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护耳音响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64028阅读:47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音响设备领域。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涉及一种智能护耳音响系统。



背景技术:

现代社会中,人们长期处于高压状态,经常会采取听音乐的方式来进行放松,而最能放松最解压的却是分贝高的音乐,比如摇滚音乐,但是长时间的听取这样的高分贝声音,会对用户的耳朵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可能会影响听力,而人们在处于兴奋状态时又会忘记这一点。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智能护耳音响系统,其包括:

声音输出装置;

分贝测试装置,其用于测试所述声音输出装置输出的声音的分贝值并将该分贝值上传至控制器中,且所述分贝测试装置位于所述声音输出装置的正前方1m处;

控制器,其接收所述分贝测试装置发来的分贝值并根据该分贝值判断是否向所述声音输出装置发送调节音量的操作命令。

优选的是,所述的智能护耳音响系统,还包括数据库,其内预先存有用户自定义分贝等级信息,所述分贝等级信息包括分贝值范围和其对应的播放时长。

优选的是,所述的智能护耳音响系统中,所述分贝等级信息包括:

第一等级,50DB>当前分贝值≥30DB,播放时长≤3h;

第二等级,75DB>当前分贝值≥50DB,播放时长≤1.5h;

第三等级,90DB>当前分贝值≥75DB,播放时长≤0.5h。

优选的是,所述的智能护耳音响系统中,

所述分贝测试装置连续测试或者间隔3-5s测试所述声音输出装置输出的声音的分贝值;

若连续测得的10个分贝值中有7个以上属于某一分贝等级中,则判断当前声音的分贝等级为该分贝等级,将该10个分贝值中的第一个分贝值的测得时间作为计算播放时长的起始时间;

若连续测得的10个分贝值中有7个以上属于另某一分贝等级中,则判断当前声音的分贝等级为该分贝等级,将该10个分贝值中的最后一个分贝值的测得时间作为计算播放时长的终止时间。

优选的是,所述的智能护耳音响系统中,所述控制器在播放时长超过分贝等级信息中的播放时长时选择向声音输出装置发送降低音量或者静音的操作命令。

优选的是,所述的智能护耳音响系统,所述分贝测试装置与所述声音输出装置无线通信连接。

本发明提供一种智能护耳音响系统,其包括:声音输出装置;分贝测试装置,其用于测试所述声音输出装置输出的声音的分贝值并将该分贝值上传至控制器中,且所述分贝测试装置位于所述声音输出装置的正前方1m处;控制器,其接收所述分贝测试装置发来的分贝值并根据该分贝值判断是否向所述声音输出装置发送调节音量的操作命令。本发明提供的智能护耳音响系统,能够根据音乐的分贝值来控制其播放时长,进而保护用户的听力。

本发明的其它优点、目标和特征将部分通过下面的说明体现,部分还将通过对本发明的研究和实践而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参照说明书文字能够据以实施。

应当理解,本文所使用的诸如“具有”、“包含”以及“包括”术语并不配出一个或多个其它元件或其组合的存在或添加。

本发明提供一种智能护耳音响系统,其包括:

声音输出装置;

分贝测试装置,其用于测试所述声音输出装置输出的声音的分贝值并将该分贝值上传至控制器中,且所述分贝测试装置位于所述声音输出装置的正前方1m处;

控制器,其接收所述分贝测试装置发来的分贝值并根据该分贝值判断是否向所述声音输出装置发送调节音量的操作命令。

所述的智能护耳音响系统还包括数据库,其内预先存有用户自定义分贝等级信息,所述分贝等级信息包括分贝值范围和其对应的播放时长。

所述的智能护耳音响系统中,所述分贝等级信息包括:

第一等级,50DB>当前分贝值≥30DB,播放时长≤3h;

第二等级,75DB>当前分贝值≥50DB,播放时长≤1.5h;

第三等级,90DB>当前分贝值≥75DB,播放时长≤0.5h。

所述的智能护耳音响系统中,

所述分贝测试装置连续测试或者间隔3-5s测试所述声音输出装置输出的声音的分贝值;

若连续测得的10个分贝值中有7个以上属于某一分贝等级中,则判断当前声音的分贝等级为该分贝等级,将该10个分贝值中的第一个分贝值的测得时间作为计算播放时长的起始时间;

若连续测得的10个分贝值中有7个以上属于另某一分贝等级中,则判断当前声音的分贝等级为该分贝等级,将该10个分贝值中的最后一个分贝值的测得时间作为计算播放时长的终止时间。

所述的智能护耳音响系统中,所述控制器在播放时长超过分贝等级信息中的播放时长时选择向声音输出装置发送降低音量或者静音的操作命令。

所述的智能护耳音响系统中,所述分贝测试装置与所述声音输出装置无线通信连接。

尽管本发明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其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式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发明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发明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