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屏控制方法、锁屏控制装置及移动终端与流程

文档序号:17430214发布日期:2019-04-17 03:23阅读:280来源:国知局
锁屏控制方法、锁屏控制装置及移动终端与流程

本申请属于移动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锁屏控制方法、锁屏控制装置、移动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广泛普及,为了保护移动终端中的个人隐私(例如个人图片、私密短信等),移动终端通常具有锁屏功能,当用户使用移动终端时,需要先通过数字密码、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解锁。然而,当用户频繁使用移动终端时,需要移动终端频繁解锁。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了一种锁屏控制方法、锁屏控制装置、移动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解决当用户频繁使用移动终端时,需要移动终端频繁解锁的问题。

本申请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锁屏控制方法,所述锁屏控制方法包括:

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锁屏状态;

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锁屏状态,则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

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

本申请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锁屏控制装置,所述锁屏控制装置包括:

锁屏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锁屏状态;

握持检测模块,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锁屏状态,则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

第一锁屏控制模块,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

本申请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锁屏控制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锁屏控制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的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锁屏控制方法的步骤。

由上可见,本申请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锁屏状态,并在移动终端处于锁屏状态时,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并在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时,控制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本申请通过在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时,控制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从而可达到在用户握持移动终端时防止移动终端锁屏的目的,即解决了当用户频繁使用移动终端时,需要移动终端频繁解锁的问题,提高了用户使用移动终端的便捷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一提供的锁屏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二提供的锁屏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三提供的锁屏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四提供的锁屏控制装置的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五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六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申请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申请。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申请的描述。

应当理解,当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还应当理解,在此本申请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并不意在限制本申请。如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明其它情况,否则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

还应当进一步理解,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如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

具体实现中,本申请实施例中描述的移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诸如具有触摸敏感表面(例如,触摸屏显示器和/或触摸板)的移动电话、膝上型计算机或平板计算机之类的其它便携式设备。还应当理解的是,在某些实施例中,所述设备并非便携式通信设备,而是具有触摸敏感表面(例如,触摸屏显示器和/或触摸板)的台式计算机。

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描述了包括显示器和触摸敏感表面的移动终端。然而,应当理解的是,移动终端可以包括诸如物理键盘、鼠标和/或控制杆的一个或多个其它物理用户接口设备。

移动终端支持各种应用程序,例如以下中的一个或多个:绘图应用程序、演示应用程序、文字处理应用程序、网站创建应用程序、盘刻录应用程序、电子表格应用程序、游戏应用程序、电话应用程序、视频会议应用程序、电子邮件应用程序、即时消息收发应用程序、锻炼支持应用程序、照片管理应用程序、数码相机应用程序、数字摄影机应用程序、web浏览应用程序、数字音乐播放器应用程序和/或数字视频播放器应用程序。

可以在移动终端上执行的各种应用程序可以使用诸如触摸敏感表面的至少一个公共物理用户接口设备。可以在应用程序之间和/或相应应用程序内调整和/或改变触摸敏感表面的一个或多个功能以及终端上显示的相应信息。这样,终端的公共物理架构(例如,触摸敏感表面)可以支持具有对用户而言直观且透明的用户界面的各种应用程序。

应理解,本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申请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为了说明本申请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参见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一提供的锁屏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该锁屏控制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如图所示该锁屏控制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1,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锁屏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处于非锁屏状态时,检测移动终端是否接收到进入锁屏状态的触发指令,若移动终端接收到进入锁屏状态的触发指令,则控制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若移动终端未接收到进入锁屏状态的触发指令,则控制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非锁屏状态。其中,进入锁屏状态的触发指令可以是指在预先设置的锁屏时间内未检测到移动终端执行交互操作而触发的指令,例如,在30秒内未检测到移动终端执行交互操作触发进入锁屏状态的指令。进入锁屏状态的触发指令还可以是检测到控制移动终端进入锁屏状态的操作而触发的指令,例如在移动终端处于非锁屏状态时,检测到对移动终端的电源键的按压操作。锁屏状态可以是指锁定移动终端屏幕的状态,在移动终端处于锁屏状态时,如果对移动终端屏幕进行操作,需要先对移动终端屏幕进行解锁,以保证移动终端中信息的安全;非锁屏状态可以是指未锁定移动终端屏幕的状态,在移动终端处于非锁屏状态时,可直接对移动终端的屏幕进行操作,而无需进行解锁。

