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呼叫转移业务的信息同步方法,应用于第一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来电用户与第二移动终端通讯时的呼叫转移来电;其中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为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呼叫转移终端;
根据预先保存的与所述来电用户匹配的第一联系人信息,显示所述来电用户的用户信息;其中所述第一联系人信息与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中所存储的通讯联系人信息相同;
在所述呼叫转移来电结束后,向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发送与所述呼叫转移来电相对应的通话记录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来电用户与第二移动终端通讯时的呼叫转移来电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建立与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网络通讯协议连接;
接收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同步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中所存储的通讯联系人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同步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中所存储的通讯联系人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对接收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中所存储的通讯联系人信息采用预设标识进行标记。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向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发送与所述呼叫转移来电相对应的通话记录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发送的呼叫转移取消指令;
根据所述呼叫转移取消指令清除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上存储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话记录信息以及采用预设标识进行标记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讯联系人信息;
取消与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网络通讯协议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呼叫转移取消指令清除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上存储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话记录信息以及采用预设标识进行标记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讯联系人信息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呼叫转移取消指令,显示是否清除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上存储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话记录信息以及采用预设标识进行标记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讯联系人信息的提示信息;
根据用户输入的清除指令,清除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上存储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话记录信息以及采用预设标识进行标记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讯联系人信息。
6.一种基于呼叫转移业务的信息同步方法,应用于第二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移动终端在呼叫转移来电结束后、发送的与所述呼叫转移来电相对应的通话记录信息;
对接收到的通话记录信息进行显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第一移动终端在呼叫转移来电结束后、发送的与所述呼叫转移来电相对应的通话记录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开启呼叫转移功能,建立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网络通讯协议连接;
向所述第一移动终端同步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中所存储的通讯联系人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对接收到的通话记录信息进行显示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向所述第一移动终端发送呼叫转移取消指令,使得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根据所述呼叫转移取消指令清除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上存储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话记录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讯联系人信息;
在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清除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上存储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话记录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讯联系人信息之后,取消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网络通讯协议连接。
9.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为第一移动终端,所述第一移动终端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来电用户与第二移动终端通讯时的呼叫转移来电;其中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为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呼叫转移终端;
第一显示模块,用于根据预先保存的与所述来电用户匹配的第一联系人信息,显示所述来电用户的用户信息;其中所述第一联系人信息与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中所存储的通讯联系人信息相同;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在所述呼叫转移来电结束后,向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发送与所述呼叫转移来电相对应的通话记录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建立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接收模块接收来电用户与第二移动终端通讯时的呼叫转移来电之前,建立与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网络通讯协议连接;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同步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中所存储的通讯联系人信息。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标记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接收模块接收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同步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中所存储的通讯联系人信息之后,对接收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中所存储的通讯联系人信息采用预设标识进行标记。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发送模块向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发送与所述呼叫转移来电相对应的通话记录信息之后,接收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发送的呼叫转移取消指令;
清除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呼叫转移取消指令清除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上存储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话记录信息以及采用预设标识进行标记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讯联系人信息;
第一取消模块,用于取消与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网络通讯协议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清除模块包括:
显示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呼叫转移取消指令,显示是否清除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上存储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话记录信息以及采用预设标识进行标记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讯联系人信息的提示信息;
清除子模块,用于根据用户输入的清除指令,清除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上存储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话记录信息以及采用预设标识进行标记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讯联系人信息。
14.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为第二移动终端,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包括:
第四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移动终端在呼叫转移来电结束后、发送的与所述呼叫转移来电相对应的通话记录信息;
第二显示模块,用于对接收到的通话记录信息进行显示。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开启模块,用于在所述第四接收模块接收第一移动终端在呼叫转移来电结束后、发送的与所述呼叫转移来电相对应的通话记录信息之前,开启呼叫转移功能,建立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网络通讯协议连接;
同步模块,用于向所述第一移动终端同步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中所存储的通讯联系人信息。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显示模块对接收到的通话记录信息进行显示之后,向所述第一移动终端发送呼叫转移取消指令,使得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根据所述呼叫转移取消指令清除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上存储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话记录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讯联系人信息;
第二取消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清除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上存储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话记录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讯联系人信息之后,取消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网络通讯协议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