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及装置、设备、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7428972发布日期:2019-04-17 03:14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及装置、设备、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及装置、设备、介质。



背景技术: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很多线下业务都有了相应的线上平台,用户通过智能手机等终端,可以高效地在线上平台获得相应的服务。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相对于线下的实体店铺,线上平台本身更容易作恶或者更容易被攻击,从而可能损害用户的利益。

在现有技术中,往往靠用户自己辨别这些有风险的线上平台,然后主动地避免在这些线上平台上进行业务。但是,即使少数用户预判到风险或者在受到损失后认识到风险,仍然难以避免其他用户前仆后继,也受到损失。

基于此,需要一种高效可靠的监管方案,来对诸如这些有风险的线上平台等对象进行监管,以保护用户的利益。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及装置、设备、介质,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如下技术问题:需要一种高效可靠的监管方案,来对诸如这些有风险的线上平台等对象进行监管,以保护用户的利益。

本申请实施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应用于区块链平台,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网站的服务器发送的监管请求;

根据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hypertexttransferprotocolsecure,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若是,则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可选地,所述根据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包括:

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公钥,对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可选地,所述智能合约中预先保存有白名单,所述白名单中记录有各可信数据源,所述智能合约中预先保存有各可信数据源分别的https公钥;

所述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公钥,对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包括:

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确定所述网站是否记录于所述白名单中,若是,则利用所述智能合约中保存的所述网站的https公钥,对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判定所述网站为可信数据源。

可选地,所述监管请求包括封禁请求,所述监管对象包括封禁对象,所述签名内容指定了封禁对象;

所述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包括:

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

可选地,所述智能合约中预先保存有黑名单,用于记录封禁对象;

所述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包括:

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黑名单。

可选地,所述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触发针对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的封禁操作,以使所述封禁对象的指定业务被禁止执行。

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应用于网站的服务器,所述方法包括:

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得到签名内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了监管对象;

向区块链平台发送包含所述签名内容的监管请求,以便所述区块链平台通过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若判定所述网站为可信数据源,则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装置,应用于区块链平台,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接收网站的服务器发送的监管请求;

判定模块,根据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处理模块,若是,则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可选地,所述判定模块根据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包括:

所述判定模块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公钥,对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可选地,所述智能合约中预先保存有白名单,所述白名单中记录有各可信数据源,所述智能合约中预先保存有各可信数据源分别的https公钥;

所述判定模块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公钥,对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包括:

所述判定模块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确定所述网站是否记录于所述白名单中,若是,则利用所述智能合约中保存的所述网站的https公钥,对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判定所述网站为可信数据源。

可选地,所述监管请求包括封禁请求,所述监管对象包括封禁对象,所述签名内容指定了封禁对象;

所述处理模块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包括:

所述处理模块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

可选地,所述智能合约中预先保存有黑名单,用于记录封禁对象;

所述处理模块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包括:

所述处理模块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黑名单。

可选地,所述处理模块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之后,还执行:

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触发针对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的封禁操作,以使所述封禁对象的指定业务被禁止执行。

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装置,应用于网站的服务器,所述装置包括:

签名模块,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得到签名内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了监管对象;

发送模块,向区块链平台发送包含所述签名内容的监管请求,以便所述区块链平台通过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若判定所述网站为可信数据源,则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设备,应用于区块链平台,所述设备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

接收网站的服务器发送的监管请求;

根据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若是,则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设备,应用于网站的服务器,所述设备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

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得到签名内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了监管对象;

向区块链平台发送包含所述签名内容的监管请求,以便所述区块链平台通过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若判定所述网站为可信数据源,则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非易失性计算机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应用于区块链平台,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设置为:

接收网站的服务器发送的监管请求;

根据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若是,则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非易失性计算机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应用于网站的服务器,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设置为:

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得到签名内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了监管对象;

向区块链平台发送包含所述签名内容的监管请求,以便所述区块链平台通过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若判定所述网站为可信数据源,则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本申请实施例采用的上述至少一个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能够基于智能合约自动验证监管请求方的https私钥签名,以确定监管请求方是否为可信数据源,进而帮助可信数据源高效地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可靠性和安全性也较高,从而能够保护用户的利益。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区块链平台角度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网站的服务器角度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在一种实际应用场景下的详细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1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2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1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2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申请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本申请提供了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案,不仅如此,该监管方案进一步地可以基于区块链平台的智能合约而智能地执行。可信数据源比如包括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国有银行等具有国家信用背书的机构,可以通过区块链平台与这类机构的网站的服务器之间的交互,实现高效、可靠而安全的监管。

所监管的对象可以是背景技术中提到线上平台,也可以是线下实体,本申请的方案并不限于背景技术所提出的场景。比如,对于线下商品生产线,各个生产环节的部门及其产出也可以分别视为可监管的对象,通过本申请的方案一个或者多个这样的对象进行监管,有助于商品质量管控;对于不同的场景,相应地可以有不同的可信数据源,在该例的场景下,可信数据源比如包括工商行政部门、该商品所属公司的质量管控部门等。

