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901489阅读:32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便携式耳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耳机,尤其是涉及一种便携式耳机。
背景技术
先前的随身听及MP3等电子产品配备的耳机在不使用时,通常会缠绕在一起,因而给使用者带来不便。为解决上述问题,专利申请号为200920011798的中国专利揭示了一种耳机理线器,其包括中空圆柱盒体和耳机,在盒体的内壁圆心位置处轴连接支杆,并在盒体与支杆对应内壁设有透孔,支杆的长度大于盒体的厚度,支杆的另一端固接摇把;盒体的垂直于支杆的周边位置处也设有透孔;支杆的表面设有凹槽,且凹槽内固接耳机的连接线; 耳机的耳塞和插头分别从盒体周边的透孔内伸出,且该透孔的直径小于耳机接头的直径。 使用时由于耳机线固接在支杆的凹槽内,使用者需要摇动摇把才可将耳机线缠绕在支杆表面;需要时通过拉扯耳机线才可使用,因而不便于取耳机线。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是针对上述背景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便于取耳机线的便携式耳机。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便携式耳机,所述便携式耳机的两耳塞通过连接套固定,耳机线缠绕于连接套上。进一步地,所述连接套分为可快速拆装的两部分,所述两耳塞分别固定在所述两部分上。进一步地,所述连接套设于一耳塞的端部上,所述另一耳塞与该耳塞对接。进一步地,所述耳机上的耳机线不经过耳塞柄直接从耳塞头引出。进一步地,所述绕有耳机线的连接套、耳塞收纳于一容纳盒内。进一步地,所述耳机接头插接并固定于接头插套内,所述接头插套上连接有挂绳。进一步地,所述耳机接头插在所述连接套内。进一步地,所述连接套分为可快速拆装的三部分,所述两耳塞及耳机接头分别固定在所述三部分上。进一步地,所述耳机线、两耳塞及耳机接头收容在一容纳盒内。进一步地,所述容纳盒设置有一穿孔,所述耳机线或耳机接头上设置有一限位挡板,所述限位挡板的尺寸大于所述穿孔。进一步地,所述容纳盒设置有一穿孔,所述耳机线或耳机接头上设置有上下两块限位挡板,所述两限位挡板之间形成有与所述穿孔配合的凹槽。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两耳塞通过连接套固定,耳机线缠绕于连接套上,因而便于取下耳机线。


3[0016]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耳机本体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图2所示A区域的放大图;图4为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端盖的结构示意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二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6为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图;图7为本实用新型第三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技术手段以及所达到的具体目的、功能,
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便携式耳机100包括一容纳盒11、一连接套12及一耳机本体13。所述容纳盒11呈圆柱状,其具有一盒体111及位于盒体111 一端的端盖 112,所述端盖112设置有一逗号形的穿孔1121,所述穿孔1121延伸至所述端盖的边缘。所述耳机本体13具有一耳机接头131、两耳塞132及位于所述耳机接头131与所述耳塞132 之间的耳机线133,所述耳机线133不经过耳塞柄直接从耳塞132头引出。所述一耳塞132的位于耳塞柄的端部设置有一对接槽1321,从而形成所述连接套 12设置于所述耳塞132的端部上的形式,所述耳机线133缠绕于所述连接套12上,即所述耳机线133缠绕于所述耳塞柄上。所述另一耳塞132的位于耳塞柄的一端设置有一对接柱 1322,该耳塞132通过所述对接柱1322与所述对接槽1321插接。所述耳机线133及耳塞 132收容在所述容纳盒11内。所述耳机线133的一端穿过所述穿孔1121并与所述耳机接头131相连,所述耳机接头131插接并固定于一接头插套14内,所述接头插套14连接有一挂绳15,通过所述挂绳15,从而可方便使用者携带。所述耳机线133上设置有上下两块限位挡板1331,限位挡板1331的面积比所述穿孔1121的面积大并分别位于所述端盖112的上表面和下表面,所述两限位挡板1331之间形成有与所述穿孔1121配合的凹槽1332,从而使用时可限定所述耳机线133向外拉出。 通过设置所述穿孔1121成逗号形,因而使所述端板1331可靠卡持在所述端盖112上。请参阅图5,其为本实用新型便携式耳机200第二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该实施例与所述第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相似,其相同之处在于均具有容纳盒21、连接套22及耳机本体23,所述容纳盒21具有盒体211及位于盒体一端的端盖212,所述耳机本体23具有耳机接头231、两耳塞232及位于所述耳机接头231与所述耳塞232之间的耳机线233,所述一耳塞232设置有对接槽2321,所述另一耳塞232设置有对接柱2322 ;其不同之处在于所述连接套22为一独立管状体并设置有一插孔221及位于插孔内的夹持弹片(图中未示),所述耳机接头231插在所述连接套22的插孔221内,所述夹持弹片夹持在所述耳机接头231上,所述耳机线233缠绕在所述连接套22及所述耳塞柄上, 所述耳机接头231、耳机线233及耳塞232均收容在所述容纳盒21内,所述端盖212与一挂绳对相连。