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轮马达以及指针式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_4

文档序号:10213134阅读:来源:国知局
0066]并且,在限制机构9中,限制用被抵接部92(支承体侧凸部28的端部281)设置于如下位置:在从动侧齿轮42绕逆时针CCW方向旋转而使限制用抵接部(齿轮侧凸部48的端部481)与限制用被抵接部92抵接时,从动侧齿轮42受到从驱动侧齿轮41离开的方向的反作用力的位置。更加具体地说,在限制机构9动作时,在第一角度范围Θ1内,限制用抵接部91与限制用被抵接部92抵接。因此,在限制机构9动作时,驱动侧齿轮41与从动侧齿轮42的啮合变松,因此来自驱动侧齿轮41或者转子5的反向的惯性转矩不易传递至从动侧齿轮42。因此,能够抑制从动侧齿轮42的弹回,所以不易发生在指针11朝向零点绕逆时针CCW方向旋转并表示零点时指针11摇晃的情况。
[0067]特别是在本实施方式中,在第一角度范围Θ1中的从驱动侧齿轮41的旋转中心观察时相对于假想线Lll成90±60°的角度的范围内,限制用抵接部91与限制用被抵接部92抵接。并且,在本实施方式中,在第一角度范围ΘI中的从驱动侧齿轮41的旋转中心观察时相对于假想线LU成90±10°的角度的范围内,限制用抵接部91与限制用被抵接部92抵接。因此,在限制机构9动作时,从动侧齿轮42可靠地受到从驱动侧齿轮41离开的方向的反作用力,因此驱动侧齿轮41与从动侧齿轮42的啮合变松,所以来自驱动侧齿轮41的反向的惯性转矩不易传递到从动侧齿轮42。因此,能够抑制从动侧齿轮42的弹回,因此不易发生在指针11朝向零点绕逆时针CCW方向旋转并表示零点时,指针11摇晃的情况。
[0068]并且,限制机构9构成于第二壳体部件22和与输出部件10—体旋转的从动侧齿轮42之间。因此,能够通过限制机构9直接规定输出部件1 (指针11)绕逆时针CCW方向的可动范围。
[0069][其他实施方式]
[0070]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在壳体2(支承部件)中的第二壳体部件22与从动侧齿轮42(第二齿轮)之间设置限制机构9,但是也可以在第一壳体部件21与从动侧齿轮42(第二齿轮)之间设置限制机构9。
[0071]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在从动侧齿轮42与第二壳体部件22之间构成限制机构9,但是也可以将本实用新型应用于在驱动侧齿轮41与第二壳体部件22之间构成限制机构9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驱动侧齿轮41相当于本实用新型的第一齿轮,小齿轮56相当于本实用新型的第二齿轮。
[0072]在上述实施方式中,齿轮组4除了小齿轮58之外,还具有两个齿轮(驱动侧齿轮41以及从动侧齿轮42),但是也可以将本实用新型应用于齿轮组4具有包括小齿轮58的两个齿轮的情况或者齿轮组4具有包括小齿轮58的四个以上的齿轮的情况。
[0073]在上述实施方式中,例举了将齿轮马达100应用于指针式显示装置200的例子,但是也可以将本实用新型应用于指针式显示装置用的齿轮马达100之外的马达。
[0074]在上述实施方式中,输出部件10与从动侧齿轮42分体,但是输出部件10与从动侧齿轮42也可一体形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在轴状的输出部件10的根部形成有直径比输出部件10大的主体部44的结构、以及从板状部43突出有轴状的输出部件10但没有在输出部件10的根部形成直径比输出部件10大的主体部44的结构中的任意一种结构。在采用前者的结构的情况下,在主体部44一体形成有齿轮侧凸部48。在采用后者的结构的情况下,输出部件10的根部相当于主体部44,在输出部件10的根部一体形成有齿轮侧凸部48。
[0075]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在第二壳体部件22的圆筒部227—体形成有支承体侧凸部28,但是在没有形成圆筒部227的情况等下,也可以采用支承体侧凸部28只与端板部220—体形成的结构。
【主权项】
1.一种齿轮马达,其特征在于,包括: 马达部; 输出部件; 齿轮组,其由将所述马达部的旋转传递至所述输出部件的多个齿轮构成; 支承部件,其支承所述马达部、所述输出部件以及所述齿轮组;以及限制机构,其具有设置于所述多个齿轮中的第一齿轮的限制用抵接部以及设置于所述支承部件的限制用被抵接部,并且所述限制机构通过在所述第一齿轮朝向周向的一侧旋转时所述限制用抵接部与所述限制用被抵接部抵接,来规定所述第一齿轮向所述一侧的可动范围, 所述第一齿轮具有: 板状部,其在外周面形成有齿;以及 主体部,其在所述第一齿轮的中心从所述板状部朝向所述第一齿轮的旋转中心轴线方向突出, 所述限制用抵接部由在所述主体部的外周面与所述主体部一体形成的齿轮侧凸部的位于所述一侧的一侧端部构成。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齿轮马达,其特征在于, 所述齿轮侧凸部与所述板状部一体形成。