下面分别从区块链平台角度,以及与区块链平台交互的网站(可能为可信数据源,也可能为非可信数据源)的服务器角度,对本申请的方案进行详细说明。需要说明的是,该服务器本身也可以是区块链平台的区块链节点。

图1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1中的流程是从区块链平台角度描述的,相应地,执行主体可以是区块链平台的一个或者多个区块链节点,更具体地,执行主体具体可以是这些区块链节点上运行的区块链程序,比如,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等。本申请所述的区块链平台能够支持智能合约的使用,比如,以太坊平台等。

图1中的流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s102:接收网站的服务器发送的监管请求。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在正常情况下,监管请求来自于可信数据源。当可信数据源认为某些对象存在风险,需要采取监管措施时,可以将这些对象视为监管对象,向区块链平台发送针对监管对象的监管请求。监管措施可以是多样的,比如,完全封禁监管对象、限制监管对象的部分权限、提供对监管对象的审核等级等,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预先定义。

区块链平台通过区块链及为其适配的功能逻辑来响应监管请求,以及进行相应的处理。该区块链用于维护监管相关的数据,比如,在该区块链中可以保存有监管对象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等信息,区块链中的信息可以是公开的或者基于一定权限可调出的,便于为第三方所用,比如,用户、第三方业务平台等,第三方本身可以是区块链平台的节点。区块链平台响应于监管请求,可以对相应的区块链执行读取区块链(简称为读链)操作和/或写入区块链(简称为写链)写链操作。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监管请求可以通过https发送,如此有助于提高信息交互的安全性,而且也能够节约成本。比如,区块链平台可以预先提供接收监管请求的网址,网站的服务器则可以与该网址的服务器建立https连接,来访问该网址进而提交监管请求。

s104:根据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可以预先构建智能合约,并在智能合约中写入至少部分对监管请求的响应动作逻辑。在这种情况下,监管请求会触发智能合约的运行,进而自动执行这些响应动作逻辑。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监管请求中包含的至少部分内容是利用网站的https私钥进行了数字签名的。通过运行智能合约,能够对签名内容进行验证,以明确网站确实的身份,以及签名内容是否确实是来自于该网站,内容未被篡改。

通过运行智能合约,还可以确定当前有哪些数据源已经明确为可信数据源的。比如,可以预先构建白名单来记录各可信数据源,通过在白名单中进行检索,可以判定当前数据源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s106:若是,则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对监管对象具体如何处理可以取决于监管请求的指示。

例如,假定监管请求指示要将监管对象封禁,则可以通过运行智能合约,将监管对象加入预构建的封禁名单中。封禁名单可以直接保存于区块链上,在这种情况下,具体通过执行写链操作,将监管对象加入预构建的封禁名单中。

通过图1的方法,能够基于智能合约自动验证监管请求方的https私钥签名,以确定监管请求方是否为可信数据源,进而帮助可信数据源高效地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可靠性和安全性也较高,从而能够保护用户的利益,而且方案中https部分的功能逻辑的实施成本也较小。

基于图1的方法,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还提供了该方法的一些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扩展方案,下面进行说明。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前面已经提到,可以根据数字签名来确定身份真实性,那么,在判定监管请求的来源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时,至少需要对网站的签名进行验证,至少确保并非是攻击者假冒可信数据源。基于此,对于步骤s104,根据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可以包括: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利用网站的https公钥,对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判定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可以预先在智能合约中保存白名单,白名单中记录有各可信数据源,基于白名单至少可以对监管请求进行初步过滤,若网站不在白名单中,则可以直接判定当前的监管请求方不是可信数据源,进而可以拒绝监管请求。而若网站在白名单中,且能够通过数字签名验证,则可以判定当前的监管请求方确实是该网站无误,且是可信数据源。

进一步地,用于验证数字签名的https公钥可以由区块链平台获取自对方或者诸如证书中心等第三方,也可以预先获取后保存于区块链中,后续则可以直接使用,可以减少交互成本。

基于前面两段的分析,比如可以在智能合约中预先保存各可信数据源分别的https公钥,则对于上述的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利用网站的https公钥,对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判定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比如可以包括: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确定网站是否记录于白名单中,若是,则利用智能合约中保存的网站的https公钥,对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判定网站为可信数据源。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监管请求比如可以包括封禁请求,相应地,监管对象可以包括封禁对象,签名内容可以指定封禁对象。如此,能够更为严格地管控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监管请求具体可以是一个写链请求,用于请求将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则对于步骤s106,通过运行智能合约,对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比如可以包括:通过运行智能合约,将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

进一步地,为了便于管理维护已写入的封禁对象,可以将各封禁对象统一记录在同一个数据结构中,比如列表或者其他形式的黑名单中。可以预先把黑名单也预先保存在智能合约中,在这种情况下,上述的将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比如可以包括:将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黑名单。

