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扣费通道设立方法

文档序号:8226521阅读:623来源:国知局
App扣费通道设立方法
【专利说明】APP扣费通道设立方法
[0001]
技术领域
[0002]本发明属于信息技术,尤其涉及手机软件中的扣费通道设立的方法。
【背景技术】
[0003]手机应用程序(简称APP)是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而新兴的行业。各种手机应用开发商风起云涌,手机的应用程序也层出不穷。目前,手机应用的盈利模式大多还是集中在广告上,收费方式是通过通讯运营商扣费。但是,通过通讯运营商扣费有一个前提,即给通讯运营商提供扣费的通道,即将将扣费的手机的位置信息提供给通讯运营商。目前,获得该手机位置的方法通常是通过IP库检索的方式。即将该手机的id,在通讯运营商的IP库中进行检索,从而获得其实时的位置。该IP库的使用,通常需要付费;此外,该IP库并不能确保每个手机的位置都能实时更新到该IP库中,就是说,会出现在IP库中检索不到该手机,从而无法搭设扣费通道的情况。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是目前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0004]

【发明内容】

[0005]为了克服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费用低且可靠的设立扣费通道的方法。
[0006]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APP扣费通道设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骤,
1)由APP提供商向目标手机上发送一条短信;
2)APP提供商收到通讯运营商发来的上述短信的回执后,对回执进行解析,获取其中的由APP提供商到目标手机的通讯路由;
3)提取上述通讯路由中距离目标手机最近的基站;
4)以上述基站作为目标手机的位置信息提供给通讯运营商,以搭设APP扣费通道。
[0007]优选的,所述目标手机为运行APP提供商提供的APP的手机。
[0008]优选的,所述APP可以运行在windows phone、安卓或1S系统。
[0009]本发明的APP扣费通道设立方法将利用短信回执来获取用户的地理位置,虽然仅精确到基站的位置,但已足够扣费通道的设立。其避免采用付费查询IP库,而是通过更为廉价的短信来实现,既节约了费用也提高了可靠性,避免IP库中遗漏的情况。
[0010]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0012]本发明是提供一种APP扣费通道设立方法,首先APP安装于用户的手机上,即目标手机。目标手机可以运行目前任何流行的手机操作系统:安卓、1s等。当用户在APP上执行了付费操作(点击广告、下载收费软件等)后,APP提供商获得扣费的许可,执行以下步骤建设扣费通道:
1)由APP提供商向目标手机上发送一条短信;
2)APP提供商收到通讯运营商发来的上述短信的回执后,对回执进行解析,获取其中的由APP提供商到目标手机的通讯路由;
3)提取上述通讯路由中距离目标手机最近的基站;
4)以上述基站作为目标手机的位置信息提供给通讯运营商,以搭设APP扣费通道。由通讯运营商完成扣费动作,从而APP提供商获得商业回报。
[0013]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发明其中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APP扣费通道设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骤, 1)由APP提供商向目标手机上发送一条短信; 2)APP提供商收到通讯运营商发来的上述短信的回执后,对回执进行解析,获取其中的由APP提供商到目标手机的通讯路由; 3)提取上述通讯路由中距离目标手机最近的基站; 4)以上述基站作为目标手机的位置信息提供给通讯运营商,以搭设APP扣费通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APP扣费通道设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手机为运行APP提供商提供的APP的手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APP扣费通道设立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APP可以运行在windows phone、安卓或1S系统。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APP扣费通道设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骤,1)由APP提供商向目标手机上发送一条短信;2)APP提供商收到通讯运营商发来的上述短信的回执后,对回执进行解析,获取其中的由APP提供商到目标手机的通讯路由;3)提取上述通讯路由中距离目标手机最近的基站;4)以上述基站作为目标手机的位置信息提供给通讯运营商,以搭设APP扣费通道。本发明的APP扣费通道设立方法将利用短信回执来获取用户的地理位置,虽然仅精确到基站的位置,但已足够扣费通道的设立。其避免采用付费查询IP库,而是通过更为廉价的短信来实现,既节约了费用也提高了可靠性,避免IP库中遗漏的情况。
【IPC分类】H04W4-14, H04W4-24
【公开号】CN104540113
【申请号】CN201410711146
【发明人】韩振杰, 李梁, 牛犇, 滑立栋
【申请人】苏州乐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4月22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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