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UDP协议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发送方与接收方通过UDP协议建立连接,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发送方将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依次放入第一发包队列中,所述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分别携带表示发送顺序的序列号,所述第一发包队列用于存放具有有序标识的数据包;依次发送所述第一发包队列中的数据包;
所述接收方在接收到具有有序标识的数据包后,将所述数据包放入第一收包队列中,所述第一收包队列用于存放具有有序标识的数据包;并根据所述第一收包队列中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携带的序列号,确定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是否全部成功接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在预设的时间阈值内,所述第一收包队列中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未被全部成功接收,则所述接收方向所述发送方返回重发请求,所述重发请求用于请求所述发送方重新发送未被成功接收的数据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发送方在发送所述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中的任一数据包后开始计时,并在预设的时间阈值内未接收到来自所述接收方的确认响应后,重新发送所述数据包。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发送方将具有可靠标识的数据包放入第二发包队列中,所述第二发包队列用于存放具有可靠标识的数据包;发送所述第二发包队列中的数据包;
所述接收方在接收到具有可靠标识的数据包后,向所述发送方返回确认响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发送方在发送所述第二发包队列中的任一数据包后开始计时,并在预设的时间阈值内未接收到来自所述接收方的确认响应后,重新发送所述数据包。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方与所 述接收方利用通道进行数据传输,所述通道包括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用于传输具有有序标识的数据包,所述第二通道用于传输具有可靠标识的数据包;
相应的,所述发送方依次发送所述第一发包队列中的数据包,具体为,
所述发送方通过所述第一通道,依次发送所述第一发包队列中的数据包;
相应的,所述发送方发送所述第二发包队列中的数据包,具体为,
所述发送方通过所述第二通道,发送所述第二发包队列中的数据包。
7.一种基于UDP协议的数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发送方和接收方,所述发送方与所述接收方通过UDP协议建立连接;
所述发送方,用于将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依次放入第一发包队列中,所述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分别携带表示发送顺序的序列号,所述第一发包队列用于存放具有有序标识的数据包;依次发送所述第一发包队列中的数据包;
所述接收方,用于在接收到具有有序标识的数据包后,将所述数据包放入第一收包队列中,所述第一收包队列用于存放具有有序标识的数据包;并根据所述第一收包队列中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携带的序列号,确定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是否全部成功接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数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收方,还用于在预设的时间阈值内,所述第一收包队列中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未被全部成功接收时,向所述发送方返回重发请求,所述重发请求用于请求所述发送方重新发送未被成功接收的数据包。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数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送方,还用于在发送所述具有同一有序标识的数据包中的任一数据包后开始计时,并在预设的时间阈值内未接收到来自所述接收方的确认响应后,重新发送所述数据包。
10.根据权利要求7-9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送方,还用于将具有可靠标识的数据包放入第二发包队列中,所述第二发包队列用于存放具有可靠标识的数据包;发送所述第二发包队列中的数据包;
所述接收方,还用于在接收到具有可靠标识的数据包后,向所述发送方返回确认响应。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送方,还用于在发送所述第二发包队列中的任一数据包后开始计时,并在预设的时间阈值内未接收到来自所述接收方的确认响应后,重新发送所述数据包。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方与所述接收方利用通道进行数据传输,所述通道包括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用于传输具有有序标识的数据包,所述第二通道用于传输具有可靠标识的数据包;
相应的,所述发送方,具体用于通过所述第一通道,依次发送所述第一发包队列中的数据包;
相应的,所述发送方,具体用于通过所述第二通道,发送所述第二发包队列中的数据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