请参阅图7,其为本实用新型便携式耳机300第三种实施例的分解图,该实施例与所述第二种实施例的结构相似,其相同之处在于均具有容纳盒31、连接套32及耳机本体33,所述容纳盒31具有盒体311及位于盒体311 —端的端盖312,所述端盖312与一挂绳 34相连,所述耳机本体33具有耳机接头331、两耳塞332及位于所述耳机接头331与所述耳塞332之间的耳机线333 ;其不同之处在于所述两耳塞332均设置有对接柱3321,所述连接套32设置有与所述对接柱3321对应的可快速拆装的三个部分,每一部分均设置有一插孔321,所述插孔 321内设置有夹持弹片,所述耳机接头331通过所述对接柱3321插在所述连接套32的插孔321内,从而使所述两耳塞332及耳机接头331分别固定在所述三部分上,所述耳机接头 331、耳机线333及耳塞332均收容在所述容纳盒31内。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两耳塞(132,232,332)通过连接套(12,22,32)固定,耳机线(133,233,333)缠绕于连接套(12,22,32)上,因而便于取下耳机线。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 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例如,将所述连接套(12,22,3 分为快速拆装的两部分,所述两耳塞(132,232,33 分别固定在所述两部分上,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权利要求1.一种便携式耳机(100,200,300),其特征在于,两耳塞(132,232,332)通过连接套 (12,22,32)固定,耳机线(133,233,333)缠绕于连接套(12,22,32)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耳机(100,200,300),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套(12, 22,32)分为可快速拆装的两部分,所述两耳塞(132,232,33 分别固定在所述两部分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耳机(100,200,300),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套(12, 22)设于一耳塞(132,232)的端部上,所述另一耳塞(132,232)与该耳塞(132,232)对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耳机(100,200,300),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上的耳机线(133,233,33 不经过耳塞柄直接从耳塞头引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耳机(100,200,300),其特征在于所述绕有耳机线 (133,233,333)的连接套(12,22,32)、耳塞(132,232,332)收纳于一容纳盒(11,21,31) 内。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便携式耳机(100,200,300),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接头 (131)插接并固定于接头插套(14)内,所述接头插套(14)上连接有挂绳(1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耳机(100,200,300),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接头 (131,231,331)插在所述连接套(12,22,32)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耳机(100,200,300),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套(32) 分为可快速拆装的三部分,所述两耳塞(33 及耳机接头(331)分别固定在所述三部分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耳机(100,200,300),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线 (333)、两耳塞(332)及耳机接头(331)收容在一容纳盒(31)内。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便携式耳机(100,200,300),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盒(11)设置有一穿孔(1121),所述耳机线(133)或耳机接头(131)上设置有一限位挡板 (1331),所述限位挡板(1331)的尺寸大于所述穿孔(1121)。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便携式耳机(100,200,300),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盒(11)设置有一穿孔(1121),所述耳机线(13 或耳机接头(131)上设置有上下两块限位挡板(1331),所述两限位挡板(1331)之间形成有与所述穿孔(1121)配合的凹槽(1332)。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便携式耳机,所述便携式耳机的两耳塞通过连接套固定,耳机线缠绕于连接套上。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所述连接套,耳机线缠绕于连接套上,因而便于取下耳机线,从而方便使用者使用。
文档编号H04R1/10GK202004930SQ201020179650
公开日2011年10月5日 申请日期2010年4月12日 优先权日2010年4月12日
发明者王鸿 申请人:王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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