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支撑光伏发电板的托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60896发布日期:2020-03-24 21:01阅读:48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支撑光伏发电板的托架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光伏发电技术领域,具体是指的一种用于支撑光伏发电板的托架。



背景技术: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目前国内开始普及在屋顶架设光伏发电板以利用光能,光伏发电板一般通过托架固定在屋顶,经常受到风的侵袭,光伏电板面积较大,所以风阻大,长期被风侵袭容易使搭接处产生偏移,造成系统故障,且长期的风吹日晒也容易造成托架腐蚀,影响托架的使用寿命。

因此,目前亟需一种不易偏移且不易腐蚀的支撑光伏发电板的托架。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支撑光伏发电板的托架,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支撑光伏发电板的托架,包括底座与承载板,所述底座的两端通过前后的调节柱连接于承载板的两端下表面,所述承载板的下表面可转动的连接于调节柱,所述承载板的一端设有连接件,连接件的一端套接于加固柱上,另一端连接于承载板,所述加固柱的底端固接于底座的上表面,另一端设有用于限位用的凸块,所述承载板的下表面开有多个散热孔;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的下方通过支撑柱不接触的设于底面或者屋顶的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加固柱设于底座的一端,其高度大于调节柱展开后的最大高度。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柱为伸缩调节柱,伸缩柱的下方设有调节旋钮。

进一步的,所述承载板与水平面呈一定的夹角,所述承载板的两端固接有挡块,设于挡块中间的承载板的区域放置光伏发电板,所述挡块的厚度大于承载板的厚度。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的左右两侧面均固定连接有把手,每个所述把手的外表面均设有防滑纹。

进一步的,所述加固柱与调节柱均关于水平面呈垂直放置的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调节柱、加固柱与支撑柱均为不锈钢材质,加固柱、调节柱与支撑柱与底座为一体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整体的固定效果好,将光伏发电板设于承载板上,承载板通过调节柱的支撑,并将承载板的一端通过连接件连接于加固柱,固定牢固,不易将承载板由于风力的作用产生偏移,且固定柱与加固柱固定连接于较厚的底座上,且整个的装置采用不锈钢材质,不易造成腐蚀,影响使用寿命,底座的两端设有把手,方便了搬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把手;2-加固柱;3-凸块;4-底座;5-支撑柱;6-调节柱;7-连接件;8-承载板;9-挡块;10-调节旋钮;11-散热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如图1所示的一种用于支撑光伏发电板的托架,包括底座4与承载板8,所述底座4的两端通过前后的调节柱6连接于承载板8的两端下表面,所述承载板8的下表面可转动的连接于调节柱6,所述承载板8的一端设有连接件7,连接件7的一端套接于加固柱上,另一端连接于承载板8,所述加固柱的底端固接于底座4的上表面,另一端设有用于限位用的凸块3,所述承载板8的下表面开有多个散热孔11。

另外,所述底座4的下方通过支撑柱5不接触的设于底面或者屋顶的表面,所述加固柱设于底座4的一端,其高度大于调节柱6展开后的最大高度,所述调节柱6为伸缩调节柱6,伸缩柱的下方设有调节旋钮10,所述承载板8与水平面呈一定的夹角,所述承载板8的两端固接有挡块9,设于挡块9中间的承载板8的区域放置光伏发电板,所述挡块9的厚度大于承载板8的厚度,所述底座4的左右两侧面均固定连接有把手1,每个所述把手1的外表面均设有防滑纹,所述加固柱与调节柱6均关于水平面呈垂直放置的结构,所述底座4、调节柱6、加固柱与支撑柱5均为不锈钢材质,加固柱、调节柱6与支撑柱5与底座4为一体连接。

本发明在进行具体使用时候,通过把手1搬运到合适的位置,通过调节旋钮10调节前后的调节柱6至合适的位置与偏移的角度,在调节的过程中,连接件7也随着调节柱6的高低进行相应的上下移动,调节柱6能够调节的位置小于加固柱2的高度,通过凸块3进行限位,将光伏发电板安装于承载板8上,承载板8的挡块9可以将光伏发电板挡住进行定位,承载板8上开有多个散热孔11可以有效的对光伏发电板进行散热。

本发明整体的固定效果好,将光伏发电板设于承载板8上,承载板8通过调节柱6的支撑,并将承载板8的一端通过连接件7连接于加固柱,固定牢固,不易将承载板8由于风力的作用产生偏移,且固定柱与加固柱固定连接于较厚的底座4上,且整个的装置采用不锈钢材质,不易造成腐蚀,影响使用寿命,底座4的两端设有把手1,方便了搬运。

以上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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