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单元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535669发布日期:2021-11-22 21:00阅读:107来源:国知局
双单元耳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耳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双单元耳机。


背景技术:

2.目前,现有的耳机一般采用多单元动铁喇叭或单动圈喇叭作为出声模块,而随着用户对耳机音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种常规的喇叭组合方式已不能满足用户对耳机音质的高要求。
3.对此,市面上也有少部分耳机产品使用双单元喇叭(动圈喇叭+动铁喇叭)结构,但该结构的耳机一般体积较大,并且两个喇叭的声音在耳机腔体内容易产生反射,使音质失真,无法充分发挥出圈铁喇叭的应有音质。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体积较小且保证音质的双单元耳机。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6.一种双单元耳机,包括外壳、电路板和与所述电路板电连接的发声单元,所述外壳的内部设有供所述电路板和发声单元安装固定的收容腔,所述外壳包括用于贴合人体耳廓的外壳主体和用于塞入人体耳道内的塞头,所述收容腔包括由所述外壳主体围合成的主腔体和由所述塞头围合成的入耳腔体,所述电路板设于所述主腔体内,所述发声单元包括首尾相连地设于所述入耳腔体内的动铁喇叭和动圈喇叭。
7.优选地,所述塞头远离所述外壳主体的一端开设有出声孔,所述动铁喇叭靠近所述出声孔设置,所述动圈喇叭设于所述动铁喇叭远离所述出声孔的一端。
8.优选地,所述动铁喇叭设于所述入耳腔体的一侧,所述入耳腔体远离所述动铁喇叭的一侧形成所述动圈喇叭的出声通道。
9.更优地,所述发声单元还包括设于所述动铁喇叭与所述动圈喇叭之间的消音棉,所述消音棉用于消除所述动铁喇叭与所述动圈喇叭同时发声时产生的谐振。
10.优选地,所述双单元耳机还包括设于所述主腔体与所述入耳腔体之间的隔音板。
11.优选地,所述外壳主体上开设有连接孔,所述塞头穿设于所述连接孔内与所述外壳主体连接。
12.优选地,所述塞头于所述入耳腔体内设有适配所述动铁喇叭的第一卡槽和适配所述动圈喇叭的第二卡槽,所述第二卡槽的口径等于或大于所述第一卡槽的口径,所述动铁喇叭嵌设于所述第一卡槽内,所述动圈喇叭嵌设于所述第二卡槽内。
13.进一步地,所述外壳主体包括前端壳体和与所述前端壳体可拆卸连接的后端壳体。
14.优选地,所述外壳主体的结构与人体耳廓结构相适配。
15.进一步地,所述双单元耳机还包括套设于所述塞头远离所述外壳主体一端的柔性耳套。
16.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方案具有以下优点:
1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双单元耳机中,将动铁喇叭和动圈喇叭首尾相连地设于塞头的入耳腔体内,发声单元不占用主腔体空间,使耳机整体结构能够更加小巧,方便实现小型化设计,并且由于动铁喇叭和动圈喇叭采用同轴装配的方式,二者的出音方向相同,声音不会在主腔体内形成反射,从而使音质不会失真,保证耳机音质效果。
18.本实用新型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这些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19.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下面结合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双单元耳机的主视图;
21.图2为图1所示的双单元耳机中a