步骤s102,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锁屏状态,则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处于锁屏状态,则可以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即检测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还是非握持状态,从而检测用户的手部是否离开移动终端,根据用户的手部是否离开移动终端,判定是否对移动终端的屏幕进行非锁屏处理,即判定是否将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其中,所述握持状态可以是指用户当前手持移动终端的状态;所述非握持状态可以是指用户当前没有手持移动终端的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在移动终端的侧边和/或背面设置握持状态检测装置,通过移动终端中的握持状态检测装置检测移动终端当前是否处于握持状态。所述握持状态检测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电容式传感器、指纹采集器等。例如,通过检测位于移动终端侧边的电容式传感器和位于移动终端背面的电容式传感器的电容值判断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若位于移动终端侧边的电容式传感器的电容值大于预设电容值和/或位于移动终端背面的电容式传感器的电容值大于预设电容值,则确定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若位于移动终端侧边的电容式传感器的电容值和位于移动终端背面的电容式传感器的电容值均小于或者等于预设电容值,则确定移动终端处于非握持状态;或者通过检测位于移动终端侧边的指纹采集器和位于移动终端背面的指纹采集器是否采集到指纹信息判断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若位于移动终端侧边的指纹采集器采集到指纹信息和/或位于移动终端背面的指纹采集器采集到指纹信息,则确定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若位于移动终端侧边的指纹采集器和位于移动终端背面的指纹采集器均未采集到指纹信息,则确定移动终端处于非握持状态。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在此不作限定。

步骤s103,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可以判定用户手部未离开移动终端,为了提高用户使用移动终端的便捷性,此时控制移动终端的屏幕进行非锁屏处理,即再次使用移动终端时,无需再进行解锁。

可选的,本申请实施例还包括:

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非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锁屏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处于非握持状态,则可以判定用户手部离开移动终端,为了防止移动终端中个人隐私的泄露,此时可以控制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锁屏,即用户再次使用移动终端,需要对移动终端进行解锁。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在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时,对移动终端进行非锁屏处理,从而可达到在用户握持移动终端时防止移动终端锁屏的目的,即解决了当用户频繁使用移动终端时,需要移动终端频繁解锁的问题,提高了用户使用移动终端的便捷性。

参见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二提供的锁屏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该锁屏控制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如图所示该锁屏控制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201,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锁屏状态。

该步骤与步骤s101相同,具体可参见步骤s101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步骤s202,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锁屏状态,则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

该步骤与步骤s102相同,具体可参见步骤s102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步骤s203,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

该步骤与步骤s103相同,具体可参见步骤s103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步骤s204,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控制移动终端切换至非锁屏状态之后,继续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若检测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则可以判定用户的手部离开移动终端,此时为了保证移动终端中信息的安全,可以控制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即锁定移动终端的屏幕,防止他人使用移动终端。其中,检测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可以是指检测到移动终端由至少一个电容式传感器的电容值大于预设电容值变为所有电容式传感器的电容值均小于或等于预设电容值,或者检测到移动终端由至少一个指纹采集器采集到指纹信息变为所有指纹采集器均未采集到指纹信息,在此不作限定。

可选的,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包括:

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且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超过第一预设时间,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则可以启动计时器进行计时,以记录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若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超过第一预设时间,则可以判定用户可能长时间不使用移动终端,为了保证移动终端中信息的安全,此时可以控制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锁定移动终端屏幕。其中,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可以是指移动终端持续处于非握持状态的时间。第一预设时间可以是指预先设置的用于判断是否进行锁屏状态切换的时间,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所述第一预设时间,在此不作限定。

可选的,本申请实施例还包括:

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且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未超过第一预设时间,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非锁屏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且在之后的第一预设时间内检测到移动终端又由非握持状态变为握持状态,则可以判定用户手部短时间离开移动终端之后又拿起移动终端,此时为了便于用户快速使用移动终端,可以控制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非锁屏状态。其中,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未超过第一预设时间可以是指在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之后的第一预设时间内检测到移动终端由非握持状态变为握持状态。

本申请实施例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增加“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可以在用户的手部离开移动终端时,锁定移动终端的屏幕,防止他人使用移动终端,从而保证移动终端中信息的安全。

参见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三提供的锁屏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该锁屏控制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如图所示该锁屏控制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301,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锁屏状态。

该步骤与步骤s101相同,具体可参见步骤s101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步骤s302,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锁屏状态,则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

该步骤与步骤s102相同,具体可参见步骤s102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步骤s303,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获取在握持区域产生的接触数据。

步骤s304,若所述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匹配,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

可选的,本申请实施例还包括:

