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7974250发布日期:2021-12-14 23:24阅读:104来源:国知局
拍摄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与流程

1.本技术属于拍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拍摄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电子设备的发展,电子设备的拍摄功能越来越强大,用户可以通过电子设备的拍摄功能随时随地记录生活。
3.以用户通过电子设备拍摄图像为例,通常需要用户先点亮电子设备的屏幕;再在电子设备的桌面中找到“相机”应用程序图标,并点击该应用程序图标触发电子设备显示拍摄预览界面;接着,用户可以点击拍摄预览界面中的“拍照”键,从而完成拍摄。
4.然而,当用户想要通过电子设备快速拍摄图像时,由于用户想要抓拍的对象可能转瞬即逝,但通过上述的拍摄方式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因此,可能导致用户错过想要抓拍的对象。如此,使得电子设备拍摄图像步骤繁琐,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拍摄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能够解决通过电子设备抓拍图像时所存在的功耗增加的问题。
6.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拍摄方法,该方法包括:接收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响应于上述移动输入,在识别到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启用摄像头,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通过该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该目标多媒体文件包括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
7.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拍摄装置,该拍摄装置包括:接收模块、执行模块、显示模块和拍摄模块;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执行模块,用于响应于接收模块接收到的上述移动输入,在识别到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启用摄像头;显示模块,用于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拍摄模块,用于通过上述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该目标多媒体文件包括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
8.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9.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10.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芯片,所述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所述通信接口和所述处理器耦合,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或指令,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11.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拍摄装置在接收到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之后,可以在识别到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启用摄像头,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然后,拍摄装置可以通过该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该目标多媒体文件为
包括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通过上述方案,当用户想要通过电子设备快速拍摄(即抓拍)图像或视频时,相比于相关技术中完成拍摄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而导致用户错过想要抓拍的对象的方案,本技术中的拍摄装置可以在接收到用户移动拍摄装置的输入之后,在判断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快速启用摄像头,且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然后,拍摄装置可以通过该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如此,不仅可以帮助用户通过电子设备快速抓拍图像或视频,简化通过电子设备拍摄图像的步骤,而且在抓拍过程中无需电子设备显示拍摄预览界面,从而可以减少电子设备不必要的功耗。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拍摄方法流程示意图;
13.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拍摄方法应用的界面示意图之一;
14.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拍摄方法应用的界面示意图之二;
15.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拍摄方法应用的界面示意图之三;
16.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拍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7.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18.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20.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本技术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且“第一”、“第二”等所区分的对象通常为一类,并不限定对象的个数,例如第一对象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此外,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中“和/或”表示所连接对象的至少其中之一,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21.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及其应用场景对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拍摄方法进行详细地说明。