a向的剖面结构图;
22.图3为图1所示的双单元耳机的局部剖视图;
23.图4为图1所示的双单元耳机的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5.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除非特意声明,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使用的措辞“包括”是指存在所述特征、整数、步骤、操作、零/部件和/或组件,但是并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整数、步骤、操作、零/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应该理解,当我们称零/部件被“连接”到另一零/部件时,它可以直接连接到其他零/部件,或者也可以存在中间零/部件。这里使用的措辞“和/或”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的全部或任一单元和全部组合。
26.图1至图4共同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双单元耳机,其采用动圈喇叭+动铁喇叭结合的双单元结构设计,通过合理布局可实现小型化设计,保持结构小巧,并保证音质效果。
27.如图1所示,所述双单元耳机1000包括外壳1,所述外壳1包括用于贴合人体耳廓的外壳主体11和用于塞入人体耳道内的塞头12,所述外壳主体11的结构与人体耳廓结构相适配,所述塞头12的外径与人体耳道的口径相适配,以提升所述双单元耳机1000佩戴的稳定性和舒适度。
28.请结合图2、图3和图4,所述双单元耳机1000还包括电路板2和与所述电路板2电连接并由所述电路板2驱动的发声单元3,所述外壳1的内部中空设置形成收容腔100,所述电路板2和所述发声单元3安装固定于所述收容腔100内。
29.优选地,所述收容腔100包括由所述外壳主体11围合成的主腔体101和由所述塞头12围合成的入耳腔体102,所述电路板2设于所述主腔体101内,所述发声单元3包括首尾相
连地设于所述入耳腔体102内的动铁喇叭31和动圈喇叭32。
30.由于将所述动铁喇叭31和所述动圈喇叭32首尾相连地设于所述入耳腔体102内,所述发声单元3不占用所述主腔体101的空间,使耳机整体结构能够更加小巧,方便实现小型化设计。更为重要的是,将所述动铁喇叭31和所述动圈喇叭32采用同轴装配的方式通过所述塞头12共同塞入人体耳道内,此时二者的出音方向相同,声音可直接传输至人体耳道内,不会在所述主腔体101内行成反射,从而使音质不会失真,保证所述双单元耳机1000的音质效果。
31.在图2和图3中示出,所述塞头12远离所述外壳主体11的一端开设有出声孔121,所述动铁喇叭31抵紧所述出声孔121设置,所述动圈喇叭32设于所述动铁喇叭31远离所述出声孔121的一端。
32.优选地,所述塞头12于所述入耳腔体102内设有适配所述动铁喇叭31的第一卡槽122和适配所述动圈喇叭32的第二卡槽123,所述第二卡槽123的口径等于或大于所述第一卡槽122的口径,所述动铁喇叭31嵌设于所述第一卡槽122内,所述动圈喇叭32嵌设于所述第二卡槽123内并将所述动铁喇叭31抵紧于所述第一卡槽12上,并且所述动铁喇叭31设于所述入耳腔体102的一侧,所述入耳腔体102远离所述动铁喇叭31的一侧形成所述动圈喇叭32的出声通道1021。
33.由于所述动圈喇叭32的尺寸通常比所述动铁喇叭31的尺寸大,并且所述动圈喇叭32可作为低频喇叭使用,其音频方向性不强,将所述动圈喇叭32靠后设置,保证所述动圈喇叭32音质效果不降低的同时,提升装配的便利性,避免扩大所述塞头12的直径,保证用户佩戴舒适度,并可在所述动铁喇叭31与所述塞头12之间的缝隙形成所述圈喇叭32的出声通道1021,使两个喇叭的音频均能有效传递至人体耳道内,保证两个喇叭的同步出声效果。
34.优选地,所述发声单元3还包括设于所述动铁喇叭31与所述动圈喇叭32之间的消音棉(图未示,下同),所述消音棉可由泡棉或者其他具有消音功效的材料制成,通过所述消音棉可消除所述动铁喇叭31与所述动圈喇叭32同时发声时产生的谐振,进一步提升音质效果。
35.如图2所示,所述双单元耳机1000还包括设于所述主腔体101与所述入耳腔体102之间的隔音板4,通过所述隔音板4将所述主腔体101与所述入耳腔体102分隔开,将所述入耳腔体102隔离成独立的音腔,使所述出声单元3发出的音频不会传递至空间较大的主腔体101内而产生反射、回音等现象,保证音质效果。
36.请结合图4,所述隔音板4上开设有接线孔41,所述动铁喇叭31和所述动圈喇叭32的音频线可沿所述接线孔41穿设至所述主腔体101内与所述电路板2连接,并且可通过所述接线孔41对所述入耳腔体102进行透气,避免所述入耳腔体102完全密封而造成音质变闷。
37.进一步地,所述双单元耳机1000还包括设于所述主腔体101内并为所述电路板2和所述出声单元3提供电能的电源5。
38.更进一步地,所述外壳主体11包括前端壳体111和与所述前端壳体111可拆卸连接的后端壳体112,所述后端壳体112具体可通过卡扣、插接、胶粘等方式与所述前端壳体111连接,采用分体式的壳体结构,方便所述电路板2、出声单元3、隔音板4和电源5等零配件的装配以及后期的拆装维修维护。
39.在图2和图3中示出,优选地,所述前端壳体111上开设有连接孔1111,所述塞头12
穿设于所述连接孔1111内与所述前端壳体111连接。在转配时,可先将所述动铁喇叭31和所述动圈喇叭32依次安装于所述塞头12的入耳腔体102内,再与所述塞头12共同插接于所述前端壳体111的连接孔1111上,完成所述塞头12与所述外壳主体11的连接,该结构更加方便加工成型,并可确保所述出声单元3能够精确安装。
40.应当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塞头12也可与所述前端壳体111一体成型,所述出声单元3可沿所述主腔体101安装卡入所述入耳腔体102内,此时所述塞头12与所述前端壳体111之间没有连接缝隙,整体性更强,外观更加简洁美观并且结构强度更高。
41.进一步地,所述塞头12于所述出声孔121的一端设有环形凸缘124,所述双单元耳机1000还包括套设于所述塞头12远离所述外壳主体11一端的柔性耳套(图未示,下同),所述柔性耳套通过所述环形凸缘124相对所述塞头12卡接固定,避免脱落。并且,通过选择合适尺寸的所述柔性耳套可适应不同用户的耳道结构,提供舒适的佩戴效果和更好的密封降噪效果,进一步提升音质。
42.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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