步实施例中,一种用于储存离峰电的系统包括电气耦接至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一电网的一能量储存装置,其中该能量储存装置具有一储存容量Woff,且依需求为可充电或可放电;以及一控制器,其配置以空至该能量储存装置的运行,使得该能量储存装置于电力需求低时在每一天的离峰时间从该电网以离峰电量进行充电,并于电力需求高时在每一天的高峰时间进行放电,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提供一储存电量,其中提供给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该储存电量为:

W = (1-η)×Woff - Wc,

其中η为储存电量的损失率,且Wc为该物业所有者每一天所消耗的电量。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能量储存装置包括一个或多个可再充电电池,和/或一个或多个超级电容器。可再充电电池可为任何类型的可再充电电池,超级电容器可为任何类型的超级电容器。该控制器包括一计算机、或具有一个或多个CPUs的控制装置,以控制该能量储存装置的运行。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从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提供该储存电量的收益是每一天的收益量为:

P = (R×W)–(Roff×Woff)–(μ×Woff),

其中R为该物业所有者在高峰时间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销售储存电量的费率,Roff为该物业所有者在离峰时间从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购买电量的费率,而μ为维护该能量储存装置的一管理成本。

参阅图3,其说明了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用于大量储存离峰电的网络。所储存的离峰电可被销售给一电力供应者,以为物业所有者产生收益。

在本具体实施例中,该网络包括多个能量储存装置210,每一个能量储存装置210依需求而为可充电或可放电,并且与一物业相关联。

该网络还包括一控制单元220,其耦接至所述多个能量储存装置210和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电网152。控制单元包括多个控制器。每一个控制器分别耦接至一个能量储存装置210,并且配置以控制能量储存装置210的运行,使得该能量储存装置210于能量需求低时在每一天的离峰时间从该电网以一离峰电量Woff进行充电,并于能量需求高时在每一天的高峰时间进行放电,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提供一电量W。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网络进一步包括多个电力计。每一个电力计分别电气耦接至一个能量储存装置210与控制单元220,以监测能量储存装置210的离峰电量Woff和电量W。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每一个能量储存装置210包括一个或多个可再充电电池、或一个或多个超级电容器、或它们的组合。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每一个控制器包括一个或多个CPUs。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该离峰电为物业所有者每一天以一收益量P所利用:

P = R×W–Roff×Woff,

其中R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高峰时间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销售该储存电量的费率,而Roff为该物业所有者在该离峰时间从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购买电量的费率,且其中R比Roff大至少两倍。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销售给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电量W满足:

W = (1-η)×Woff–Wc,

其中η代表该能量储存装置的一电力损耗;且Wc为该物业所有者所消耗的一电量。

在不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的条件下,以下提出根据本发明具体实施例的实例与结果。注意标题或次标题是为利于读者而使用于实例中,其并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发明的范畴。此外,在本发明中提出及说明某些理论,然而,无论它们正确与否,都不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只要本发明是根据发明而实施,而无关于动作的任何特定理论或方案。

在下列实例中,假设一物业(例如公寓或房屋)具有150 m2的面积,在其中安装有一能量储存装置,以储存离峰电并自其产生收益,能量储存装置具有的储存容量为4 kWh/m2/日,每个能量储存装置可储存的离峰电量为:

Woff = (4 kWh/m2/日×150 m2) = 600 kWh/日

此外,假设:

(1) 所储存的电力是以下列费率销售给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

R = ¥1/kWh,

其中¥为中国货币元(CNY);

(2) 离峰电的成本大致为:

Roff = ¥0.25/kWh;

(3) 离峰电的储存损耗约为:

η= 储存容量的10%;

(4) 为维护能量储存装置所需的管理成本大致为:

μ= 储存容量的10%;

另外,为了强调本发明的步骤并使计算简化,也假设在下列实例中,物业所有者每一天消耗的电量Wc相对于能量储存装置的储存容量Woff而言是小到可以忽略的,亦即,W=(1-η)×Woff。

应知这些技术为用于实施本发明的较佳具体实施例的例示,鉴于本发明的记载,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能理解在不背离本发明的记载与保护范围下进行诸般修饰。

实例1

对于上述物业而言,从储存及销售离峰电而能为物业所有者产生的每日收益量可计算如下:

Pday = (R×W) – (Roff×Woff) – (μ×Woff)

= (R×(1-η)– Roff–μ)×Woff

= (¥1/kWh - ¥0.10/kWh - ¥0.25/kWh - ¥0.10/kWh)×600 kWh/日

= ¥330,

而每个月的收益为:

