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现视频资源和社交相融合的方法和视频社交融合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5685320发布日期:2018-10-16 20:59阅读:18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移动计算机、互联网等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实现视频资源和社交相融合的方法和视频社交融合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速度的快速提升,人们对于网上娱乐项目的形式也从文本型门户网站,到图片多媒体型web2.0交互,到如今视频、直播和短视频形式火热的圈子社交模式,人们对于视频资源和交互的需求越来越复杂,传统的视频网站主要提供视频的观看和收藏功能,以及借助第三方社交平台进行视频资源的分享,新兴的视频直播网站主要依赖于当前主播房间内的互动,唯有进入直播房间才能有交互功能,传统的社交网站中的视频资源主要来源于现场录制小视频以及第三方的视频网站的分享,无法给用户提供便捷的视频资源获取渠道以及公开的集中式的视频资源发布平台。

可见当前更多的都是在某一领域如视频、直播或社交内比较专一的平台,视频资源和社交信息没有得到充分的融合和交互,急需一种视频资源和社交相融合的系统平台来满足用户在视频时代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视频资源和社交相融合的方法和视频社交融合系统,实现了视频资源与社交充分的融合和交互,能够满足视频社交时代用户复杂的视频社交需求。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实现视频资源和社交相融合的方法和视频社交融合系统,其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实现视频资源和社交相融合的方法,主要包括多渠道的视频资源获取与分享、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的生成、发布与分享以及将视频空间中的视频资源发布至视频频道等方法;其中,多渠道的视频资源获取与分享的方法是指通过本系统提供的多个渠道来获取视频资源,然后通过即时通信子系统或功能融合子系统发送或分享出去的方法;直播或直播预告的生成、发布与分享的方法,是指将通过视频直播子系统的直播发布模块生成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并通过功能融合子系统和即时通信子系统发布或发送出去的方法;将视频资源发布至视频频道的方法,是指通过多个渠道获取的视频资源发布至视频点播子系统的视频频道中的方法。

以上所述的方法:多渠道的视频资源获取与分享其步骤为:

进入本系统的视频资源获取渠道,选择需要的视频资源,视频资源获取渠道包括从视频点播子系统中视频频道模块获取视频资源、从用户功能融合子系统中视频空间获取视频资源、从用户有权限访问其它用户视频空间获取视频资源、从本系统其它所有公开提供视频的渠道获取视频资源,公开提供视频资源的渠道包括所有视频频道中的视频和所有资源圈中的视频资源提供渠道;输入对所选择的视频资源分享时发送的附加信息,附加信息包括文本、表情、链接和图片等内容;选择发送或分享所选视频资源的对象,发送或分享所选视频资源的对象,包括即时通信子系统中的好友或群组、社交网络子系统圈子模块中的朋友圈或群圈;所述发送或分享的好友或群组、群圈可以同时包括多个;发送或分享所选的视频资源,选择发送或分享所选的视频资源的对象为好友或群组时,用户需提交发送请求至即时通信子系统的消息处理模块,将发送的所选视频资源作为即时通信的消息发送给指定的好友或群组,选择发送或分享所选的视频资源的对象为朋友圈或群圈时,用户需提交分享请求至功能融合子系统,由视频分享模块将分享的所选视频信息分享给朋友圈或指定的群圈。

以上所述的方法: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的生成、发布和分享其步骤如下:

用户选择发布或分享直播或直播预告的对象,其中发布或分享直播或直播预告的对象包括好友或群组,也包括视频频道,还包括用户的朋友圈和群圈;判断发布或分享直播或直播预告的用户是否需要进行直播资质的申请,当选择发布或分享的对象包括视频点播子系统中的视频频道,且为第一次发布至视频频道时,所述发布或分享直播或直播预告的用户需要提交直播资质申请信息;然后提交发布直播或直播预告的信息并通过与视频直播子系统的直播发布模块进行交互生成与直播或直播预告的信息相对应的直播消息;根据用户选择发布或分享的对象,发布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当分享的对象包括朋友圈或群圈时,提交分享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的请求至功能融合子系统的直播分享模块,将分享的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发送至朋友圈或指定的群圈;当分享的对象包括好友或群组时,将分享的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发送至即时通信子系统的消息处理模块,将分享的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转换为即时通信的消息后,并发送给指定的好友或群;当发布的对象包括视频频道时,提交直播或直播预告的信息至视频点播子系统中的视频频道模块,将发布的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存入指定视频频道的数据库,作为该视频频道的一个视频资源。

