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62898阅读:283来源:国知局
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计算机周边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



背景技术:

摄像头是计算机设备的配件之一,可用于远程视屏连接,便于远程通讯,现有技术的摄像头大多通过USB连接线连接到计算机,且体积大,携带和摆放都很不方便,摄像头摆放在计算机上或者计算机的床一侧容易翻倒或损坏,裸露在外的计算机摄像头表面容易积灰,影响摄像头的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陷和各种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结构简单,携带、使用方便,成本低。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包括摄像头外壳、粘贴底座、一对保护罩、蓝牙连接装置、封口拉链、连接环、便携绳、摄像头安装座、摄像头本体及电池安装座;所述的摄像头外壳固定设置在所述的粘贴底座上,所述的摄像头外壳的前端开口,且所述的一对保护罩分别对称连接在所述的摄像头外壳的前端开口处,所述的一对保护罩之间通过所述的封口拉链封口,形成摄像头壳体结构;所述的蓝牙连接装置及电池安装座分别嵌装在所述的形成摄像头壳体结构内,所述的摄像头本体通过所述的摄像头安装座嵌装在所述的形成摄像头壳体结构内;所述的连接环设置所述的摄像头壳体结构的顶部,所述的便携绳与所述的连接环连接。

上述的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其中,所述的摄像头壳体结构内嵌装有多个补光灯,位于所述的摄像头本体的上方。

上述的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其中,所述的一对保护罩的外侧端面上分别设有防压垫。

上述的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其中,所述的一对保护罩的边缘处与所述的摄像头外壳的连接处设有折痕部,所述的一对保护罩沿所述的折痕部翻折。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能有效收纳和保护计算机摄像头,体积小,安装方便,携带更便捷,适用于各种计算机设备。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对本专利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的使用时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的不使用时的主视图。

元件标号说明

1 摄像头外壳

2 粘贴底座

3 保护罩

4 蓝牙连接装置

5 封口拉链

6 连接环

7 便携绳

8 摄像头安装座

9 摄像头本体

10 电池安装座

11 补光灯

12 防压垫

13 折痕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介绍。

请参见附图1及附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包括摄像头外壳1、粘贴底座2、一对保护罩3、蓝牙连接装置4、封口拉链5、连接环6、便携绳7、摄像头安装座8、摄像头本体9及电池安装座10;所述的摄像头外壳1固定设置在所述的粘贴底座2上,所述的摄像头外壳1的前端开口,且所述的一对保护罩3分别对称连接在所述的摄像头外壳1的前端开口处,所述的一对保护罩3之间通过所述的封口拉链5封口,形成摄像头壳体结构;所述的蓝牙连接装置4及电池安装座10分别嵌装在所述的形成摄像头壳体结构内,所述的摄像头本体9通过所述的摄像头安装座8嵌装在所述的形成摄像头壳体结构内;所述的连接环6设置所述的摄像头壳体结构的顶部,所述的便携绳7与所述的连接环6连接。

使用时,将本实用新型通过粘贴底座2粘贴在计算机的顶部或其他安装部位,通过蓝牙连接装置4无线连接到计算机,打开封口拉链5,将一对保护罩3翻起到摄像头外壳1上,露出摄像头本体9即可进行拍摄、视频等使用;摄像头安装座8可保护摄像头本体9,电池安装座10可用于为本实用新型提供工作电源;不使用时,将一对保护罩3通过封口拉链5封口,可通过便携绳7方便携带。

进一步地,所述的摄像头壳体结构内嵌装有多个补光灯11,位于所述的摄像头本体9的上方,可起到补光和闪光灯的作用,便于在夜间使用摄像头本体9。

优选地,所述的一对保护罩3的外侧端面上分别设有防压垫12,可用于保护摄像头壳体结构内部的设备,可起到防压、减震的作用。

进一步地,所述的一对保护罩3的边缘处与所述的摄像头外壳1的连接处设有折痕部13,所述的一对保护罩3沿所述的折痕部13翻折,便于一对保护罩3的翻折和固定,防止使用时一对保护罩3弹回而罩盖住摄像头本体9。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便携式易收纳的计算机摄像头进行了详细介绍,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凡依本实用新型设计思想所做的任何改变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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