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齿轮马达,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板状部的周向的多处形成有板状弹簧,所述板状弹簧从所述第一齿轮的旋转中心轴线方向与所述支承部件弹性抵接, 所述齿轮侧凸部形成在相当于在周向上相邻的所述板状弹簧之间的角度位置。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齿轮马达,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部件具有供所述板状弹簧抵接的圆筒部, 所述限制用被抵接部在比所述圆筒部靠径向内侧的位置与所述圆筒部一体形成。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齿轮马达,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制用被抵接部是朝向所述第一齿轮的旋转中心从径向外侧朝向径向内侧突出的支承体侧凸部中的位于周向的另一侧的另一侧端部,所述支承体侧凸部的径向内侧的周向宽度尺寸比径向外侧的周向宽度尺寸窄。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齿轮马达,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个齿轮包括与所述第一齿轮啮合并驱动所述第一齿轮的第二齿轮, 所述限制用被抵接部设置于如下位置:在所述第一齿轮朝向所述一侧旋转而使所述限制用抵接部与所述限制用被抵接部抵接时,所述第一齿轮受到从所述第二齿轮离开的方向的反作用力的位置。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齿轮马达,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限制机构中,在所述第一齿轮的旋转角度范围中的被穿过所述第一齿轮的旋转中心和所述第二齿轮的旋转中心的假想线划分形成的第一角度范围以及第二角度范围中,在所述第一齿轮朝向所述一侧旋转时所述限制用抵接部朝向靠近所述第二齿轮的旋转中心的方向移动的第一角度范围中,从所述第一齿轮的旋转中心观察时,在相对于所述假想线成90±60°的角度的范围内所述限制用抵接部与所述限制用被抵接部抵接。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齿轮马达,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限制机构中,从所述第一齿轮的旋转中心观察时,在相对于所述假想线成90±10°的角度的范围内所述限制用抵接部与所述限制用被抵接部抵接。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齿轮马达,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输出部件一体旋转。10.一种指针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指针式显示装置具有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齿轮马达, 所述指针式显示装置还具有保持于所述输出部件的指针。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指针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制机构起作用的停止位置与所述指针的原点位置对应。
【专利摘要】一种齿轮马达以及指针式显示装置,即使在设置于齿轮组的限制机构动作的情况下,也能抑制齿轮的弹回。在齿轮马达(100)以及指针式显示装置中,设置有在从动侧齿轮(42)绕逆时针方向旋转时规定从动侧齿轮的可动范围的限制机构(9)。在构成限制机构的限制用抵接部(91)以及限制用被抵接部(92)中,限制用抵接部由在从动侧齿轮(42)的主体部(44)的外周面与主体部(44)一体形成的齿轮侧凸部(48)的端部(481)构成。因此,在靠近从动侧齿轮的旋转中心轴线的位置,限制用抵接部(91)与限制用被抵接部(92)抵接。因此,在限制机构(9)动作时,从动侧齿轮所受到的冲击能量较小,因此能够抑制从动侧齿轮的弹回。
【IPC分类】H02K7/116
【公开号】CN205123497
【申请号】CN201520912418
【发明人】横山正树
【申请人】日本电产三协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6年3月30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16日
【公告号】CN105634201A, WO2016080326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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