以上所述方法:将视频空间的视频资源发布至视频频道其步骤如下:

判断用户是否需要申请开通视频频道,未开通视频频道的用户需要申请开通视频频道,用户开通视频频道的流程:用户提交视频频道开通申请信息,通过客户端发送至视频点播子系统的视频频道模块,等待后台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该用户的视频频道则为开通状态,用户只能向处于开通状态的视频频道发布视频资源;通过本系统提供的不同视频资源获取渠道,准备待发布的视频资源,将通过本系统提供渠道获取的视频资源提交至用户的视频空间,视频空间中存储的视频资源可以作为发布至视频频道中的备选视频资源;然后从视频空间中选择需要发布的视频资源,并提交需要发布视频资源的信息,用户选择自己视频空间中已存在的视频资源,为该视频添加相应的视频信息,通过与功能融合子系统的视频发布模块进行交互,将该视频资源发布至用户的视频频道;后台系统审核该视频资源通过后,则公开发布该视频资源至该用户的视频频道。

视频频道可以由系统创建或需要公开发布或分享视频资源的用户申请创建和管理,视频频道信息包括频道的名称、背景颜色、频道介绍、频道的视频资源数量、点赞的数量和创建者,视频频道内可以存放视频资源,进行公开展示,供所有普通用户观看,视频频道的管理,包括视频频道信息的修改和视频资源的上传、删除以及为指定视频资源定价或打赏,开通视频频道的用户可以修改视频频道的基本信息,也可以上传视频资源至该用户开通的视频频道,还可以删除该用户开通的视频频道中的视频资源;其中视频资源的定价是指开通视频频道的用户可以给其开通的视频频道中的某一个视频资源指定观看费用,需要观看的其他用户需要支付一定费用才能观看该视频资源,需要观看的其他用户只需要为同一个视频资源支付一次费用,如果开通视频频道的用户不指定某个视频资源的观看费用则该视频资源可以免费给其他用户观看;其中视频资源的打赏是指其它用户观看开通视频频道的用户的视频资源时,自愿给开通视频频道的用户支付一定的费用。

在本发明中,每个用户都拥有一个视频空间,其视频空间的内容来自于用户上传的视频资源,或从其他有权限访问的用户的视频空间转存过来的视频资源,可以通过设置权限来限定允许或不允许访问其视频空间内容的特定用户,该特定用户包括用户好友,用户群友和其他普通型用户;用户视频空间的权限管理是指用户的整个视频空间或者单个的视频资源,对于好友或者群都可以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权限包括允许访问、不允许访问、部分允许访问和部分不允许访问。

朋友圈是好友发布信息流的集合,浏览的信息包括所有好友发布至该朋友圈的内容,所发布的信息可通过权限设定限制可浏览的用户;群圈包含群内所有的成员,浏览的信息包括该群的所有群友发布至该群圈的信息,所发布的信息可被所有的群成员浏览;资源圈根据类型分为多种,每个资源圈只有加入该圈的成员才可以发布信息,所有用户可以浏览发布的信息;其中浏览信息的具体内容包括文本、图片、音乐、视频、直播状态、直播预告、网页分享和短视频等内容。

本发明的客户端包括web客户端、windows客户端、ios客户端和android客户端等,用户包括本系统中的注册用户和未注册本系统的游客用户。

本发明实现了包括由以下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视频直播子系统、功能融合子系统、即时通信子系统和社交网络子系统所组成的视频社交融合系统,以解决上述的问题;其中视频点播子系统、视频直播子系统、功能融合子系统为即时通信子系统和社交网络子系统提供需获取的视频资源,即时通信子系统和社交网络子系统为视频点播子系统和直播子系统提供好友交互及视频发布渠道,即时通信子系统为功能融合子系统提供视频信息在好友间的交互功能。

