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降低视频数据负担的产品视频展示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9939244发布日期:2020-02-14 22:57阅读:338来源:国知局
可降低视频数据负担的产品视频展示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降低视频数据负担的产品视频展示方法。



背景技术:

通过产品视频展示所售商品的生产过程、生产信息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领域,特别是食品、医药领域,通过互联网预先存储的该产品信息,给每个食品产品都带上对应的视频历史信息和安全信息,可以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的同时,还可以增加消费者直观的用户体验,给食品消费增加可观赏性。现有开发出了相关蜂蜜产品,使得每一瓶蜂蜜产品都带有从蜂箱开始至罐装入瓶的所有视频信息和安全信息,率先开启了视频保障、可视化信息链新食品安全新时代。

在用视频录制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品生产过程往往步骤比较多,并且往往分不同步骤、不同空间、不同时间进行,步骤间存在需要等待下一步生产或者因转换场地的运输过程,对于这个阶段的视频录制一个没有必要,第二耗时又太长,全部视频录制这个“生产过程”完全没有必要和不现实。而同时,生产者(视频提供者)有时又需要告知客户或者消费者该阶段产品处于“安全未被触碰状态“以给消费者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信心,这就需要有相关技术方法解决这个问题,即不能太多无谓的视频数据,又要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降低视频数据负担的产品视频展示方法,解决以往产品视频在展示过程中需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进行全程录制中,致使视频数据过久、过长、过大、难存储的问题。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降低视频数据负担的产品视频展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在a处,录制设备对被监控产品封装至防伪瓶内的过程进行第一次录制,并将第一次录制的视频信息上传至云端存储供用户查询;

所述防伪瓶上贴上可视防伪标签,该可视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具有唯一性,以使该封装有被监控产品防伪瓶整体具有唯一性;

s2、将贴有可视防伪标签的防伪瓶从a处运输至b处,可视防伪标签用于确认在a、b两处是同一个防伪瓶;

s3、在b处,录制设备对被监控产品从防伪瓶内取出的过程进行第二录制,并将第二次录制的视频信息上传至云端存储供用户查询;

s4、用户通过在云端对比第一录制视频和第二录制视频中防伪标签、防伪瓶的完整性以及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一致性来判断ab两处是否为同一个防伪瓶,从而判断防伪瓶在从a处运输至b处过程中是否被开启。

进一步的,在步骤s1中,在a处,被监控产品封装之前,该防伪标签和防伪瓶的完整性以及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特征也被录制在第一次录制的视频信息内;

被监控产品在完成封装之后,该防伪标签和防伪瓶的完整性以及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也被录制在第一次录制的视频信息内;

被监控产品封装之前录制的视频信息、被监控产品封装至防伪瓶内的视频信息以及被监控产品在完成封装之后视频信息为可以判断的连续关系。

进一步的,在步骤s3中,在b处,防伪瓶被开启之前,该防伪标签和防伪瓶的完整性以及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也被录制在第二次录制的视频信息内;

防伪瓶被开启之后,该防伪标签和防伪瓶的完整性以及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也被录制在第二次录制的视频信息内;

防伪瓶被开启之前录制的视频信息、被监控产品从防伪瓶内取出的过程视频信息以及防伪瓶被开启之后的视频信息为可以判断的连续关系。

进一步的,所述可视防伪标签具有破损可视性,以提升可视防伪标签与防伪瓶之间的一体性;

所述防伪瓶所使用瓶盖为可反复盖合瓶口的多次使用瓶盖,当多次使用瓶盖盖合在防伪瓶上时,所述可视防伪标签连接多次使用瓶盖和防伪瓶的瓶身。

进一步的,所述防伪瓶所使用的瓶盖为由一次性瓶盖替换多次使用瓶盖,此时,所述可视防伪标签贴在一次性瓶盖上。

进一步的,所述可视防伪标签所使用的纸张为铜版纸或pe或pp或pet或pvc或铝箔纸或压光书写纸或胶版纸或热转移或热膜或激光镭射膜或防伪void纸或者为易碎纸。

进一步的,所述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由特征序列号替代。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提供一种可降低视频数据负担的产品视频展示方法,将产品装入防伪瓶内进行ab两地之间进行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由可视防伪标签和防伪瓶共同保证瓶内被监控产品的完整性和唯一性,保证了产品运输的安全性,以使用户信任产品在运输中未被开启“触碰”;

同时通过a地的产品封装视频以及b点的开启视频,以使用户信任在a点装入防伪瓶内的产品和从b点在防伪瓶内取出的产品是同一个,从而可以在不需要录制产品运输过程中不必要的视频数据时,又保证了产品的安全性;

大大降低了云端的数据负担,节约了视频录制时间,又能够通过最少的视频说明产品处于“安全未被触碰状态”。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产品视频展示方法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发明有关的构成。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一种可降低视频数据负担的产品视频展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在a处,录制设备对被监控产品封装至防伪瓶内的过程进行第一次录制,并将第一次录制的视频信息上传至云端存储供用户查询;