进一步地,区块链平台以及与监管对象有业务关联的第三方可以根据黑名单,执行更具体的措施,以落实对监管对象的封禁,比如,拒绝与监管对象的业务往来、冻结监管对象的资产、收回监管对象的权限等。基于此,对于步骤s106,比如还可以执行:通过运行智能合约,触发针对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的封禁操作,以使封禁对象的指定业务被禁止执行。

上面从区块链平台角度进行了说明,下面再从与区块链平台交互的网站的服务器角度继续说明。

图2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2中的流程是从与区块链平台交互的网站的服务器角度描述的,相应地,执行主体可以是该服务器,更具体地,执行主体具体可以是该服务器上运行的网站程序,以及可能运行的区块链程序。

图2中的流程可以参照上面对图1的说明理解,简明起见不重复解释,该流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s202: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得到签名内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了监管对象。

s204:向区块链平台发送包含所述签名内容的监管请求,以便所述区块链平台通过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若判定所述网站为可信数据源,则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通过图2的方法,能够基于智能合约自动验证监管请求方的https私钥签名,以确定监管请求方是否为可信数据源,进而帮助可信数据源高效地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可靠性和安全性也较高,从而能够保护用户的利益,而且方案中https部分的功能逻辑的实施成本也较小。

根据上面的说明,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还提供了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方法在一种实际应用场景下的详细流程示意图,假定政府网站为可信数据源,且为当前的封禁请求方,如图3所示。

图3中的流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s302:区块链平台预先构建智能合约,智能合约中包含白名单和黑名单,白名单中记录各可信数据源及其网站的https公钥,黑名单中用于记录封禁对象。

s304:政府网站的服务器获取本次要进行封禁的封禁对象的信息(比如,该对象的网址等),并利用自己的https私钥对这些信息进行签名,向区块链平台发送包含签名内容的封禁请求。

s306:区块链平台通过运行智能合约,根据白名单,若确定政府网站记录在白名单中,且利用政府网站的https公钥验证签名内容通过,则判定政府网站未被假冒身份,确实为可信数据源。

s308:区块链平台通过运行智能合约,将签名内容所指示的封禁对象写入黑名单中。

基于同样的思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还提供了上述方法对应的装置、设备和非易失性计算机存储介质。

图4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1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所述装置应用于区块链平台,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401,接收网站的服务器发送的监管请求;

判定模块402,根据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处理模块403,若是,则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可选地,所述判定模块402根据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包括:

所述判定模块402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公钥,对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可选地,所述智能合约中预先保存有白名单,所述白名单中记录有各可信数据源,所述智能合约中预先保存有各可信数据源分别的https公钥;

所述判定模块402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公钥,对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包括:

所述判定模块402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确定所述网站是否记录于所述白名单中,若是,则利用所述智能合约中保存的所述网站的https公钥,对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判定所述网站为可信数据源。

可选地,所述监管请求包括封禁请求,所述监管对象包括封禁对象,所述签名内容指定了封禁对象;

所述处理模块403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包括:

所述处理模块403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

可选地,所述智能合约中预先保存有黑名单,用于记录封禁对象;

所述处理模块403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包括:

所述处理模块403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黑名单。

可选地,所述处理模块403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将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写入所述智能合约所在的区块链之后,还执行:

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触发针对所述封禁请求指定的封禁对象的封禁操作,以使所述封禁对象的指定业务被禁止执行。

图5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2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所述装置应用于网站的服务器,所述装置包括:

签名模块501,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得到签名内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了监管对象;

发送模块502,向区块链平台发送包含所述签名内容的监管请求,以便所述区块链平台通过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若判定所述网站为可信数据源,则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图6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1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设备的结构示意图,所述设备应用于区块链平台,所述设备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

接收网站的服务器发送的监管请求;

根据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若是,则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图7为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2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设备的结构示意图,所述设备应用于网站的服务器,所述设备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

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得到签名内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了监管对象;

向区块链平台发送包含所述签名内容的监管请求,以便所述区块链平台通过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若判定所述网站为可信数据源,则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1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非易失性计算机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应用于区块链平台,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设置为:

接收网站的服务器发送的监管请求;

根据所述监管请求包含的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的签名内容,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判定所述网站是否为可信数据源;

若是,则通过运行所述智能合约,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2的一种基于可信数据源的监管非易失性计算机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应用于网站的服务器,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设置为:

利用所述网站的https私钥签名得到签名内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了监管对象;

向区块链平台发送包含所述签名内容的监管请求,以便所述区块链平台通过通过运行预先构建的智能合约,若判定所述网站为可信数据源,则对所述签名内容指定的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本申请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装置、设备和介质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装置、设备和介质与方法是一一对应的,因此,装置、设备和介质也具有与其对应的方法类似的有益技术效果,由于上面已经对方法的有益技术效果进行了详细说明,因此,这里不再赘述装置、设备和介质的有益技术效果。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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