视频点播子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模块:视频上载模块、视频流分发模块、视频频道模块和视频信息模块等。

其中视频上载模块能够接收并存储由客户端上载的视频资源,上载完成后会将视频资源的相关信息返回给客户端;

其中视频流分发模块提供了分布式的视频流分发功能,通过负载均衡服务器将不同地区的视频播放请求导向最近的视频流服务器,实现了快速播放视频资源的功能;

其中视频频道模块分为两大类频道,系统创建频道和用户创建频道,并支持视频频道内视频资源的付费和打赏功能,系统创建频道是由本系统创建的频道,其视频资源内容由本系统运营人员进行增加和管理;用户创建频道是指由注册用户经过提交申请和经系统审核通过的频道,该频道所有视频资源内容都由注册用户来上传和管理;视频资源的付费功能是限定观看该视频资源的用户在首次观看时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给该视频频道的创建者;视频资源的打赏功能是为观看该视频资源的用户自愿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给该视频频道的创建者提供通道;

其中所述视频信息模块提供视频资源信息的查询与管理功能,视频资源信息的查询包括通过视频资源的id来获取视频资源,也包括通过视频资源的类型、标签以及关键词来检索视频资源信息,视频资源信息的管理包括由系统管理员或用户来提交、修改或删除视频资源信息。

视频直播子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模块:直播发布模块、直播流分发模块、直播管理模块和直播信息提供模块等。

其中直播发布模块接收并处理客户端的直播发布请求,根据客户端不同的地理位置和终端类型的特征分配给所述终端的直播发布地址,还包括根据客户端提交的直播或直播预告信息生成对应的直播消息,并返回给客户端;

其中直播流分发模块能够提供直播流的接收和分发功能,直播流的接收功能为接收直播客户端推送至直播服务器的实时直播流,直播客户端包括本系统在各类型客户端提供的直播工具,也包括使用其它的第三方直播流推送工具;直播流的分发功能包括将实时直播流分发至其它直播服务器提供实时直播的观看服务,也包括将实时直播流分发至其它cdn服务商提供加速服务;

其中直播管理模块能够管理公开主播的直播资质申请,对于本平台当前所有直播进行实时监控;

其中直播信息提供模块提供直播信息的查询与管理功能,直播信息的查询包括通过直播的id来获取直播信息,也包括通过直播的类型、标签以及关键词来检索直播信息;直播信息的管理是指由用户提交、修改或删除个人的直播信息。

功能融合子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模块:视频发布模块、视频分享模块、直播分享模块和视频空间模块等。

其中视频发布模块能够将用户上传至视频空间的视频资源发布至用户的视频频道,将所述上传至视频空间的视频资源进行公开展示,用户也可以通过所述视频发布模块将用户自己视频频道中的视频资源取消发布;

其中视频分享模块能够将用户从不同视频渠道获取到视频资源的信息,生成与该视频资源相对应的视频消息,发送至用户的朋友圈或群圈,也可以通过与即时通信服务器进行交互,发送给用户的好友或者群组;

其中直播分享模块能够将用户通过视频直播子系统的直播发布模块生成的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发送至用户朋友圈或群圈,也可以通过与即时通信子系统的消息处理模块进行交互,发送给用户的好友或者群组;

其中视频空间模块能够为用户提供视频空间的数据获取和管理功能,能够为视频发布至视频频道和视频分享提供视频资源获取渠道,为用户提供视频空间的数据获取功能包括用户获取本人的视频空间内容,也包括用户获取其它用户对该用户开放访问权限的视频内容;为用户提供视频空间的数据管理功能包括用户增加、修改和删除个人视频空间中视频信息。

即时通信子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模块:联系人模块、群组模块、消息处理模块和消息推送模块等。

其中联系人模块实现了用户之间的好友关系,能够为用户提供好友的添加、搜索、添加备注、推荐好友和删除好友等功能;

其中群组模块实现了用户之间的用户群和好友分组的功能;

其中消息处理模块提供的聊天功能有文本、图片、文件、地理位置、短语音、短视频、语音通话、视频通话、好友名片和群名片等功能,也实现了包括视频、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的交互功能;

