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耳机咪杆转动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12029发布日期:2019-03-02 02:17阅读:700来源:国知局
一种耳机咪杆转动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耳机相关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耳机咪杆转动结构。



背景技术:

耳机麦克风用于音频的接收与传输,咪杆设置在耳机与麦克风之间,为了便于用户调节咪杆的位置,咪杆通常采用转动安装或可弯折的方式,可弯折的咪杆的自由端具有麦克风,咪杆杆体内埋入一根与咪杆杆体内的咪线并排排布的可弯折钢丝,通过弯折该钢丝来弯折咪杆,进而调节麦克风的位置,以便使用者的语音录入,但长期反复弯折易导致钢丝疲劳,且不够美观;而目前的转动安装结构中,咪杆通过摩擦结构件实现软定位,但无法进行硬定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耳机咪杆转动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耳机咪杆转动结构,包括:上旋转支架、下旋转支架、金属针、卡扣、O型圈和盖片,所述上旋转支架固定在下旋转支架上,咪杆端头固定在上旋转支架和下旋转支架之间,咪杆内设置咪线,并穿过上旋转支架顶部进入盖片下方空间,与音频输入线连接;

所述卡扣固定在耳机壳内的固定柱上,所述下旋转支架转动安装在固定柱上,位于盖片下方,盖片通过螺丝固定在固定柱上,卡扣上设置两组对称的凸齿结构,每组凸齿结构包括三个凸齿,凸齿间形成槽位,所述金属针固定在上旋转支架上;所述O型圈设置在下旋转支架和耳机壳的固定柱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咪杆的端头设置耳麦,所述耳麦包括上盖、下盖和电容咪,所述上盖和下盖相固定,电容咪固定在上盖和下盖之间,并与咪线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O型圈设置两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金属针和卡扣旋转定位结构,以及旋转支架摩擦阻力的固定方式,通过该机械结构设计,可使带咪杆的耳机使用者将咪杆轻易转动并停留在合适的位置,从而使通话时语音质量稳定,也方便用户将咪杆收起;此外,咪线通过上旋转支架内顶面小孔进入耳机壳,不易使咪线产生折弯、拉断等问题,延长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结构爆炸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卡扣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下(上)旋转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耳麦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耳机咪杆转动结构,包括:上旋转支架6、下旋转支架7、金属针12、卡扣11、O型圈13和盖片8,所述上旋转支架6固定在下旋转支架7上,咪杆5 端头固定在上旋转支架6和下旋转支架7之间,咪杆5内设置咪线4,并穿过上旋转支架6顶部进入盖片8下方空间,并与音频输入线14连接,实现语音输入功能,当旋转支架转动时,伸出的咪线4随上旋转支架6一起转动,这样不易对咪线4造成弯折、拉伸损伤等,不易发生断裂;

所述卡扣11固定在耳机壳9内的固定柱上,所述下旋转支架7转动安装在固定柱上,位于盖片8下方,盖片8通过螺丝10固定在固定柱上,卡扣11上设置两组对称的凸齿结构111,每组凸齿结构111包括三个凸齿,凸齿间形成槽位112,共形成4个槽位,所述金属针12固定在上旋转支架6上,转动旋转支架时,将带动咪杆5和金属针12转动,金属针12分别卡在不同的槽位处可将咪杆5固定,如,当使用者将咪杆佩戴在右耳边时,金属针12卡在右上位置槽位时,咪杆5收起,进行语音输入时,金属针12卡入右下槽位,可正常使用咪杆,同理,佩戴在左耳边时,金属针12卡入左下槽位,可正常使用咪杆,卡入左上槽位时,将咪杆5收起,满足用户左耳使用咪杆或右耳使用咪杆的不同习惯;所述O型圈13设置在下旋转支架7和耳机壳9的固定柱之间,转动支架时,O型圈13分别与下旋转支架7和固定柱之间产生摩擦阻力,利用摩擦阻力可使咪杆5转动时停留在任意位置,方便用户随意调整咪嘴与口部的距离,达到好的通话效果。

如图5,咪杆5的端头设置耳麦,所述耳麦包括上盖1、下盖2和电容咪3,所述上盖1和下盖2相固定,电容咪3固定在上盖1和下盖2之间,并与咪线4连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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