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移动电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22864发布日期:2020-01-17 21:15阅读:376来源:国知局
共享移动电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移动终端充电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共享移动电源。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移动终端比如手机、平板逐渐融入人们生活,随着人们对移动终端使用频率的增加,对移动终端的续航能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共享移动电源虽解决了人们外出时移动终端续航的问题,但仅针对移动终端还未停机的状态,未能给因为没电已停机的移动设备进行充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用于给无电停机状态的移动终端进行充电的共享移动电源。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共享移动电源,应用于移动终端,包括机柜,设置在所述机柜侧壁上的多个收容空间以及位于所述收容空间内的移动电源,所述机柜上设有用于给所述移动终端充电的第一充电模块,所述机柜内设有与所述第一充电模块相连接的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第一充电模块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充电时间超过预设值时,断开所述第一充电模块对所述移动终端充电。

上述的共享移动电源,包括机柜,设置在机柜侧壁上的多个收容空间以及位于收容空间内的移动电源,机柜上设有用于给移动终端充电的第一充电模块,机柜内设有与第一充电模块相连接的控制模块,控制模块被配置为当第一充电模块对移动终端的充电时间超过预设值时,断开第一充电模块对移动终端充电。有效解决了传统共享移动电源无法满足为处于无电停机状态下的移动终端提供借用移动电源的功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移动电源位于所述收容空间开口处的一侧设有第一扫码单元,所述收容空间内的两侧还设有用于固定所述移动电源的电子锁,所述电子锁被配置为当所述第一扫码单元扫码通过后,解锁所述移动电源。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收容空间内还设有用于推动所述移动电源的推杆,所述机柜侧壁上设有第二扫码单元和多个与所述移动电源一一对应的选择按钮,所述选择按钮被配置为当所述第二扫码单元扫码通过后,驱动所述推杆推动所述移动电源。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收容空间内还设有用于给所述移动电源充电的第二充电模块、及用于检测所述移动电源电压参数的电压检测模块,所述电压检测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移动电源电压参数高于设定值时,断开所述第二充电模块对所述移动电源充电。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充电模块为无线充电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共享移动电源还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和共享移动电源管理系统,所述控制模块通过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与所述共享移动电源管理系统相连。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中共享移动电源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共享移动电源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实施例中共享移动电源中控制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另一实施例中共享移动电源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5为又一实施例中共享移动电源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6为一实施例中共享移动电源的原理示意图;

图7为另一实施例中共享移动电源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首选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若干”的含义是至少一个,例如一个,两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法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见图1和图2,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共享移动电源,应用于移动终端10,包括机柜100,设置在机柜100侧壁上的多个收容空间110以及位于收容空间110内的移动电源111,机柜100上设有用于给移动终端10充电的第一充电模块200,机柜100内设有与第一充电模块200相连接的控制模块300,控制模块300被配置为当第一充电模块200对移动终端10的充电时间超过预设值时,断开第一充电模块200对移动终端10充电。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提供的共享移动电源主要用于对移动终端10充电,该移动终端10可以为手机、平板等电子类产品,下面以共享移动电源对手机充电进行相关说明。

在本实施例中,共享移动电源的机柜100上设有用于给手机进行充电的第一充电模块200,机柜100内设有与第一充电模块200相连接的控制模块300,控制模块300被配置为当第一充电模块200对手机的充电时间超过预设值时,断开第一充电模块200对移动终端充电。其中,第一充电模块200可以为设置在机柜100上的充电线或无线充电器,当用户手机的电量不足处于停机状态时,用户可以通过第一充电模块200免费为手机进行充电,当充电量足以支持用户手机开机时,控制模块300断开第一充电模块200对手机充电。

具体地,参见图3,控制模块300包括计时器310和控制器320,计时器310用于记录用户手机免费使用第一充电模块200对手机充电的时间,控制器320用于根据计时器310记录的时间和预设值进行比较,当用户免费充电的时间超过预设值时,断开第一充电模块200对用户手机充电。其中,预设值可以根据第一充电模块200输出的电压值进行计算得到,该预设值可以设置为1~2分钟,用于支持手机从无电停机状态到充电开机状态。

上述的共享移动电源,包括机柜100,设置在机柜100侧壁上的多个收容空间110以及位于收容空间110内的移动电源111,机柜100上设有用于给移动终端10充电的第一充电模块200,机柜100内设有与第一充电模块200相连接的控制模块300,控制模块300被配置为当第一充电模块200对移动终端10的充电时间超过预设值时,断开第一充电模块200对移动终端10充电。有效解决了传统共享移动电源无法满足为处于无电停机状态下的移动终端10提供借用移动电源111的功能。

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见图4,移动电源111位于收容空间110开口处的一侧设有第一扫码单元400,收容空间110内的两侧还设有用于固定移动电源111的电子锁(未图示),电子锁被配置为当第一扫码单元400扫码通过后,解锁移动电源111。

在本实施例中,电子锁可以采用电磁感应的方式对移动电源111进行上锁或解锁,处于无电停机状态下的手机可以先通过第一充电模块200免费给手机进行充电,当手机足以支持开机时,用户可以打开手机通过第一扫码单元400进行扫码付费后,借用移动电源111实现对手机的进一步充电操作。具体地,第一扫码单元400可以为带有相关付费信息的二维码。

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见图5,收容空间110内还设有用于推动移动电源111的推杆(未图示),机柜100侧壁上设有第二扫码单元500和多个与移动电源111一一对应的选择按钮600,选择按钮600被配置为当第二扫码单元500扫码通过后,驱动推杆推动移动电源111。

在本实施例中,处于无电停机状态下的手机可以先通过第一充电模块200免费给手机进行充电,当手机足以支持开机时,用户可以打开手机通过第二扫码单元500进行扫码付费后,选择想要借用的移动电源111,并按下该移动电源对应的选择按钮600,从而驱动推杆推动移动电源111,用户进而可以借用该移动电源111实现对手机的进一步充电操作。具体地,第二扫码单元500可以为带有相关付费信息的二维码。

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见图6,收容空间110内还设有用于给移动电源111充电的第二充电模块700、及用于检测移动电源111电压参数的电压检测模块800,电压检测模块800被配置为当移动电源111电压参数高于设定值时,断开第二充电模块700对移动电源111充电。

在本实施例中,收容空间110内设有第二充电模块700和电压检测模块800,其中,第二充电模块700可以采用充电头,通过内设在收容空间110中的充电头对移动电源111进行充电;电压检测模块800被配置为当移动电源111电压参数高于设定值时,断开第二充电模块700对移动电源111充电,可以节约电能,防止移动电源111过充对移动电源111造成损坏,影响移动电源111的使用寿命。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模块200为无线充电器。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模块200为无线充电器,无线充电器的设计可以降低在共享移动电源上设置外露充电线被破坏的可能性。

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见图5,共享移动电源还包括无线通信模块50和共享移动电源管理系统60,控制模块300通过无线通信模块50与共享移动电源管理系统60相连。

在本实施例中,当用户将借用的共享移动电源归还至收容空间内时,控制模块300控制电子锁为移动电源111上锁,并通过第二充电模块700对移动电源111进行充电,控制模块300同时将此次归还信息通过无线通信模块50发送到共享电源管理系统60上,操作人员可以远程通过共享电源管理系统60查看该移动电源111的借还信息。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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