其中消息推送模块实现了用户的状态保持与离线消息推送的功能。

社交网络子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模块:状态发布模块、个人信息模块、状态流推送模块和圈子模块等。

其中状态发布模块包括能够接收并处理用户在朋友圈或群圈发布的状态信息,也包括系统和用户对发布状态的举报和管理功能;

其中个人信息模块提供了用户信息的获取和管理功能;

其中状态流推送模块能够将用户在其朋友圈或群圈中发布的状态信息推送给该用户的好友或群圈中的成员;

其中圈子模块能够管理用户的群圈内容,能够让系统监控所述群圈的合法性,对于非法群圈可以采取关闭措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视频社交融合系统提供包括视频资源的获取与分享、直播或直播预告的分享以及将视频资源发布至视频频道等功能,成功将视频、直播、社交和即时通信进行深度融合,提供丰富的视频社交服务,极大的丰富了用户的视频社交功能,让用户在使用社交或聊天等功能的同时能够方便的调用视频资源或直播作为交互的元素,同时从视频空间或社交等渠道获取的视频资源可以公开发布至用户的视频频道,供所有人观看,同时可以设定每次观看收取一定费用,或者通过观看用户自愿打赏的形式支付费用,在方便用户使用的同时,也能为用户增加一定的额外收入。

实施本发明的任一产品不一定需要同时实现以上所述的所有子系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视频社交融合系统框图;

图2是本发明中视频资源获取与分享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中直播或预告生成、发布或分享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中视频资源发布至视频频道的流程图;

图5是本发明视频点播子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中视频直播子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中功能融合子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发明中即时通信子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9是本发明中社交网络子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本发明实施例包括:一种实现视频资源和社交相融合的方法和视频社交融合系统,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的视频社交融合系统框图,视频社交融合系统包括五个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101、视频直播子系统102、功能融合子系统103、即时通信子系统104和社交网络融合服务器105,上述各子系统又由若干模块组成,每个模块包含了若干的服务内容,每项服务内容都可以由多个分布式服务器提供服务,各类型的客户端通过互联网与视频社交融合系统进行通信。

其中客户端可以是本系统提供的web客户端106、ios客户端107、android客户端108或windows客户端109,以及所有第三方使用了本系统公开api的应用等。

图2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视频资源获取与分享流程图,如图2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201为用户进入本系统的视频资源获取渠道,选择需要操作的视频资源,具体的视频资源获取渠道包括从视频点播子系统中获取视频频道模块的视频资源渠道、从用户功能融合子系统中获取视频空间的视频资源渠道、从用户获取有权限访问其它用户视频空间的视频资源和本系统其它所有公开提供的视频资源渠道,所述公开提供的视频资源包括所有视频频道中的视频资源和所有资源圈中的视频资源等;

步骤202为用户输入对该视频资源分享时发送的附加信息,可以发送的附加信息包括文本、表情、链接和图片等内容;

步骤203为用户选择发送或分享视频资源的对象,可选择的对象包括即时通信子系统中的好友或群组以及社交网络子系统圈子模块中的朋友圈或群圈;

步骤204为用户发送或分享该视频资源,当选择发送的对象为好友或群组时,用户提交发送视频资源的请求至即时通信子系统的消息处理模块,将发送的视频资源作为即时通信的消息发送给指定的好友或群组,当选择分享的对象为朋友圈或群圈时,用户提交分享视频资源请求至功能融合子系统,由视频分享模块将分享的视频消息分享给朋友圈或指定的群圈。

图3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直播或直播预告的生成、发布或分享的流程图,如图3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301为用户选择直播或直播预告发布与分享的对象,其中直播或直播预告发布与分享的对象包括即时通信子系统中的好友或群组、视频点播子系统中的视频频道和社交网络子系统中圈子模块的朋友圈和群圈;

步骤302为判断用户是否需要进行直播资质申请,当步骤301中用户选择的分享的对象包括视频点播子系统中的视频频道,且为第一次发布至视频频道时,需要提交直播资质申请信息,跳转至步骤303,如果所述用户已经通过了直播资质审核,则跳转至步骤304;