22.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拍摄方法流程示意图,包括步骤201至步骤203:
23.步骤201:拍摄装置接收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
24.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上述的移动输入可以包括:用户转动拍摄装置的输入,或者,用户向任一方向移动并转动拍摄装置的输入,具体的可以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确定,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示例性的,上述的用户向任一方向移动拍摄装置的输入具体可以包括:用户向任一方向小幅移动拍摄装置的输入,或者,用户向任一方向大幅移动拍摄装置的输入,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25.其中,上述的任一方向包括:向上、向下、向前、向后、向左、向右、向左上、向右上、向左下、向右下等,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26.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拍摄装置可以在熄屏状态下,执行上述的步骤201,也可以在
显示任意界面的情况下,执行上述的步骤201,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27.在一种示例中,上述的熄屏状态是指熄屏且锁屏的状态。
28.步骤202:响应于上述移动输入,拍摄装置在识别到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启用摄像头,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
29.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上述的预设位置状态可以为横屏状态,也可以为竖屏状态,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30.在一种示例中,在拍摄装置处于横屏状态的情况下,若拍摄装置识别到拍摄装置从横屏状态转换为竖屏状态,则表示拍摄装置识别到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例如,在手机处于横屏状态,且显示有游戏界面的情况下,若用户想要抓拍图像,则用户可以将手机向右转动。此时,手机可以识别到拍摄装置从横屏状态转换为竖屏状态,即识别到手机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然后,手机可以启用摄像头,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
31.在另一种示例中,在拍摄装置处于竖屏状态的情况下,若拍摄装置识别到拍摄装置从竖屏状态转换为横屏状态,则表示拍摄装置识别到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
32.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拍摄装置可以通过重力传感器检测拍摄装置的姿势,即拍摄装置当前处于横屏状态还是竖屏状态。
33.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上述的摄像头可以为一个,也可以为多个,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示例性的,该摄像头可以为前置摄像头,也可以为后置摄像头,还可以为前置摄像头和后置摄像头,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34.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拍摄预览界面是用于预览摄像头采集的画面的。
35.需要说明的是,拍摄装置识别到拍摄装置横屏状态再启用摄像头,可以更好地保护用户隐私,避免不法分子利用拍摄装置进行偷拍。
36.步骤203:拍摄装置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
37.其中,上述目标多媒体文件包括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
38.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上述的目标拍摄对象可以为人物,或者可以为风景,或者可以为其他任意可能的拍摄对象,具体可以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确定,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目标对象可以为一个,还可以为多个,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39.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上述的目标多媒体文件可以包括一个多媒体文件,也可以包括多个多媒体文件,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例如,在目标多媒体文件为目标图像的情况下,该目标图像可以包括一张图像,也可以包括多张图像。
40.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上述的目标拍摄对象可以为与预设拍摄对象匹配的对象,也可以为摄像头能够拍摄到的对象,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41.举例说明,在手机处于熄屏状态的情况下,如图2所示,用户左手手持手机,此时,手机处于竖屏状态,以手机显示屏中心为参照点,朝向手机的听筒一侧方向为上侧,朝向手机的麦克风一侧方向为下侧。当用户想要通过手机抓拍图像时,用户可以将手机向左转动(即上述的移动输入)。此时,如图3所示,手机处于横屏状态,以手机显示屏中心为参照点,朝向手机的听筒一侧方向为左侧,朝向手机的麦克风一侧方向为右侧。当手机检测到手机处于横屏状态时,手机后台可以启用摄像头,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然后,手机可以通过摄像头拍摄能够拍摄到的拍摄对象得到图像a(即上述的目标图像)。
