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检修操作可视化管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22655发布日期:2018-06-06 01:30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设备管控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检修操作可视化管控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在电力调度检修管理主要是以纸件检修单记载相应的设备信息,因此,管控人员在进行查看和检修时根据检修单的数据判断设备的状况,对全过程进行逐项核对综合把关,存在人为遗漏的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后果,同时,调缺乏与市场、客服、现场运维等专业部门进行检修和停送电进度的信息互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以上所述的一种或多种缺陷,提供一种修操作可视化管控系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检修操作可视化管控系统,包括安措控制设备、后台服务设备、后台监控设备和显示设备;

所述的安措控制设备包括处理器模块、按键模块、显示模块和通信模块;

所述的后台服务设备、后台监控设备和显示设备均与安措控制设备的处理器模块连接;

所述的按键模块、显示模块和通信模块均与处理器模块连接;

所述的管控系统还包括智能终端,所述的智能终端通过通信模块与处理器模块连接。

在上述方案中,其工作原理如下:通过按键模块将相应的数据信息输入至处理器模块中,处理器模块对将相应的数据信息传输至显示模块中进行显示,同时,也可通过通信模块与智能终端进行数据传输;其中,后台服务设备、后台监控设备和显示设备与处理模块之间进行数据传输,监控人员可通过后台服务设备、后台监控设备和显示设备对相应的设备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本技术方案采用电子可视化的技术方案对相应的设备信息进行显示,同时,对相应的状态信息分别传输至相应的设备上进行查看,同时,还可通过智能终端进行数据传输,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优选的,所述的通信模块为局域网通信单元。

优选的,所述的按键模块包括多个按钮,所述的多个按钮均与处理器模块连接,多个按钮设置多个功能,提高实用性。

优选的,所述的显示模块采用LED显示屏,。采用LED显示屏进行显示。

优选的,所述的处理器模块采用单片机。

优选的,所述的智能终端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上位机中的一种或多种,一种或多种智能终端同时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增加实用性。

优选的,所述的显示设备采用投影设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上述技术方案中,采用电子可视化的技术方案对相应的设备信息进行显示,同时,对相应的状态信息分别传输至相应的设备上进行查看,同时,还可通过智能终端进行数据传输,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检修操作可视化管控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除、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一种检修操作可视化管控系统,其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包括安措控制设备1、后台服务设备2、后台监控设备3和显示设备4;

所述的安措控制设备1包括处理器模块11、按键模块12、显示模块13和通信模块;

所述的后台服务设备2、后台监控设备3和显示设备4均与安措控制设备1的处理器模块11连接;

所述的按键模块12、显示模块13和通信模块均与处理器模块11连接;

所述的管控系统还包括智能终端5,所述的智能终端5通过通信模块与处理器模块11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按键模块12将相应的数据信息输入至处理器模块11中,处理器模块11对将相应的数据信息传输至显示模块13中进行显示,同时,也可通过通信模块与智能终端5进行数据传输;其中,后台服务设备2、后台监控设备3和显示设备4与处理模块之间进行数据传输,监控人员可通过后台服务设备2、后台监控设备3和显示设备4对相应的设备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本技术方案采用电子可视化的技术方案对相应的设备信息进行显示,同时,对相应的状态信息分别传输至相应的设备上进行查看,同时,还可通过智能终端5进行数据传输,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在本实施例中,通信模块为局域网通信单元。

在本实施例中,按键模块12包括多个按钮,所述的多个按钮均与处理器模块11连接,多个按钮设置多个功能,提高实用性。

在本实施例中,显示模块13采用LED显示屏,。采用LED显示屏进行显示。

在本实施例中,处理器模块11采用单片机。

在本实施例中,智能终端5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上位机中的一种或多种,一种或多种智能终端5同时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增加实用性。

在本实施例中,显示设备4采用投影设备。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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