步骤303为用户提交直播资质申请信息,直播资质申请信息包括用户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邮箱、手持身份证照片、家庭住址和银行卡号等,提交的所述信息由视频直播子系统中的直播管理模块进行处理;

步骤304为用户提交发布直播或直播预告的信息并生成直播消息,发布直播的基本信息包括直播名称、直播标签和直播内容描述等,发布直播预告的信息除了以上所述直播的基本信息外还包括直播预告时间,生成的直播消息除了包括基本直播的基本信息外,还包括由直播子系统中直播发布模块生成的直播发布地址和观看地址;

步骤305为根据选择发布或分享的对象,发布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当分享的对象包括朋友圈或群圈时,提交分享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的请求至功能融合子系统的直播分享模块,将分享的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发送至朋友圈或指定的群圈,当发布的对象包括好友或群组时,提交分享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至即时通信子系统的消息处理模块,将分享的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转换为即时通信的消息后,并发送给指定的好友或群,当发布的对象包括视频频道时,提交分享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至视频点播子系统中的视频频道模块,将分享的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存入视频频道的数据库,作为该视频频道的一个视频资源。

图4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将视频资源发布至视频频道的流程图,如图4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401为用户申请开通视频频道,用户第一次将视频资源发布至视频频道,需要提交视频频道开通申请信息,通过客户端发送至视频点播子系统的视频频道模块,等待后台系统审核,经过审核通过后该用户才可以发布视频,其中视频频道开通申请信息包括视频频道类型、频道图标、频道海报、频道创建人和频道标签等;

步骤402为通过本系统提供的不同视频资源获取渠道,准备待发布的视频资源,准备待发布的视频资源是指将从本系统提供的渠道获取的视频资源提交至用户的视频空间,视频空间中存储的视频资源可以作为发布至视频频道中的备选视频资源,不同的视频资源获取渠道包括用户通过视频点播子系统的视频上载模块实时上载视频资源的渠道、浏览其他用户的视频空间获取有权限转存视频资源的渠道和用户通过客户端提供的视频录制工具实时录制的直播视频资源的渠道;

步骤403为从视频空间中选择需要发布的视频资源,并提交视频资源的信息,用户选择自己视频空间中已存在的视频资源,为该视频资源添加相应的视频信息,通过与功能融合子系统的视频发布模块进行交互,将该视频资源发布至用户的视频频道;

步骤404为后台系统审核该视频资源通过后,公开发布该视频资源至该用户的视频频道。

图5为本发明视频点播子系统的结构示意图,视频点播子系统主要包括的模块有视频上载模块501、视频流分发模块502、视频频道模块503和视频信息模块504,视频点播子系统主要用于为视频社交融合系统提供点播视频的上载、转码、分类、聚合、管理、信息获取和视频流分发等功能。

视频上载模块501支持从客户端上载的各种编码和格式的视频资源,支持上载的视频格式包括mp4、mov、flv、avi、3gp和f4v等格式,支持的视频编码包括h.263、h.264、h.265、mpeg-4、vp8和vp9等编码,本系统输出的视频码率设置有三个级别480p、720p和1280p,分别对应普清、高清和超清的视频清晰度,视频文件通过http协议上载成功后,根据上载视频的分辨率和码率来决定该视频的转码参数,如果上传的视频分辨率和码率满足1280p的条件,则将该视频转换成以上三种清晰度级别的视频,如果只满足720p的条件,则转换成480p和720p的视频,若不满足720p的视频则转换成480p的视频,将上传的视频通过视频转码器转换成统一的不同码率后能够为用户提供不同清晰度级别的视频,以满足用户在不同网速下的流畅观看。

视频流分发模块502支持分布式http协议的视频流分发功能,主要是通过负载均衡的方法将不同地区的视频播放请求导向离用户最近的视频流服务器,从而能够使得用户快速的播放视频,视频服务器的负载均衡具体实现方法有许多,例如:可以根据视频播放请求来源,匹配位置最接近的视频流服务器区域,选择当前该区域内可服务且具有最低负载的视频流服务器,从而可以将用户的视频播放请求重定向至该视频流服务器。

