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配置传输速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
按照分组传输方式,根据所述传输带宽需求信息对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速率进行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具体为:
获取工作模式升级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其中,工作模式升级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大于工作模式升级前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工作模式升级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具体为:
接收所述基带处理单元或所述射频拉远单元发送的信令,其中信令中携带有工作模式升级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或者,
接收网管发送的指令,所述指令中携带有工作模式升级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按照分组传输方式,根据所述传输带宽需求信息对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速率进行配置,具体包括:
根据工作模式升级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尝试增加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其中,所述传输速率包括保证信息速率和峰值信息速率;
判断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增加后的保证信息速率与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所在的传输链路上其他无线设备的保证信息速率之和是否超过分组传输设备的传输带宽能力,其中,所述分组传输设备用于对传输速率进行分组,且分别与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所述射频拉远单元连接;
若不超过,则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增加成功;
若超过,则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增加失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增加成功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满足一预设条件时,降低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
判断降低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是否满足工作模式升级前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
若满足,则向所述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发送信令或指令,其中,所述信令或指令中携带有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的工作模式的降级信息;
若不满足,则进入当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的传输带宽需求满足一预设条件时,降低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的步骤。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增加失败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通过分配至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峰值信息速率传输无线信号,并检测分组传输设备的丢包率是否大于一预设阈值;
若分组传输设备的丢包率不大于所述预设阈值,则保持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升级后的工作模式,并进入尝试增加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的步骤;
若分组传输设备的丢包率大于所述预设阈值,则向所述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发送信令或指令,其中,所述信令或指令中携带有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的工作模式的降级信息。
7.一种配置传输速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
配置模块,用于按照分组传输方式,根据所述传输带宽需求信息对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速率进行配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具体用于,获取工作模式升级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 其中,工作模式升级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大于工作模式升级前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具体用于,接收所述基带处理单元或所述射频拉远单元发送的信令,其中信令中携带有工作模式升级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或者,接收网管发送的指令,所述指令中携带有工作模式升级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一判断模块,其中,配置模块具体用于,根据工作模式升级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信息,尝试增加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其中,所述传输速率包括保证信息速率和峰值信息速率;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增加后的保证信息速率与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所在的传输链路上其他无线设备的保证信息速率之和是否超过分组传输设备的传输带宽能力,其中,所述分组传输设备用于对传输速率进行分组,且分别与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所述射频拉远单元连接;若不超过,则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增加成功;若超过,则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增加失败。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处理模块、第二判断模块和第一发送模块,其中,所述处理模块用于当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满足一预设条件时,降低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所述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断降低后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保证信息速率是否满足工作模式升级前的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传输带宽需求;若满足,则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发送信令或指令,其中,所述信令或指令中携带有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的工作模式的降级信息;若不满足,则触发处理模块。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传输模块、检测模块和第二发送模块,其中,所述传输模块用于通过分配至所述基带处理单元和射频拉远单元之间的峰值信息速率传输无线信号,所述检测模块用于检 测分组传输设备的丢包率是否大于一预设阈值;若分组传输设备的丢包率不大于所述预设阈值,则保持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升级后的工作模式,并触发配置模块;第二发送模块用于,若分组传输设备的丢包率大于所述预设阈值,则向所述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发送信令或指令,其中,所述信令或指令中携带有基带处理单元或射频拉远单元的工作模式的降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