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65148阅读:115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EPON (Ethernet Passive Optical Networks基于以太网的无源光网络)中的光路复用技术,尤其涉及一种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
背景技术
PON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无源光网络)系统是由 OLT (OpticalLine Terminal 光线路终端)、0DN(0ptical Distribution Network 光分配网络)和 ONlKOptical Network Unit光网络单元)三部分组成的。在下行方向(从光线路终端到光网络单元),光线路终端发送的信号通过光分配网络到达各个光网络单元,在上行方向(从光网络单元到光线路终端),光网络单元发送的信号只会到达光线路终端,而不会到达其它光网络单元。光分配网络由光纤和一个或多个无源光分路器等无源光器件组成,在光线路终端和光网络单元间提供光通道。
为了保证用户业务不会因为光链路以及光模块的损坏而中断,需要光链路的全保护设计。现有光链路的全保护倒换示意图如图I所示,当用户业务所在的光链路发生故障时,系统可使用冗余的光链路,以保持业务不受影响。
更进一步来说,如果发生故障的不只是光链路,OLT的上联光接口或者其连接光路发生了故障甚至是OLT设备本身故障,就必须通过增加上联口和OLT设备的冗余,以增加对通过这两个部分的用户业务的保护,这就是双OLT的光链路全保护倒换机制。如图2 所示,在双OLT光链路全保护方式下,每一台终端ONU同时下挂在两台局端OLT之下,双OLT 全保护倒换系统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0LT的上联口、OLT的PON 口、分光器与光纤、ONU 的PON 口。双OLT光链路全保护倒换与以往的单OLT光链路全保护倒换的主要不同点是 由两台OLT设备配合完成;进行保护倒换的两个PON 口位于不同的OLT上;增加了对OLT上联口的保护。
图3是对图2的一种变型,用η级非均匀1:2光分路器取代了图2中一个1:η均匀光分路器。图中三角符号为1:2非均匀光分路器,其中光能量大的分支部署在干线上,以保证后级ONU还有足够的光强进行通信。两条链式拓扑保护就变成了双总线“手拉手”的保护结构。
因为光功率预算的原因两个OLT的一对PON上所能下挂的ONU数目有限,那么就需要增加OLT上的PON 口数量和总线数量。图4显示的是四总线手拉手保护结构(即两组双总线手拉手保护结构)。在此场景下,两台OLT共连接4根光纤,下挂2η台0NU。经改进后的四总线手拉手保护结构虽然可以增加OLT上的PON 口数量和总线数量,但是其结构复杂,且需要四根光纤,增加了基础建设成本。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供一种。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3
提供一种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包括两个光线路终端、光分配网络和多个光网络单元,每个光线路终端包括至少一对PON 口,所述光分配网络包括至少一根三芯光缆,所述三芯光缆的三根光纤上均连接有多个光分路器,其中第一光纤与第一光线路终端的一个PON 口连接,第二光纤与第二光线路终端的一个PON 口连接,第三光纤为共享光纤,连接在第一光线路终端的另一个PON 口和第二光线路终端的另一个PON 口之间,且所述第三光纤的中部被截断;
所述光网络单元分别通过一对光分路器连接到两个光线路终端,形成手拉手结构,所述一对光分路器中的一个光分路器位于所述第一光纤或者第二光纤上,另一个光分路器位于所述第三光纤上。
本发明所述的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中,所述光分路器为非均匀光分路器。
本发明所述的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中,所述第三光纤的正中间被截断。
本发明产生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采用三总线 “手拉手”保护结构,两个OLT共用一根三芯光缆,可以比传统的4芯光缆节约一根光纤,在大规模工程应用当中可以节省基础建设成本,且可保持原有光路保护效果。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I是现有技术中单OLT光链路全保护倒换示意图2是现有技术中双OLT光链路全保护倒换示意图3是现有技术中双总线手拉手保护示意图4是现有技术中四总线手拉手保护示意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如图5所示,本发明实施例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包括两个光线路终端OLTl和0LT2、光分配网络和多个光网络单元0NU,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设有2n个光网络单元,包括0UN1、0UN2…0NUn、0NUn+l…0UN2n,其中η为自然数。每个光线路终端包括至少一对PON 口,光分配网络包括至少一根三芯光缆,三芯光缆的三根光纤上均连接有多个光分路器(如图5中所示的三角符号),其中第一光纤与第一光线路终端OLTl的一个PON 口连接,第二光纤与第二光线路终端0LT2的一个PON 口连接,第三光纤为共享光纤,连接在第一光线路终端的另一个PON 口和第二光线路终端0LT2的另一个PON 口之间,且第三光纤的中部被截断;
