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充电电路,尤其涉及低速电动车电池电源充电电路。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的锂电池充电电路为一充电管理模块,该充电管理模块的输入端与充电器的正负极连接,充电管理模块的输出端与锂电池连接。充电时之间通过充电管理模块对锂电池进行充电即可。这种充电电路只能记录充电量的多少而进行充电,但是对于锂电池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电量有所不同,容易导致锂电池过充或者充不满,长时间如此会导致锂电池充电容量减少,影响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低速电动车电池电源充电电路,其能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低速电动车电池电源充电电路,包括单片机、充电管理电路、电流检测电路、过压保护电路和锂电池电源,所述充电管理电路、过压保护电路和锂电池电源依次连接,充电电路管理与过压保护电路之间串联所述电流检测电路,电流检测电路连接单片机,所述单片机还连接有报警电路。
优选的,所述充电管理电路包括电源管理芯片U1、电阻R1至电阻R3、电容C2和电容C3,电源管理芯片U1的TMR脚与电阻R1的一端连接,电源管理芯片U1的IN脚与电容C2的一端连接,电阻R1的另一端、电容C2的另一端与接地端连接,电源管理芯片U1的OUT脚、BAT脚与电容C3的一端连接,电源管理芯片U1的CE脚与电阻R3的一端连接,电源管理芯片U1的ISET脚与电阻R2的一端连接,电容C3的另一端、电阻R2的另一端、电阻R3的另一端和过压保护电路均与接地端连接。
优选的,所述过压保护电路包括电阻R4至电阻R6、稳压管D1、绝缘栅管Q1和三极管V1,电阻R5的一端连接直流供电线路的正极,另一端连接稳压管D2的负极,稳压管D2的正极接地,三极管V1的基极与稳压管D1的负极连接,三极管V1的集电极通过电阻R6与直流供电线路的正极连接,三极管V1的发射极通过电阻R4接地,绝缘栅管Q1的基极与三极管V1的集电极连接,绝缘栅管Q1的集电极与直流供电线路的正极连接,绝缘栅管Q1的发射极与锂电池电源连接。
优选的,所述单片机型号为STC15W408AS。
优选的,所述报警电路包括三极管V2、蜂鸣器BZ、三极管V2的基极连接单片机,三极管V2的集电极连接蜂鸣器BZ的正极,三极管V2的发射极和蜂鸣器BZ的负极均连接地端。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低速电动车电池电源充电电路具有过压保护、电流检测和报警功能,可以避免锂电池过充或充不满,防止锂电池过放,保证锂电池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低速电动车电池电源充电电路的模块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充电管理电路的电路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过压保护电路的电路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低速电动车电池电源充电电路,包括单片机、充电管理电路、电流检测电路、过压保护电路和锂电池电源,所述充电管理电路、过压保护电路和锂电池电源依次连接,充电电路管理与过压保护电路之间串联所述电流检测电路,电流检测电路连接单片机,所述单片机还连接有报警电路。
过压保护电路对锂电池充电进行保护,防止充电电压过高对锂电池造成损坏。
如图2所示,充电管理电路具体为包括电源管理芯片U1、电阻R1至电阻R3、电容C2和电容C3,电源管理芯片U1的TMR脚与电阻R1的一端连接,电源管理芯片U1的IN脚与电容C2的一端连接,电阻R1的另一端、电容C2的另一端与接地端连接,电源管理芯片U1的OUT脚、BAT脚与电容C3的一端连接,电源管理芯片U1的CE脚与电阻R3的一端连接,电源管理芯片U1的ISET脚与电阻R2的一端连接,电容C3的另一端、电阻R2的另一端、电阻R3的另一端和过压保护电路均与接地端连接。
如图3所示,所述过压保护电路包括电阻R4至电阻R6、稳压管D1、绝缘栅管Q1和三极管V1,电阻R5的一端连接直流供电线路的正极,另一端连接稳压管D2的负极,稳压管D2的正极接地,三极管V1的基极与稳压管D1的负极连接,三极管V1的集电极通过电阻R6与直流供电线路的正极连接,三极管V1的发射极通过电阻R4接地,绝缘栅管Q1的基极与三极管V1的集电极连接,绝缘栅管Q1的集电极与直流供电线路的正极连接,绝缘栅管Q1的发射极与锂电池电源连接。
当输入电压超过稳压管电压时稳压管才导通工作。当输入电压低于稳压管工作电压时,稳压管不工作,三极管基极没电流流过,三极管工作在截止区,场效应管的栅极和漏极没有电压差,场效应管工作在夹断区,电流不能流过。
在本实用新型中,单片机型号为STC15W408AS。报警电路包括三极管V2、蜂鸣器BZ、三极管V2的基极连接单片机,三极管V2的集电极连接蜂鸣器BZ的正极,三极管V2的发射极和蜂鸣器BZ的负极均连接地端。
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描述的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它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形变,而所有的这些改变以及形变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