视频频道模块503实现了系统视频频道和用户视频频道的创建、视频资源添加、视频资源管理功能、视频付费和视频打赏等功能,系统频道是指由本系统创建的频道,系统频道的视频资源由本系统运营人员进行增加和管理,用户视频频道由注册用户经过提交申请和经系统审核通过的频道,该频道所有视频资源都由注册用户来上传和管理,视频的付费功能为观看该视频频道中视频资源的用户在第一次观看时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给所述视频频道的创建者,之后再次观看时不需要重复付费,视频的打赏功能指观看该视频频道中视频资源的用户自愿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给该视频频道的创建者。

视频信息模块504提供了视频信息的获取、聚集、检索与管理功能,视频信息的获取可以通过视频资源的id、视频类型、视频标签和视频所属频道来获取相关视频的信息,视频聚集是指将具有一定特征的视频聚集起来提供给用户,其实现方式有很多,例如通过视频类型、视频标签、视频频道、视频发布时间、视频导演和视频主演等视频资源的相关特征来实现聚集功能,视频的检索功能是根据用户提交的关键字,通过数据库索引和分词操作将包含该关键字的相关视频资源提供给用户,视频信息的管理包括由系统管理员或用户来提交、修改或删除视频资源的信息。

图6为本发明视频直播子系统的结构示意图,视频直播子系统主要包括的模块有直播发布模块601、直播流分发模块602、直播管理模块603和直播信息提供模块604,视频直播子系统主要用于为视频社交融合系统提供直播视频和直播预告的发布、分类、聚合、管理、直播信息获取和直播流分发等功能。

直播发布模块601能够接收并处理客户端的直播发布请求,根据客户端不同的地理位置、终端类型的特征、终端到直播流接收服务器的时延以及直播流接收服务器负载情况等指标分配给终端不同的直播发布地址,直播发布地址的分配方法有多种,实施方式可以为先判断直播流分发模块中所有的接收直播流服务器的负载情况,获取负载最低的直播流接收服务器列表,然后测试客户端到个服务器的时延,选择最低时延的直播流接收服务器作为该用户的发布服务器,直播发布模块还可以根据客户端提交的直播或直播预告信息生成对应的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并返回给客户端。

直播流分发模块602能够提供实时直播流的接收和分发功能,直播流的接收功能为接收直播客户端推送至直流接收播服务器的实时视频流,直播客户端包括本系统的各类型客户端提供的直播工具,也包括使用其它的第三方直播流推送工具,直播流接收服务器支持视频流的协议包括hls协议、rtmp协议和rtsp协议等,并支持将高码率直播流分发出不同码率包括480p、720p和1280p的直播流,直播流的分发功能也包括将实时视频流分发至其它直播服务器提供实时直播的观看服务,还包括将实时视频流分发至其它cdn服务商以提供视频加速服务。

直播管理模块603提供管理公开主播的直播资质申请功能,需要发布公开直播的用户通过客户端提交直播资质申请,直播管理模块为管理员提供了审核界面,能够浏览用户提交的所有审核信息,直播管理模块也能够实时监控本平台当前所有的公开直播,可以对于非法直播的实时处理以及对于非法主播的禁播等功能。

直播信息提供模块604支持直播信息的查询、聚合、检索和管理功能,直播信息的查询是指通过直播的id来获取直播信息,直播信息的聚合实现了通过直播内容的类型、直播标签、直播时间和直播的主播来聚合,其中直播内容的类型包括游戏直播、野外直播、聊天直播、才艺展示直播和风景直播等类型,直播的检索是指通过关键词来检索直播的信息,直播信息的管理是指由用户提交、修改或删除个人的直播信息。

图7为本发明功能融合子系统的结构示意图,视频直播子系统主要包括的模块有视频发布模块701、视频分享模块702、直播分享模块703和视频空间模块704,功能融合子系统主要用于为视频社交融合系统提供点播视频资源、直播视频资源和直播预告的跨子系统发布或分享,以及将视频资源发布至用户的视频频道等功能。