42.可选地,拍摄装置可以主动执行上述步骤203,也可以被动执行上述步骤203,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43.在一种示例中(主动执行),在拍摄装置启用摄像头之后,可以直接执行步骤203。
44.在另一种示例中(被动执行),在拍摄装置启用摄像头之后,拍摄装置可以在接收到用户的第二输入之后,执行步骤203。
45.示例性的,上述的第二输入可以为:用户对目标区域的点击输入,用户对目标按键的点击输入,或者为用户输入的语音指令,或者为用户输入的特定手势,具体的可以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确定,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46.示例性的,该目标区域可以为拍摄装置的显示屏中的任意区域,也可以为拍摄装置的指纹识别区域,还可以为拍摄装置上的任意可能的区域,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示例性的,上述的目标按键可以为物理按键(如音量按键、开关键),也可以为虚拟按键,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示例性的,上述的目标按键可以为原有按键,也可以为新增按键,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47.本技术实施例中的特定手势可以为单击手势、滑动手势、拖动手势、压力识别手势、长按手势、面积变化手势、双按手势、双击手势中的任意一种;本技术实施例中的点击输入可以为单击输入、双击输入或任意次数的点击输入等,还可以为长按输入或短按输入。
48.在一种示例中,在拍摄装置启用摄像头之后,拍摄装置可以在第一预设时长(如0.3秒)内接收到用户的第二输入之后,执行步骤203。
49.需要说明的是,若拍摄装置在第一预设时长内未接收到用户的第二输入,则拍摄装置可以不执行任何操作。
50.可选地,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不同的第二输入可以对应不同类型的目标多媒体文件。例如,在第二输入为短按输入的情况下,拍摄装置可以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图像;在第二输入为长按输入的情况下,拍摄装置可以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视频。
51.示例性的,当用户想要切换视频录制和图像抓拍时,示例1,如果用户一开始通过长按输入触发拍摄装置进入视频录制,当用户想要切换到图像抓拍时,用户可以抬起手指结束长按输入,再短按拍摄装置屏幕即可切换成图像抓拍。示例2,如果用户一开始通过长按输入触发拍摄装置进入视频录制,当用户想要切换到图像抓拍时,可以先按开关键锁屏,然后再重新对拍摄装置进行移动输入。
52.可选地,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上述的步骤203具体可以包括如下步骤203a和步骤203b:
53.步骤203a:拍摄装置接收用户对指纹识别区域的第二输入。
54.示例性的,上述的第二输入可以为:用户对指纹识别区域的点击输入,或者为用户输入的语音指令,或者为用户输入的特定手势,具体的可以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确定,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55.示例性的,上述的指纹识别区域可以设置于拍摄装置上的任意位置,例如,该指纹识别区域可以设置在拍摄装置的屏幕中,也可以设置在拍摄装置的外壳上,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56.步骤203b:响应于上述第二输入,拍摄装置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
标多媒体文件。
57.举例说明,结合图3,手机屏幕包括指纹识别区域32,当用户想要通过手机抓拍图像时,用户可以点击指纹识别区域32。此时,手机可以通过摄像头拍摄能够拍摄到的拍摄对象得到图像a(即上述的目标图像)。
58.需要说明的是,在增加防止误启用摄像头功能后,用户可以从任意界面(如待机界面)触发拍摄装置启用摄像头,而不用限制在熄屏状态下。
59.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拍摄方法,拍摄装置在接收到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之后,可以在识别到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启用摄像头,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然后,拍摄装置可以通过该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该目标多媒体文件包括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通过上述方案,当用户想要通过电子设备快速拍摄(即抓拍)图像或视频时,相比于相关技术中完成拍摄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而导致用户错过想要抓拍的对象的方案,本技术中的拍摄装置可以在接收到用户移动拍摄装置的输入之后,在判断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快速启用摄像头,且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然后,拍摄装置可以通过该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如此,不仅可以帮助用户通过电子设备快速抓拍图像或视频,简化通过电子设备拍摄图像的步骤,而且在抓拍过程中无需电子设备显示拍摄预览界面,从而可以减少电子设备不必要的功耗。
60.可选地,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为了避免拍摄装置误启用摄像头,拍摄装置在识别拍摄装置是否为预设位置状态的基础上,可以增加其他判断方式联合判断是否启用摄像头。
61.示例性的,上述的步骤201具体可以包括如下步骤201a:
62.步骤201a:拍摄装置在接收到用户的第一输入的情况下,接收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
