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内、外置麦克风切换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61202发布日期:2019-01-02 22:34阅读:991来源:国知局
一种内、外置麦克风切换电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内、外置麦克风切换电路。



背景技术:

传统的线控耳机、小耳塞、头戴耳机、话务耳机等都只有一个内置麦克风,放在线上,约离嘴巴的位置约20-30公分,内置麦克风不方便调节方向,使用过程中因离人嘴有一定距离,而在很多场合让用户不得不用手拿着线控板对着麦克风讲话,语音沟通的时候往往需要很大声或者用另外一只手拿着线控板的装置放在嘴巴附近,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内、外置麦克风切换电路,它能解决目前耳机只有一个内置麦克风,使得沟通通话不方便的缺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外置麦克风插座1、麦克风正极M+、麦克风负极G、内置麦克风正极M1、内置麦克风负极M2、控制芯片U1,所述外置麦克风插座1分别与麦克风正极M+、麦克风负极G连接,所述内置麦克风正极M1通过切换开关2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内置麦克风负极M2与麦克风负极G连接后接地,所述控制芯片U1的2脚接地,控制芯片U1的3脚与第一电阻R7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电阻R7的另一端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所述控制芯片U1的5脚分别与第二电阻R2、电容C2连接后接地,所述控制芯片U1的6脚与第三电阻R4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三电阻R4的另一端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芯片U1的1脚分别与第四电阻R5、音量减小开关SW4的一端连接,所述第四电阻R5的另一端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所述音量减小开关SW4的另一端接地。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芯片U1的4脚分别与第五电阻R6、音量增大开关SW1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五电阻R6的另一端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所述音量增大开关SW1的另一端接地。

进一步的,它还包含控制开关SW2,所述控制开关SW2一端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控制开关SW2另一端接地。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芯片U1为SLH677型号的芯片。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它结构简单,设计合理,能够自由的进行内、外置麦克风的切换,改善了语音沟通的方式,除了内置麦克风的设计外,增加了外置麦克风的兼容设计,能够在内置麦克风和外置麦克风之间自由的切换,让沟通更加自由便捷,能进行私密语聊。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图。

附图标记说明:外置麦克风插座1、切换开关2。

具体实施方式

参看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外置麦克风插座1、麦克风正极M+、麦克风负极G、内置麦克风正极M1、内置麦克风负极M2、控制芯片U1,所述外置麦克风插座1分别与麦克风正极M+、麦克风负极G连接,所述内置麦克风正极M1通过切换开关2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内置麦克风负极M2与麦克风负极G连接后接地,所述控制芯片U1的2脚接地,控制芯片U1的3脚与第一电阻R7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电阻R7的另一端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所述控制芯片U1的5脚分别与第二电阻R2、电容C2连接后接地,所述控制芯片U1的6脚与第三电阻R4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三电阻R4的另一端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

所述控制芯片U1的1脚分别与第四电阻R5、音量减小开关SW4的一端连接,所述第四电阻R5的另一端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所述音量减小开关SW4的另一端接地。

所述控制芯片U1的4脚分别与第五电阻R6、音量增大开关SW1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五电阻R6的另一端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所述音量增大开关SW1的另一端接地。

它还包含控制开关SW2,所述控制开关SW2一端与麦克风正极M+连接,控制开关SW2另一端接地。

所述控制芯片U1为SLH677型号的芯片。通过SLH677型号的控制芯片自动切换信号,从而实现内置麦克风和外置麦克风的切换。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信号端的输入兼容了国标(OMTP)和美标(CTIA)两个标准信号源的输入,通过控制芯片U1自动切换信号,可连接手机或其他通信设备通话;当使用外置麦克风时,插入2.5mm或3.5mm插头的外置麦克风,通过2.5mm或3.5mm耳机插头母座切换开关把内置麦克风的信号断开,麦克风正极M+连接到外置麦克风(断开内置麦克风正极M1的信号)来完成麦克风内、外置切换;当拔开外置麦克风的时候,信号自由切换到内置麦克风上,简单方便。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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