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式发声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986642发布日期:2022-02-19 23:08阅读:93来源:国知局
两用式发声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骨导传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两用式发声装置。


背景技术:

2.人体通过外耳结缔组织及外耳道采集来自人耳外周及周遭环境中的声波。声波可以通过空气传导或者接触人耳外周进而耦合入外耳道,经由颅骨,颌骨和骨迷路直接激励听小骨或由鼓膜采集并放大声波信号并传递给听小骨,并由此到达内耳,经由内耳淋巴液传递、螺旋器、听神经、听觉中枢来传递声波。
3.传统入耳式和头戴式耳机制造技术使用振膜或与其附属装置结合,比如衔铁与振膜的结合作为发声装置。振膜本体轻薄,需要使用刚性的外壳来包覆,以使得振膜在一定的空间范围里具备一个净空区域,振膜振荡近端的空气形成振荡,以推动声波向外耳道传播,鼓膜感知到声音。由于振膜或以振膜作为发声装置主体的耳机需要一个刚性的外壳,由此构成的耳机在与人耳结合的时候,无法充分、自然贴合,不适合长期佩戴使用,并且在用户运动、躺卧及睡眠等各种应用场景下以及当需要用来隔绝外界环境噪音时需要佩戴耳机来实现,长时间佩戴容易造成外耳上皮组织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两用式发声装置,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的耳机存在不适于长时间佩戴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提供一种两用式发声装置,包括用于放置于耳前的耳前部和用于贴设于耳背的耳后部;所述耳后部包括架体和用于将音频电信号转化为机械振荡信号并形成易于向人耳传递声波的音频信号源,所述音频信号源安装于所述架体上;所述耳前部包括用于承载和传导所述音频信号源传递的音频机械振荡并向人耳传递声波的音频起振件及用于贴设于耳甲腔或/和掩盖外耳道口的可塑柔性体,所述音频起振件的一端与所述架体相互枢接,所述可塑柔性体可拆卸地包覆于所述音频起振件的另一端,所述架体与所述音频起振件之间能对耳廓形成夹持。
6.进一步地,所述架体包括第一夹持件和第二夹持件,所述音频信号源安装于所述第一夹持件上,所述第一夹持件的一端与所述音频起振件的一端相互枢接,所述第一夹持件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夹持件相互铰接。
7.进一步地,所述可塑柔性体由薄膜柔性材料制成的包裹物和容置于所述包裹物内的由不易回弹的可塑性材料制成的内置物构成,所述音频起振件插置于所述内置物中。
8.进一步地,所述可塑柔性体为橡胶、硅胶以及非水溶性明胶中的一种。
9.进一步地,所述音频起振件呈适于耳型的弯曲状。
10.进一步地,所述音频起振件为不易变形的硬制材料制成或者由可弯折定型的材料构成。
11.进一步地,所述耳后部的外围包覆有由柔性材料制成的套体。
12.进一步地,所述可塑柔性体包括用于贴设于耳甲腔内的第一柔性部和用于掩盖外耳道口的呈薄片状的第二柔性部,所述第一柔性部和第二柔性部一体成型或密实连接,所述第一柔性部与所述音频起振件连接。
13.进一步地,所述可塑柔性体包括用于贴设于耳甲腔内的第一柔性部和用于堵塞外耳道口的呈凸圆状的第二柔性部,所述第一柔性部和第二柔性部一体成型,所述第一柔性部与所述音频起振件连接。
14.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柔性部内填充有由不易回弹的可塑性材料制成的内置物。
15.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柔性部和第一柔性部折叠、变形,致使所述第二柔性部远离外耳道内壁或/和脱离外耳门。
1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架体与音频起振件相对转动靠近形成对耳廓夹持后,连接在音频起振件另一端的柔性体能与耳甲腔形成合或/和掩盖外耳道口,由于通过可塑柔性体对人耳形成柔性贴合,作为向耳廓和外耳道内传递声波的媒介材料,形成舒适佩戴;并且,当需要隔绝外界环境噪音时,可将该可塑柔性体从音频起振件上拆卸单独使用于堵塞外耳道,以掩盖外耳道口,隔绝外界噪音,并且其佩戴舒适,适于长时间使用。
附图说明
17.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两用式发声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8.图2是图1所示的两用式发声装置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19.图3是图1所示的两用式发声装置佩戴于耳廓上的状态示意图;
20.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两用式发声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1.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提供的两用式发声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2.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中的可塑柔性体另一种形状结构示意图;