63.示例性的,上述的第一输入可以为:用户对目标物理对象的点击输入,或者为用户输入的语音指令,或者为用户输入的特定手势,具体的可以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确定,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64.示例性的,上述的目标物理对象可以为物理按键(如音量键、拍照键或开机键等),或者可以为目标传感器(如血压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65.例1:结合图2,当用户想要通过手机抓拍图像时,用户可以先按下收手机右侧的音量“+”键31,再将拍摄装置抬起向左转动。此时,若手机识别手机处于横屏状态,则手机后台可以启用摄像头。这样,可以避免误触发相机后台启动。
66.例2:当用户想要通过手机抓拍图像时,用户可以先按压集成在手机背面或者侧面的血压传感器,再将拍摄装置抬起向左转动。此时,若手机识别手机处于横屏状态,则手机后台可以启用摄像头。这样,可以避免误触发相机后台启动。
67.在一种示例中,上述的步骤210a具体可以包括如下步骤:拍摄装置在接收到用户的第一输入的情况下,在第二预设时长(例如,0.5秒)内接收到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
68.需要说明的是,若拍摄装置在第二预设时长内为接收到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则拍摄装置可以不执行任何操作。
69.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拍摄方法可以应用于防止误启用摄像头场景中,拍摄装置需
要在接收到用户的第一输入的情况下,接收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才可以在启用摄像头,如此,能够有效防止误启用摄像头。
70.可选地,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为了提高拍摄的准确性,拍摄装置可以根据预设拍摄对象来拍摄图像或视频。
71.示例性的,在上述的步骤203中的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之前,该方法还可以包括如下步骤a1:
72.步骤a1:拍摄装置获取预设拍摄对象。
73.示例性的,拍摄装置可以从拍摄数据库中获取预设拍摄对象。其中,该拍摄数据库中包括至少一张预设图像,每张预设图像均包括预设拍摄对象。示例性的,该拍摄数据库可以保存在拍摄装置的本地储存区,也可以保存在服务器中,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74.示例性的,上述的预设拍摄对象可以为人物,也可以为风景,还可以为其他任意可拍摄的对象,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示例性的,在预设拍摄对象为人物时,具体可以包括人物的表情或姿态等。
75.基于上述的步骤a1,上述的步骤203中的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具体可以包括如下步骤a2:
76.步骤a2:拍摄装置在目标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匹配的情况下,通过摄像头拍摄该目标拍摄对象。
77.示例性的,拍摄装置可以通过图像识别(如人脸识别或动作识别)的方式确定目标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是否匹配。
78.举例说明,以预设拍摄对象为笑脸为例,当用户想要抓拍陌生人的笑脸时,结合图2,用户可以抬起并向左转动手机,此时,手机识别到手机处于横屏状态,便可以启用摄像头,当手机通过人脸识别确定摄像头拍摄到图像中包括预设的笑脸时,手机可以通过摄像头拍摄该笑脸得到笑脸图像。
79.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拍摄方法可以应用于提高拍摄准确性场景中,拍摄装置可以判断目标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是否匹配,在目标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匹配的情况下,才会通过摄像头拍摄该目标拍摄对象,从而能够提高拍摄准确性。
80.可选地,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拍摄装置在熄屏状态下,可以在拍摄完成后直接显示目标多媒体文件。
81.示例性的,在拍摄装置处于熄屏状态的情况下,在上述的步骤203之后,该方法还可以包括如下步骤b1:
82.步骤b1:拍摄装置点亮拍摄装置的屏幕,并显示目标浏览界面。
83.其中,上述的目标浏览界面包括上述的目标对媒体文件。
84.示例性的,上述的目标预览界面可以显示在拍摄装置显示屏中的任意区域。例如,该目标预览界面可以显示在拍摄装置显示屏的上方区域,或者可以显示在拍摄装置显示屏的下方区域,或者可以显示在拍摄装置显示屏的左方区域,或者可以显示在拍摄装置显示屏的右方区域,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85.示例性的,在上述的目标多媒体文件包括目标图像的情况下,上述的目标浏览界面可以包括图像浏览界面;在目标多媒体文件包括目标视频的情况下,上述的目标浏览界面可以包括视频浏览界面。
86.需要说明的是,拍摄装置可以在点亮拍摄装置的屏幕之后,显示目标浏览界面,也可以在点亮拍摄装置的屏幕的同时,显示目标浏览界面,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87.举例说明,结合图3,当用户想要通过手机抓拍图像时,用户可以点击指纹识别区域32。此时,手机可以通过摄像头拍摄能够拍摄到的拍摄对象得到图像a(即上述的目标图像)。然后,如图4所示,手机可以点亮手机屏幕并显示照片浏览界面33,该照片浏览界面33中显示有图像a。
88.这样,拍摄装置可以在确定拍摄到目标多媒体文件后再亮屏显示目标图像,如此,可以节约拍摄时间,并减少拍摄装置不必要的功耗。
89.可选地,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在目标多媒体文件为目标视频、且拍摄装置处于熄屏状态的情况下,在上述的步骤203中的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具体可以包括如下步骤c1:
90.步骤c1:拍摄装置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并点亮拍摄装置的屏幕,并显示视频录制界面。
91.示例性的,上述的视频录制界面可以显示在拍摄装置显示屏中的任意区域。例如,该视频录制界面可以显示在拍摄装置显示屏的上方区域,或者可以显示在拍摄装置显示屏的下方区域,或者可以显示在拍摄装置显示屏的左方区域,或者可以显示在拍摄装置显示屏的右方区域,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92.需要说明的是,拍摄装置可以在点亮拍摄装置的屏幕之后,显示视频录制界面,也可以在点亮拍摄装置的屏幕的同时,显示视频录制界面,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93.可选地,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为了提高拍摄图像的准确性,拍摄装置可以连续抓拍多张图像,然后,拍摄装置可以将该多张图像中的全部或部分图像展示给用户,从而方便用户从中选择喜欢的图片。
