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安装的吸附式网络交换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17457阅读:458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安装的吸附式网络交换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网络交换机,特别涉及一种便于安装的吸附式网络交换机,属于通讯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今使用的网络交换机包括壳体和安装在壳体内部的网络交换单元,可以起到把用户线路、电信电路和其他要互连的功能单元根据单个用户的请求连接起来的作用。但是传统的交换机都是直接放置在地板上,这样不仅显得杂乱无章,而且连接在上面的网线容易被人碰掉,导致网络断开,使用时非常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安装的吸附式网络交换机,可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选择不同的安装方式,使用极其方便,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缺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便于安装的吸附式网络交换机,包括壳体、机体、控制器、接口、空气吸盘、电磁吸盘、吊耳、拉索、扣环、显示屏、开关及移动设备;所述壳体底部的四个拐角处安装有空气吸盘,壳体顶部的中心处安装有电磁吸盘;所述吊耳固定在壳体的两侧,拉索的一端与吊耳连接,且拉索的另一端安装有扣环;所述机体固定在壳体内部,机体的一侧设有若干个接口,且接口暴露在壳体的外部;所述显示屏嵌装在壳体的外壁上,开关固定在壳体的顶部,开关通过导线与机体内部的电源连接,且电磁吸盘通过导线与开关连接;所述控制器包括数据收集模块、A/D转换模块、存储模块、信号发射模块、无线网络模块及显示模块,数据收集模块通过导线与机体上的接口连接,A/D转换模块与数据收集模块连接,存储模块与A/D转换模块连接,信号发射模块及显示模块均与存储模块连接,无线网络模块与信号发射模块连接;所述显示屏通过导线与显示模块连接,信号发射模块通过无线电与移动设备之间实现信号传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空气吸盘单个的吸力不小于1kg。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移动设备为手机或PC。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显示屏为LED屏幕。

有益效果:与传统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于安装的吸附式网络交换机结构新颖,设计科学合理;可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选择不同的安装方式,使用极其方便;安装有通讯模块,使用者可以通过显示屏观看信号传输速度,也可以通过通讯设备远程监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于安装的吸附式网络交换机的总体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于安装的吸附式网络交换机的壳体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于安装的吸附式网络交换机的控制器工作示意框图;

其中:1-壳体、2-机体、3-控制器、4-接口、5-空气吸盘、6-电磁吸盘、7-吊耳、8-拉索、9-扣环、10-显示屏、11-开关、12-移动设备、13-数据收集模块、14-A/D转换模块、15-存储模块、16-信号发射模块、17-无线网络模块、18-显示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3所示,一种便于安装的吸附式网络交换机,包括壳体1、机体2、控制器3、接口4、空气吸盘5、电磁吸盘6、吊耳7、拉索8、扣环9、显示屏10、开关11及移动设备12;所述壳体1底部的四个拐角处安装有空气吸盘5,壳体1顶部的中心处安装有电磁吸盘6;所述吊耳7固定在壳体1的两侧,拉索8的一端与吊耳7连接,且拉索8的另一端安装有扣环9;所述机体2固定在壳体1内部,机体2的一侧设有若干个接口4,且接口4暴露在壳体1的外部;所述显示屏10嵌装在壳体1的外壁上,开关11固定在壳体1的顶部,开关11通过导线与机体2内部的电源连接,且电磁吸盘6通过导线与开关11连接;所述控制器3包括数据收集模块13、A/D转换模块14、存储模块15、信号发射模块16、无线网络模块17及显示模块18,数据收集模块13通过导线与机体2上的接口4连接,A/D转换模块14与数据收集模块13连接,存储模块15与A/D转换模块14连接,信号发射模块16及显示模块18均与存储模块15连接,无线网络模块17与信号发射模块16连接;所述显示屏10通过导线与显示模块18连接,信号发射模块16通过无线电与移动设备12之间实现信号传输。

其中,所述空气吸盘5单个的吸力不小于1kg。

其中,所述移动设备12为手机或PC。

其中,所述显示屏10为LED屏幕。

使用时,可以通过空气吸盘5吸附在桌面或地板上,也可以通过电磁吸盘6吸附在金属材质的电脑主机箱上,还可以通过扣环9悬挂起来,安装方便;此外还设有通讯模块,使用者可以通过显示屏10观看信号传输速度,也可以通过通讯设备远程监测。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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