23.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提供的两用式发声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4.图8是图7所示的两用式发声装置佩戴于耳廓上的状态示意图。
25.图中各附图标记为:
26.1、架体;2、音频信号源;3、音频起振件;4、可塑柔性体;5、套体;11、第一夹持件;12、第二夹持件;41、第一柔性部;42、第二柔性部;100、耳廓。
具体实施方式
27.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28.实施例一
29.如图1至图3所示,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两用式发声装置。该两用式发声装置包括用于放置于耳前的耳前部和用于贴设于耳背的耳后部,耳后部包括架体1和用于将音频电信号转化为机械振荡信号并形成易于向人耳传递声波的音频信号源2,音频信号源2安装于架体1上。耳前部包括音频起振件3和可塑柔性体4,该音频起振件3用于承载和传导音频信号源2传递的音频机械振荡并向人耳传递声波,该可塑柔性体4由不易回弹的可
塑性材料制成,其可拆卸地连接于音频起振件3上,用于贴设于耳甲腔,使得该可塑柔性体4与耳廓100形成柔性贴合,用于缓冲保护人耳,并向耳廓100和外耳道内传递声波。
30.具体地,上述的音频起振件3为不易变形的硬制材料制成或者由可弯折定型的材料构成。该音频起振件3呈适于耳型的弯曲状,并且其一端与架体1相互枢接,以使音频起振件3与架体1之间可展开和收折,可塑柔性体4可拆卸地包覆于音频起振件3的另一端,架体1与音频起振件3之间能对耳廓100形成夹持,在耳后部的外围包覆有由柔性材料制成的套体5,使得能对耳廓100形成舒适夹持。
31.上述实施例中,可塑柔性体4由薄膜柔性材料制成的包裹物和容置于包裹物内的由不易回弹的可塑性材料(如橡皮泥)制成的内置物构成,音频起振件3插置于内置物中,使该可塑柔性体4能方便拆卸和安装。当使用该可塑柔性体4连接在音频起振件3上之后,音频起振件3相对于架体1转动夹持在耳廓100上后,利用该可塑柔性体4贴附于耳甲腔上,而不会对耳甲腔形成弹性压迫,有利于佩戴舒适。
32.通过架体1与音频起振件3相对转动靠近形成对耳廓100夹持后,连接在音频起振件3另一端的柔性体能与耳甲腔形成合或/和掩盖外耳道口,由于通过可塑柔性体4对人耳形成柔性贴合,作为向耳廓100和外耳道内传递声波的媒介材料,形成舒适佩戴;并且,当需要隔绝外界环境噪音时,可将该可塑柔性体4从音频起振件3上拆卸单独使用于堵塞外耳道,以掩盖外耳道口,隔绝外界噪音,并且其佩戴舒适,适于长时间使用。这样,该两用式发声装置一方面可以用于听音乐,另一方面在不需要使用于听音乐时,可以将可塑柔性体4单独用于隔绝外界噪声。
33.上述实施例中,架体1包括第一夹持件11和第二夹持件12,音频信号源2安装于第一夹持件11上,第一夹持件11的一端与音频起振件3的一端相互枢接,第一夹持件11的另一端与第二夹持件12相互铰接,通过音频起振件3、第一夹持件11以及第二夹持件12之间转动配合对耳廓100形成稳定夹持。
34.实施例二
35.如图4所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两用式发声装置与实施例一不同之处在于可塑柔性体4的结构设计,该可塑柔性体4的具体结构如下:
36.在本实施例二中,可塑柔性体4包括用于贴设于耳甲腔内的第一柔性部41和用于堵塞外耳道口的呈凸圆状的第二柔性部42,第一柔性部41和第二柔性部42一体成型或密实连接,第一柔性部41与音频起振件3可拆卸连接,具体地,第一柔性部上具有插槽(图中未示出),音频起振件插接于插槽中。第二柔性部42内填充有由不易回弹的可塑性材料制成的内置物(如橡皮泥)(图中未示出),通过第二柔性部42填充外耳道口,以隔绝环境噪声,以获得更可辨识的听音效果,并且第二柔性部42不会对外耳道产生挤压形变,以保证持续佩戴听音过程中的舒适感。并且在不是该发声装置听音时,可拆卸该可塑柔性体4,利用呈凸圆状的第二柔性部42塞入外耳道口能方便地隔绝外界的噪声,并能舒适的长时间佩戴。
37.本实施例二除了以上结构外,其他结构均与实施例一相同或相似,在此不再赘述。
38.实施例三
39.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两用式发声装置与实施例一不同之处在于可塑柔性体4的结构设计,该可塑柔性体4的具体结构如下:
40.如图5所示,可塑柔性体4包括用于贴设于耳甲腔内的第一柔性部41和用于掩盖外
耳道口的呈薄片状的第二柔性部42,第一柔性部41和第二柔性部42一体成型,第一柔性部41与音频起振件3连接。通过第一柔性部41掩盖在外耳道口处,增加了声波的机械振荡面向外耳道起振,以增强听感。如图6所示,第二柔性部42和第一柔性部41折叠、变形,致使第二柔性部42远离外耳道内壁或/和脱离外耳门。
41.本实施例三除了以上结构外,其他结构均与实施例一相同或相似,在此不再赘述。
42.实施例四
43.如图7和图8所示,耳后部包括主体部和夹持部成为一个内连的架体1,而架体1的前端与音频起振件3一体式连接而成,音频起振件3上可拆卸连接可塑柔性体4,该架体1的一个或多个面可以同时贴合耳廓背面以及耳廓与耳后颅骨的结合部皮肤,并适应耳轮外形而向耳廓上缘延伸,故此其间隔外耳结缔组织正对耳前部的可塑柔性体4的主体部的一部分,亦即本实施例中耳后部的尾端,同时承载了夹持结构功能。主体部的其他部分不须与耳前部共同形成对耳廓的夹持,仅与该夹持部共同形成对耳廓背面的贴合。
4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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