94.示例性的,在上述的目标多媒体文件为目标图像的情况下,在上述的步骤203中的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之前,该方法还包括步骤d1和步骤d2:
95.步骤d1:拍摄装置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至少两张第一图像。
96.示例性的,上述的至少两张第一图像可以为相同的焦距抓拍的图像,也可以为不同的焦距抓拍的图像,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97.步骤d2:拍摄装置将满足目标条件的第一图像确定为上述目标图像。
98.其中,上述目标条件包括以下至少一项:第一图像的清晰度大于或等于预设阈值,第一图像包括上述目标拍摄对象。
99.示例性的,上述的预设阈值可以为系统默认设置的,也可以为用户设置的,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100.在一种示例中,拍摄装置可以直接删除不满足目标条件的第一图像。
101.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拍摄方法可以应用于提高拍摄图像准确性场景中,拍摄装置可以将清晰度大于或等于预设阈值或包括目标拍摄对象的第一图像确定为上述目标图像,如此,可以提高图像拍摄的准确性,从而方便用户根据需求选择需要的图像。
102.可选地,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拍摄装置除了可以在拍摄时确定目标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是否匹配,还可以在拍摄完成后确定目标多媒体文件中的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是否匹配,以确定是否保留目标多媒体文件。
103.示例性的,在上述的步骤203之后,该方法还可以包括如下步骤204:
104.步骤204:拍摄装置在上述目标多媒体文件中的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不匹配的情况下,删除该目标多媒体文件。
105.示例性的,拍摄装置可以通过图像识别(如人脸识别或动作识别)的方式确定目标多媒体文件中的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是否匹配。
106.示例性的,若拍摄装置确定上述目标多媒体文件中的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不匹配,则表示拍摄装置确定抓拍失败。
107.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目标多媒体文件中的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匹配的情况下,保留该目标多媒体文件。
108.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拍摄方法可以应用于确定是否删除目标多媒体场景中,拍摄装置可以在上述目标多媒体文件中的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不匹配的情况下,删除该目标多媒体文件,从而可以减少用户后续筛选多媒体文件的工作量。
109.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拍摄方法,执行主体可以为拍摄装置,或者该拍摄装置中的用于执行拍摄方法的控制模块。本技术实施例中以拍摄装置执行拍摄方法为例,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拍摄装置。
110.图5为实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拍摄装置的可能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拍摄装置400包括:接收模块401、执行模块402、显示模块403和拍摄模块404,其中:接收模块401,用于接收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执行模块402,用于响应于接收模块401接收到的移动输入,在识别到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启用摄像头;显示模块403,用于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拍摄模块404,用于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该目标多媒体文件包括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
111.可选地,接收模块401,具体用于在接收到用户的第一输入的情况下,接收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
112.可选地,接收模块401,还用于接收用户对目标区域的第二输入;拍摄模块404,具体用于响应于接收模块401接收到的第二输入,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
113.可选地,如图5所示,拍摄装置400还包括:获取模块405;获取模块405,用于获取预设拍摄对象;拍摄模块404,具体用于在目标拍摄对象与获取模块405获取到的预设拍摄对象匹配的情况下,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
114.可选地,显示模块403,还用于在拍摄装置处于熄屏状态的情况下,点亮拍摄装置的屏幕,并显示目标浏览界面,该目标浏览界面包括上述目标多媒体文件。
115.可选地,如图5所示,拍摄装置400还包括:确定模块406;上述目标多媒体文件为上述目标图像;拍摄模块404,还用于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至少两张第一图像;确定模块406,用于将满足目标条件的第一图像确定为目标图像,该目标条件包括以下至少一项:第一图像的清晰度大于或等于预设阈值,第一图像包括目标拍摄对象。
116.可选地,上述的目标多媒体文件为目标视频;拍摄模块404,具体用于在拍摄装置处于熄屏状态的情况下,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显示模块403,还用于点亮拍摄装置的屏幕,并显示视频录制界面。
117.可选地,执行模块402,还用于在上述目标多媒体文件的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
不匹配的情况下,删除该目标多媒体文件。
118.需要说明的是,如图5所示,拍摄装置400中一定包括的模块用实线框示意,如接收模块401;拍摄装置400中可以包括也可以不包括的模块用虚线框示意,如获取模块405。