光网络单元连接在一对光分路器之间,形成手拉手结构,即光网络单元分别通过一对光分路器连接到两个光线路终端,一对光分路器中的一个光分路器位于第一光纤或者第二光纤上,另一个光分路器位于第三光纤上。如图5所示,光网络单元0UN1、0UN2…ONUn 分别连接在第一光纤和第三光纤(即共享光纤)上的光分路器之间,形成手拉手保护结构; 光网络单元(^此+1、(^此+2吣衝吧11分别连接在第二光纤和第三光纤(即共享光纤)上的光分路器之间,亦形成手拉手保护结构。可以理解的是,第一光线路终端OLTl下挂的光网络单元个数与第二光线路终端0LT2下挂的光网络单元的个数可以不同,即2n个光网络单元无需等分到两个光线路终端上去,而是可根据分光比的需要和扩展的需要灵活分配。
本发明实施例中仅需用三芯光缆,其中一根光纤需在半程截断,逻辑上仍然和现有技术中如图3 —样是四根光纤,但是通过本发明实施例可以巧妙的节约光缆的一芯光纤,且仍为手拉手保护,效果不变。这在工程实践中会节约一部分基础建设成本。
本发明实施例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中,光分路器为非均匀光分路器, 如1:2的非均匀光分路器。其中光能量大的分支部署在干线上,以保证后级ONU还有足够的光强进行通信。
第三光纤即共享光纤可根据需要在中间某部位截断,具体位置可以变动,并不影响保护效果;考虑到光功率预算情况,可在第三光纤的正中间或其附近截断,以挂接更多的ONU。
在具体实施例中,由于各个ONU分别连接在与OLTl和0LT2的PON 口连接的光纤上,因此需要判断第三光纤即共享光纤的截断位置,从而判断当前共享光纤具体是连接的哪台OLT,以免连接错误。
本发明实施例的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即三总线“手拉手”保护系统中,两个OLT共用一根三芯光缆,可以比传统的4芯光缆节约一根光纤,在大规模工程应用当中可以节省基础建设成本。
可以理解的是,在2n个PON 口(每个OLT有2n个PON 口,η为自然数)情况下,n*4 根光纤变为n*3根光纤的连接方式。即可将每根光缆中的一根光纤作为共享光纤,将其在中间某点截断,两头各自连接一台OLT的某一个PON 口,则物理上可以节约η根光纤。在大规模工程应用当中可以节省大量成本,但是仍然能够保持原有光路保护效果。
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 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包括两个光线路终端、光分配网络和多个光网络单元,其特征在于,每个光线路终端包括至少一对PON 口,所述光分配网络包括至少一根三芯光缆,所述三芯光缆的三根光纤上均连接有多个光分路器,其中第一光纤与第一光线路终端的一个PON 口连接,第二光纤与第二光线路终端的一个PON 口连接,第三光纤为共享光纤,连接在第一光线路终端的另一个PON 口和第二光线路终端的另一个PON 口之间,且所述第三光纤的中部被截断; 所述光网络单元分别通过一对光分路器连接到两个光线路终端,形成手拉手结构,所述一对光分路器中的一个光分路器位于所述第一光纤或者第二光纤上,另一个光分路器位于所述第三光纤上。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分路器为非均匀光分路器。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光纤的正中间被截断。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手拉手保护结构的EPON系统,包括两个光线路终端、光分配网络和多个光网络单元,每个光线路终端包括至少一对PON口,光分配网络包括至少一根三芯光缆,三根光纤上均连接多个光分路器,第一光纤与第一光线路终端的一个PON口连接,第二光纤与第二光线路终端的一个PON口连接,第三光纤连接在第一光线路终端的另一个PON口和第二光线路终端的另一个PON口之间,且第三光纤的中部被截断;光网络单元分别通过一对光分路器连接到两个光线路终端,形成手拉手结构,一对光分路器中的一光分路器位于第一光纤或第二光纤上,另一光分路器位于第三光纤上。本发明可在大规模工程应用当中可以节省基础建设成本,且可保持原有光路保护效果。
文档编号H04Q11/00GK102932698SQ20121044919
公开日2013年2月13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12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12日
发明者胡保民, 董进, 郑直, 叶勇刚, 任波, 唐俊 申请人: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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