所述防伪瓶上贴上可视防伪标签,该可视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具有唯一性,以使该封装有被监控产品防伪瓶整体具有唯一性;

s2、将贴有可视防伪标签的防伪瓶从a处运输至b处,可视防伪标签用于确认在a、b两处是同一个防伪瓶;

s3、在b处,录制设备对被监控产品从防伪瓶内取出的过程进行第二录制,并将第二次录制的视频信息上传至云端存储供用户查询;

s4、用户通过在云端对比第一录制视频和第二录制视频中防伪标签、防伪瓶的完整性以及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一致性来判断ab两处是否为同一个防伪瓶,从而判断防伪瓶在从a处运输至b处过程中是否被开启。

具体的,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对于监控产品在a处封装过程的信用度;因此,在步骤s1中,在a处,被监控产品封装之前,该防伪标签和防伪瓶的完整性以及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特征也被录制在第一次录制的视频信息内;

被监控产品在完成封装之后,该防伪标签和防伪瓶的完整性以及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也被录制在第一次录制的视频信息内;

被监控产品封装之前录制的视频信息、被监控产品封装至防伪瓶内的视频信息以及被监控产品在完成封装之后视频信息为可以判断的连续关系。

上述所谓的视频连续关系是指:各个视频信息是录制设备连续录制的,而不是被剪辑拼凑在一起的。

通过在a处获取监控产品三个连续的视频信息,因此,可以让用户信任被监控产品在装入防伪瓶内没有被掉包。

同理,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对于监控产品在b处封装过程的信用度;因此,在步骤s3中,在b处,防伪瓶被开启之前,该防伪标签和防伪瓶的完整性以及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也被录制在第二次录制的视频信息内;

防伪瓶被开启之后,该防伪标签和防伪瓶的完整性以及防伪标签的防伪特征图案也被录制在第二次录制的视频信息内;

防伪瓶被开启之前录制的视频信息、被监控产品从防伪瓶内取出的过程视频信息以及防伪瓶被开启之后的视频信息为可以判断的连续关系。

通过在b处,对被监控产品从防伪瓶内被取出的过程进行录制,使用用户再次信任,从防伪瓶内取出的产品确实就是之前被封装在防伪瓶内的产品;

具体的,为进一步的提升用户的信任度,贴在防伪瓶上的可视防伪标签具有破损可视性(即防伪标签如有破损、撕毁、残缺、图案改变时,可以通过比对视频图像的差异发现),以提升可视防伪标签与防伪瓶之间的一体性;

防伪瓶所使用瓶盖为可反复盖合瓶口的多次使用瓶盖,此时,防伪标签主体贴于瓶盖与瓶体的连接处,当开启防伪瓶时,瓶体与瓶盖产生相对移动,并带动撕裂固定于瓶身的上述防伪标签,以此提升瓶盖与瓶体之间的一体性;由于防伪瓶上的防伪标签是唯一的,一旦被破坏,用户可以通过在b处的视频信息发现防伪标签的破损情况,从而认定该防伪瓶被的产品是被破坏的。

本实施例中,可视防伪标签所使用的纸张为铜版纸或pe或pp或pet或pvc或铝箔纸或压光书写纸或胶版纸或热转移或热膜或激光镭射膜或防伪void纸或者为易碎纸,这些纸张属于现有技术,市场上可以直接购买。

可视防伪标签的破损可视性,可以保证防伪瓶在运输产品过程中的完整性,如可视防伪标签出现了破损,代表产品可能被触碰。

本发明的视频展示方式,避免了以往产品在ab两端运输过程中视频需要全称录制造成视频数据负担过大的问题,使用现在这种方法,只需在产品封装和取出的过程进行视频录制,用户可以对产品的封装和取出建立信任,对于产品运输过程中的信任,借助了防伪标签和防伪瓶的防伪性来获取,从而省去了针对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视频数据。

本实施例中,用户也能通过在云端了解到产品的a点装入和b点取出的视频信息,获得ab两处对产品封装和取出作业的信任,在借助了防伪瓶和可视防伪标签来确保被监控产品在ab两点之间运输过程中“安全未被触碰状态”,使用户获得第三次信任,从而使用户相信产品在a点至b点整个环节的产品视频展示方法的信任,大大降低了云端的数据负担,节约了视频录制时间。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基于实施例一,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之上,将防伪瓶所使用的瓶盖为由一次性瓶盖替换多次使用瓶盖,此时,所述可视防伪标签贴在一次性瓶盖上。本实施例中,由于可以依靠一次性瓶盖来证明瓶盖与瓶身之间在运输过程中的一体性,因此也就没必要在将可视防伪标签连接瓶盖和瓶身了,用户可以在b处通过视频观察一次性瓶盖是否被打开。

以上述依据本发明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发明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发明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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