Pmonth = (¥330/日×365日) /12

= ¥10,037.5。

从离峰电所产生的收益可用来清偿物业所有者的账单(如果有的话),例如贷款、信用卡费用。

实例2

随着能量储存技术的进步,大量储存离峰电已变为可能,并且储存离峰电的成本也会明显降低。举例而言,市面上已经有成本低达约¥1,000/kWh的可靠能量储存系统(例如可再充电的锌电池),其可再充电超过10,000次,相当于寿命达约30年。

对于面积为150 m2、其中安装有每平方米离峰电储存容量为4 kWh的能量储存系统的物业而言,如实例1所示,能量储存装置的一次性成本约为:

¥1,000/kWh×4 kWh/m2×150 m2 = ¥600,000。

如实例1中所述,对于这样的能量储存系统而言,从储存离峰电并将其销售给电力供应者所产生的收益约为每个月¥10,037,5。因此,能量储存系统的成本(或投资)可在大约5年内付清。

根据本发明,有多种清偿能量储存系统成本的方式。举例而言,物业所有者可吸收能量储存系统的成本及从其产生的收益。

如上述说明,对于150m2的物业而言,具储存容量为4kWh/m2的能量储存系统的成本约为¥600,000。通过储存离峰电并将其销售给电力供应者,能量储存系统的投资可在大约5年内清偿。

若物业所有者付清该一次性成本(¥600,000),则所有者将可得到该能量储存系统的后续25年寿命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大约为¥3,011,250。

物业所有者可利用金融措施(例如贷款)来按月支付成本。对于贷款期间为30年、利率为5%、贷款额为¥600,000的贷款而言,每个月的支付额约为¥3,220.93。所有者仍可产生每月收益约(¥10,037.5-¥3,220.93)=¥6,816.57。能量储存系统的寿命超过30年,该所有者可通过储存离峰电并将其销售给电力供应者而得到¥2,453,965.2的收益。

此外,能量储存系统的成本可与物业成本合并。举例而言,土地的成本大约为¥1,500/m2,建筑物成本约¥3,500/m2,储存容量为 4kWh/m2的能量储存系统成本约(¥1,000/kWh×4 kWh/m2)= ¥4,000/m2,总成本约为¥9,000/m2

若物业是以¥12,000/m2的价格售出、未安装有能量储存系统,则安装有能量储存系统的物业将以约¥16,000/m2的价格销售。对于面积为150 m2的物业而言,总销售价格约为¥2,400,000。

假设在购买时,物业所有者将支付30%的首付额,则该物业所有者需要贷款¥1,680,000。就30年期的贷款期限、利率为5%而言,贷款月付额大约为¥9,018.60。在此例中,物业所有者仍可产生每月收益量为:(¥10,037.5 - ¥9,018.60) = ¥1018.9。

其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开发者和物业所有者共同分摊能量储存系统的成本和由其产生的收益;或是物业开发者、物业所有者和能量储存系统供应者共同分摊能量储存系统的成本和由其产生的收益。成本和收益分摊的比例可依物业所有者、物业开发者和能量储存系统供应者之间的合约而定。

实例3

在此例示具体实施例中,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大量储存离峰电、并从其产生收益的网络。例如与一小区相应,该网络可为一种用于储存离峰电、并从其产生收益的管理系统。该网络包括多个能量储存装置。每一个能量储存装置依需求而为可充电或可放电,并且与一小区的物业相关联。该网络也包括耦接至该多个能量储存装置和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的电网的一中央控制单元,该中央控制单元具有多个控制器。每一个控制器都分别耦接至一个能量储存装置,且配置以控制该能量储存装置的运行,使得该能量储存装置于电力需求低时在每一天的离峰时间从电网以一离峰电量Woff进行充电,并于电力需求高时在每一天的高峰时间进行放电,对该至少一个电力供应者提供一电量W。

对于每一物业而言,从储存离峰电而产生的收益系如实例1至2中针对不同方式而说明。

实例4

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管理能量储存系统、并且证券化其所产生的收益的方法。举例而言,作为屋主的替代,可由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一个或多个小区的能量储存系统、以及由其产生的收益。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管理委员会可建立基金,通过私募基金或风险投资工具、或通过公开募股(IPO)办法来促进能量储存系统的安装与维护。此外,管理委员会也可将部分或全部收益投资于房地产、股票、共同基金等。

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的前述说明仅为描述及说明目的而提出,并不用于排除或将本发明限制在本发明所记载的精确形式。鉴于上述教示,许多修饰与变化都是可行的。

具体实施例是为了解释本发明的原理和它们的实际应用而被选出及加以说明,以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利用本发明和各种具体实施例,并进行各种修饰来适用于所设想的特定用途。本发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及权利求书与附图下得出替代具体实施例。此外,上述具体实施例和权利要求仅为描述本发明的原理,并不是为了要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限制为所记载的组件。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由权利求书所定义,而非由前述说明及本发明所提的具体实施例所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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