若所述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不匹配,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锁屏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若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可以确定用户手持移动终端,此时为了提高移动终端的安全性,可以通过设置在移动终端侧边和/或背面的指纹采集器获取用户在握持区域产生的接触数据,并将所述接触数据与预先设置的接触数据进行匹配,若所述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匹配,则可以确定手持移动终端的用户具有使用移动终端的权限,为了便于用户快速使用移动终端,可以控制移动终端进行非锁屏处理;若所述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不匹配,则可以确定手持移动终端的用户不具有使用移动终端的权限,为了防止移动终端中个人隐私的泄露,可以控制移动终端继续进行锁屏处理。其中,用于采集接触数据的指纹采集器分布在移动终端的握持区域。握持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终端的侧边和/或移动终端的背面。所述接触数据可以是指纹采集器采集的数据,例如指纹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控制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之后,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且在之后的第一预设时间内检测到移动终端又由非握持状态变为握持状态,则获取该次握持状态在握持区域产生的接触数据,并在该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匹配时,控制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非握持状态,即在移动终端每次处于握持状态时均获取在握持区域产生的接触数据,并将该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进行匹配,从而判断握持移动终端的用户是否具有使用移动终端的权限,提高移动终端的安全性。

本申请实施例在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时,通过获取在握持区域产生的接触数据,并将该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匹配时,控制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可以提高移动终端的安全性。

参见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四提供的锁屏控制装置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申请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所述锁屏控制装置包括:

锁屏检测模块41,用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锁屏状态;

握持检测模块42,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锁屏状态,则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

第一锁屏控制模块43,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锁屏控制装置还包括:

第二锁屏控制模块44,用于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第二锁屏控制模块44具体用于:

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且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超过第一预设时间,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第二锁屏控制模块44还用于:

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且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未超过第一预设时间,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非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第一锁屏控制模块43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获取在握持区域产生的接触数据;

第一控制单元,用于若所述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匹配,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第一锁屏控制模块43还包括:

第二控制单元,用于若所述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不匹配,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锁屏状态。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锁屏控制装置可以应用在前述方法实施例一、实施例二和实施例三中,详情参见上述方法实施例一、实施例二和实施例三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五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图。如图所示的该移动终端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501(图中仅示出一个);一个或多个输入设备502(图中仅示出一个),一个或多个输出设备503(图中仅示出一个)和存储器504。上述处理器501、输入设备502、输出设备503和存储器504通过总线505连接。存储器504用于存储指令,处理器501用于执行存储器504存储的指令。其中:

所述处理器501,具体用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锁屏状态;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锁屏状态,则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

可选的,在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非锁屏状态时,所述处理器501还用于:

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处理器501具体用于:

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且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超过第一预设时间,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

可选的,在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非锁屏状态时,所述处理器501还用于:

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且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未超过第一预设时间,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非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处理器501具体用于:

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获取在握持区域产生的接触数据;

若所述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匹配,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处理器501还用于:

若所述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不匹配,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锁屏状态。

应当理解,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处理器501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该处理器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输入设备502可以包括触控板、指纹采传感器(用于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和指纹的方向信息)、麦克风、数据接收接口等。输出设备503可以包括显示器(lcd等)、扬声器、数据发送接口等。

该存储器504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和随机存取存储器,并向处理器501提供指令和数据。存储器504的一部分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随机存取存储器。例如,存储器504还可以存储设备类型的信息。

具体实现中,本申请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处理器501、输入设备502、输出设备503和存储器504可执行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锁屏控制方法的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现方式,也可执行实施例四所述锁屏控制装置中所描述的实现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六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图。如图6所示,该实施例的移动终端6包括:处理器60、存储器6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6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6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62。所述处理器6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62时实现上述各个锁屏控制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步骤s101至s103。或者,所述处理器6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62时实现上述各装置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4所示模块41至44的功能。

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6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6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60执行,以完成本申请。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62在所述移动终端6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62可以被分割成锁屏检测模块、握持检测模块、第一锁屏控制模块以及第二锁屏控制模块,各模块具体功能如下:

锁屏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处于锁屏状态;

握持检测模块,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锁屏状态,则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

第一锁屏控制模块,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

可选的,第二锁屏控制模块,用于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第二锁屏控制模块具体用于:

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且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超过第一预设时间,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非锁屏状态切换为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第二锁屏控制模块还用于:

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由握持状态变为非握持状态,且非握持状态的持续时间未超过第一预设时间,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非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第一锁屏控制模块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握持状态,则获取在握持区域产生的接触数据;

第一控制单元,用于若所述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匹配,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由锁屏状态切换为非锁屏状态。

可选的,所述第一锁屏控制模块还包括:

第二控制单元,用于若所述接触数据与预先存储的接触数据不匹配,则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继续保持锁屏状态。

所述移动终端6可以是桌上型计算机、笔记本、掌上电脑及云端服务器等计算设备。所述移动终端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60、存储器6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6仅仅是移动终端6的示例,并不构成对移动终端6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移动终端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所称处理器6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sp、专用集成电路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所述存储器61可以是所述移动终端6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移动终端6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61也可以是所述移动终端6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移动终端6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6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移动终端6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6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移动终端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6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申请的范围。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移动终端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移动终端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