119.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拍摄装置,拍摄装置在接收到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之后,可以在识别到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启用摄像头,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然后,拍摄装置可以通过该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该目标多媒体文件包括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通过上述方案,当用户想要通过电子设备快速拍摄(即抓拍)图像或视频时,相比于相关技术中完成拍摄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而导致用户错过想要抓拍的对象的方案,本技术中的拍摄装置可以在接收到用户移动拍摄装置的输入之后,在判断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快速启用摄像头,且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然后,拍摄装置可以通过该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如此,不仅可以帮助用户通过电子设备快速抓拍图像或视频,简化通过电子设备拍摄图像的步骤,而且在抓拍过程中无需电子设备显示拍摄预览界面,从而可以减少电子设备不必要的功耗。
120.本实施例中各种实现方式具有的有益效果具体可以参见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相应实现方式所具有的有益效果,为避免重复,此处不再赘述。
121.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拍摄装置可以是装置,也可以是终端中的部件、集成电路、或芯片。该装置可以是移动电子设备,也可以为非移动电子设备。示例性的,移动电子设备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车载电子设备、可穿戴设备、超级移动个人计算机(ultra

mobile personal computer,umpc)、上网本或者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等,非移动电子设备可以为服务器、网络附属存储器(network attached storage,nas)、个人计算机(personal computer,pc)、电视机(television,tv)、柜员机或者自助机等,本技术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
122.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拍摄装置可以为具有操作系统的装置。该操作系统可以为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可以为ios操作系统,还可以为其他可能的操作系统,本技术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
12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拍摄装置能够实现图1至图4的方法实施例实现的各个过程,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24.可选的,如图6所示,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500,包括处理器501,存储器502,存储在存储器502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501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该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501执行时实现上述拍摄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25.需要注意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的电子设备包括上述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和非移动电子设备。
126.图7为实现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127.该电子设备100包括但不限于:射频单元101、网络模块102、音频输出单元103、输入单元104、传感器105、显示单元106、用户输入单元107、接口单元108、存储器109、以及处理器110等部件。
128.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电子设备100还可以包括给各个部件供电的电源(比如
电池),电源可以通过电源管理系统与处理器110逻辑相连,从而通过电源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充电、放电、以及功耗管理等功能。图7中示出的电子设备结构并不构成对电子设备的限定,电子设备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在此不再赘述。
129.其中,用户输入单元107,用于接收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处理器110,用于响应于用户输入单元107接收到的移动输入,在识别到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启用摄像头;显示单元106,用于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输入单元104,用于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该目标多媒体文件包括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
130.可选地,用户输入单元107,具体用于在接收到用户的第一输入的情况下,接收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
131.可选地,用户输入单元107,还用于接收用户对目标区域的第二输入;输入单元104,具体用于响应于用户输入单元107接收到的第二输入,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
132.可选地,处理器110,用于获取预设拍摄对象;输入单元104,具体用于在目标拍摄对象与处理器110获取到的预设拍摄对象匹配的情况下,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
