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超便携式地面数字机顶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62930阅读:37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视广播接收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超便携式地面数字机顶盒。



背景技术:

虽然目前市场有各种各样的地面数字机顶盒的产品,但是还是不能充分体现地面广播传播方式易用、接收方便的优势,特别是外出携带的便捷和使用性。比如目前具有类似功能的机顶盒,一般使用环境都是在家里,或者必须有电源插座或者显示器的环境,如果要带到室外环境使用起来很不方便,需要携带很多设备。还有随着电子行业的发展,目前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已经慢慢普及到每个家庭,如果人们能够对已有的移动设备进行资源的充分利用,更大程度地发挥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的作用,这对终端用户来说无疑是一种很好的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超便携式地面数字机顶盒,将传统机顶盒的各类接口去除,只预留一个USB接口作为电源输入接口,将接收地面射频信号的天线内置到接收机内,接收机将接收到的地面射频信号进行解调处理后输出的音视频信号传输到无线模块再通过天线发射到移动终端设备,在移动终端设备上观看电视节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超便携式地面数字机顶盒,包括盒体及盒体内依次电连接的用于接收地面音视频信号的地面信号接收天线、将音视频信号进行处理的下变频处理模块、用于信号解调的信道数据解码模块、中央处理器、接收或发射音视频信号的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和用于发射无线信号至外部设备或接收外部设备发出的无线信号的WiFi天线。

所述盒体上设有一个用于连接外部电源的外部接口,所述外部接口分别与所述盒体内部的所述地面信号接收天线、所述下变频处理模块、所述信道数据解码模块、所述中央处理器和所述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电连接。

所述外部接口为USB接口。

所述中央处理器与所述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双向电连接。

所述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与WiFi天线双向电连接。

所述中央处理器还通过I2C协议与下变频处理模块和信道数据解码模块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体积小,超便携外带使用,不需要用任何线材连接显示器,只需要使用终端移动设备即可接收视频信号,观看电视节目;极小的体积和便捷的供电方式使其打破了使用环境严重受到限制的缺点,充分体现地面广播传播方式易用、接收方便的优势;可以充分利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现有资源,观看节目,为用户节省使用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一种超便携式地面数字机顶盒,包括盒体及盒体内依次电连接的用于接收地面音视频信号的地面信号接收天线、将音视频信号进行处理的下变频处理模块、用于信号解调的信道数据解码模块、中央处理器、接收或发射音视频信号的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和用于发射无线信号至外部设备或接收外部设备发出的无线信号的WiFi天线。

地面信号接收天线,接收地面广播传播的DVB-T的信号,获得射频信号。

下变频处理模块,即Tuner模块,连接地面信号接收天线以接收射频信号,将射频信号进行模拟下变频以转换到中频上,在中频上对信号数字化,然后对数字化后的信号进行数字下变频。

信道数据解码模块,即Demodulator,连接Tuner模块以接收数字下变频后的信号,并对接收到的数字下变频后的信号解调,然后输出传输流TS流信号。

中央处理器连接Demodulator模块以接收TS流信号,然后经过处理输出音视频信号,而且中央处理器还与Tuner模块连接,通过I2C协议与Tuner模块和Demodulator模块进行通讯。

WiFi天线连接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接收无线信号并将信号发射到其他设备;WiFi天线与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还可以设置为双向电连接,WiFi天线可以接收外部信号传给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连接中央处理器以接收音视频信号,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接收中央处理器处理后信息传给WIFI天线,输出无线信号,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与中央处理器也可设置为双向连接,中央处理器接收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的信息进行处理。

机顶盒并非只是单方向的发送无线信号,还可以通过WiFi天线接收外部设备发送过来的无线信号,通过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处理后再将数据传给中央处理器处理。比如用户通过对智能手机或者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进行一些操作,移动设备经过处理后再通过自身设备WiFi天线发射无线信号给机顶盒,机顶盒WiFi天线接收到信号后经过天线接收及发射模块的处理再传输到中央处理器进行进一步分析处理后响应用户操作。

盒体上设有用于连接外部电源的USB接口,并且USB接口分别与盒体内部的地面信号接收天线、下变频处理模块、信道数据解码模块、中央处理器和无线接收及发射模块电连接。

盒体上的外部接口仅有一个,即USB接口。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只要其以相同的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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