视频发布模块701能够将用户上传至视频空间的视频资源发布至用户的视频频道,将所述上传至视频空间的视频资源进行公开展示,用户也可以通过所述视频发布模块将个人的视频频道中的视频取消发布。

视频分享模块702将用户从不同视频资源获取渠道获取到的视频资源的信息,生成视频消息,发送至用户朋友圈或群圈,也可以通过与即时通信服务器进行交互,发送给用户的好友或者群组。

直播分享模块703将用户通过视频直播子系统的直播发布模块生成的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发送至用户的朋友圈或群圈,也可以通过与即时通信子系统的消息处理模块进行交互,发送给用户的好友或者群组。

视频空间模块704能够为用户提供视频空间的数据获取和管理功能,同时也为视频发布至视频频道和视频分享提供视频获取渠道,所述为用户提供视频空间的数据获取功能包括用户获取自己的视频空间内容,也包括用户获取其它用户对所述用户开放访问权限的视频内容,所述为用户提供视频空间的数据管理功能包括用户增加、修改和删除自己视频空间中视频信息。

图8为本发明即时通信子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即时通信子系统主要包括的模块有联系人模块801、群组模块802、消息处理模块803和消息推送模块804,即时通信子系统主要用于为视频社交融合系统提供联系人好友的添加和管理、群组的创建和管理、跨子系统消息的转换与处理以及通信消息的处理与发送等功能。

联系人模块801实现了用户之间的好友关系,能够为用户提供好友的添加、搜索、添加备注、推荐好友和删除好友等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搜索用户的昵称和账号进行添加好友,也可以通过系统推荐好友的方式进行添加。

群组模块802实现了用户之间的用户群和好友分组的功能;用户群由三个及以上的用户组成,在群内可以实现相互聊天功能,用户群都拥有一个与之对应的群圈,群成员可以在群圈内发布或分享信息,该群成员发布或分享的信息可以被该群圈内所有的群成员浏览。

消息处理模块803提供的聊天功能包括文本、图片、文件、地理位置、短语音、短视频、语音通话、视频通话、好友名片和群名片等处理功能,也实现了包括视频、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的交互功能;所述视频消息的交互功能包括将用户发送的视频资源转换成即时通信的消息发送给指定的好友或群组;所述直播或直播预告的交互功能包括将用户分享的直播或直播预告消息转换为即时通信的消息后,并发送给指定的好友或群组。

消息推送模块804实现了用户的状态保持与离线消息推送的功能;所述用户的状态保持是指客户端和消息推送服务器之间保持长连接关系,当用户接收消息时,先判断接收消息的用户当前的状态是在线还是离线,如果是在线则直接通过该长连接发送给接收消息的用户,如果是离线状态则将所述消息存储;所述离线消息推送是指当接收消息的用户处在离线状态时,将发送给接收消息的用户的消息存储起来,等待下次该用户上线时,由消息推送服务器主动将所述存储的消息发送给该用户。

图9为本发明社交网络子系统的结构示意图,社交网络子系统主要包括的模块有状态发布模块901、个人信息模块902、状态流推送模块903和圈子模块904,社交网络子系统主要用于为视频社交融合系统提供点播视频、直播视频、直播预告以及其他状态消息的发布、推送、交流与分享等功能,同时也为个人信息提供获取与管理等功能。

状态发布模块901能够接收并处理用户在朋友圈或群圈发布的状态信息,也包括系统和用户对发布状态的举报和管理功能,发布的状态信息包括文本、图片、视频、直播状态、直播预告、网页分享和短视频等内容。

个人信息模块902提供了用户信息获取和管理功能,用户信息获取可以获取用户个人的详细信息和其它用户的基本信息;用户信息的管理功能包括用户编辑和修改个人的基本信息;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用户昵称、头像、状态签名、地理位置、生日、性别和爱好标签等内容。

状态流推送模块903能够将用户在其朋友圈或群圈中发布的状态信息推送给该用户的好友或者群圈中的群成员。

圈子模块904能够管理用户所有的群圈内容,能够让系统监控所述群圈的合法性,对于包含非法内容的群圈可以采取强制关闭措施。

综上所示,本发明中实现了视频社交相融合的系统,本发明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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