133.可选地,显示单元106,还用于在拍摄装置处于熄屏状态的情况下,点亮拍摄装置的屏幕,并显示目标浏览界面,该目标浏览界面包括上述目标多媒体文件。
134.可选地,上述目标多媒体文件为上述目标图像;输入单元104,还用于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至少两张第一图像;处理器110,还用于将满足目标条件的第一图像确定为目标图像,该目标条件包括以下至少一项:第一图像的清晰度大于或等于预设阈值,第一图像包括目标拍摄对象。
135.可选地,上述的目标多媒体文件为目标视频;输入单元104,具体用于在拍摄装置处于熄屏状态的情况下,通过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显示单元106,还用于点亮拍摄装置的屏幕,并显示视频录制界面。
136.可选地,处理器110,还用于在上述目标多媒体文件的拍摄对象与预设拍摄对象不匹配的情况下,删除该目标多媒体文件。
137.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电子设备在接收到用户对拍摄装置的移动输入之后,可以在识别到电子设备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启用摄像头,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然后,电子设备可以通过该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多媒体文件,该目标多媒体文件包括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通过上述方案,当用户想要通过电子设备快速拍摄(即抓拍)图像或视频时,相比于相关技术中完成拍摄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而导致用户错过想要抓拍的对象的方案,本技术中的电子设备可以在接收到用户移动拍摄装置的输入之后,在判断拍摄装置处于预设位置状态的情况下,快速启用摄像头,且不显示拍摄预览界面。然后,电子设备可以通过该摄像头拍摄目标拍摄对象,得到目标图像和/或目标视频。如此,不仅可以帮助用户通过电子设备快速抓拍图像或视频,简化通过电子设备拍摄图像的步骤,而且在抓拍过程中无需电子设备显示拍摄预览界面,从而可以减少电子设备不必要的功耗。
138.本实施例中各种实现方式具有的有益效果具体可以参见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相应实现方式所具有的有益效果,为避免重复,此处不再赘述。
139.应理解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输入单元104可以包括图形处理器(graphics processing unit,gpu)1041和麦克风1042,图形处理器1041对在视频捕获模式或图像捕获模式中由图像捕获装置(如摄像头)获得的静态图片或视频的图像数据进行处理。显示单元106可包括显示面板1061,可以采用液晶显示器、有机发光二极管等形式来配置显示面板1061。用户输入单元107包括触控面板1071以及其他输入设备1072。触控面板1071,也称为触摸屏。触控面板1071可包括触摸检测装置和触摸控制器两个部分。其他输入设备1072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物理键盘、功能键(比如音量控制按键、开关按键等)、轨迹球、鼠标、操作杆,在此不再赘述。存储器109可用于存储软件程序以及各种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处理器110可集成应用处理器和调制解调处理器,其中,应用处理器主要处理操作系统、用户界面和应用程序等,调制解调处理器主要处理无线通信。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调制解调处理器也可以不集成到处理器110中。
140.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程序或指令,该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拍摄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41.其中,所述处理器为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的电子设备中的处理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包括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如计算机只读存储器(read

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
142.本技术实施例另提供了一种芯片,所述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所述通信接口和所述处理器耦合,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或指令,实现上述拍摄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43.应理解,本技术实施例提到的芯片还可以称为系统级芯片、系统芯片、芯片系统或片上系统芯片等。
144.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该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中的方法和装置的范围不限按示出或讨论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还可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例如,可以按不同于所描述的次序来执行所描述的方法,并且还可以添加、省去、或组合各种步骤。另外,参照某些示例所描述的特征可在其他示例中被组合。
145.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ro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
146.上面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技术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在本技术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技术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均属于本技术的保护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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