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现紧急联络的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691175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一种实现紧急联络的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实现紧急联络的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
【背景技术】
[0002]随着触屏技术的发展,各种具有触摸屏的智能终端层出不穷,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上述具有触摸屏的智能终端通常设置有屏幕锁,即显示于触摸屏的一个全屏窗口,只有在用户执行正确的解锁操作,如输入正确的解锁密码、按预设轨迹滑动等,才将该全屏窗口切换至智能终端的其他功能界面。通过设置屏幕锁,可以防止用户误操作,还可以避免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0003]但为智能终端设置屏幕锁,也存在弊端:如果智能终端丢失,由于屏幕锁的存在,他人无法获取该智能终端中记录的机主的相关信息,无法及时联系机主,使得机主不能快速寻回自己丢失的智能终端。

【发明内容】

[0004]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实现紧急联络的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以解决屏幕锁带来的智能终端丢失后无法获取机主的信息、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的问题。
[000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如下技术方案:
[0006]本申请第一方面公开了一种实现紧急联络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0007]判断是否可以正常解除所述触摸屏的屏幕锁;
[0008]如果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则获取至少一个紧急联络对象;所述紧急联络对象至少包括:预设紧急联系人、预设电子邮箱和常用联系人;以及
[0009]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
[0010]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判断是否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包括:判断错误解锁操作的执行次数是否大于预设次数;如果所述执行次数大于预设次数,则判定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
[0011]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判断是否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包括:判断所述触摸屏接收到用于请求紧急联络的触摸操作;如果接收到所述用于请求紧急联络的触摸操作,则判定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
[0012]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或第一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三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至少一个紧急联络对象,包括:
[0013]如果所述智能终端中存储有预设紧急联系人,则获取所述预设紧急联系人;
[0014]如果所述智能终端中未存储预设紧急联系人,则在所述智能终端中存储有通话记录时,获取所述通话记录,并根据所述通过记录确定通话频率最高的常用联系人;
[0015]如果所述智能终端中既未存储预设紧急联系人,也未存储通话记录,则获取所述智能终端中存储的预设电子邮箱。
[0016]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或第一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四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当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为预设紧急联系人时,所述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包括:向所述预设紧急联系人发送如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种:通话请求和所述智能终端的定位信息;
[0017]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为常用联系人时,所述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包括:向所述常用联系人发送如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种:通话请求和所述智能终端的定位信息;
[0018]当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为预设电子邮箱时,所述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包括:向所述预设电子邮箱发送如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种:语音信息和所述智能终端的定位信息。
[0019]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或第一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五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紧急联络对象,还包括:至少一个关联终端;所述关联终端对应的注册账户与所述智能终端对应的注册账户相同。
[0020]结合第一方面第五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六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包括:向所述关联终端发送通话请求或所述智能终端的定位信息。
[0021]本申请第二方面公开了一种实现紧急联络的装置;所述装置应用于具有触摸屏的智能终端,包括:
[0022]解锁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是否可以正常解除所述触摸屏的屏幕锁;
[0023]获取单元,用于在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时,获取至少一个紧急联络对象;以及
[0024]发送单元,用于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
[0025]其中,所述紧急联络对象包括如下对象中的至少一个:预设紧急联系人、预设电子邮箱和常用联系人。
[0026]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解锁判断单元包括:第一解锁判断单元;
[0027]所述第一解锁判断单元,用于判断错误解锁操作的执行次数是否大于预设次数,如果所述执行次数大于预设次数,则判定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
[0028]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解锁判断单元包括:第二解锁判断单元;
[0029]所述第二解锁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触摸屏接收到用于请求紧急联络的触摸操作,如果接收到所述用于请求紧急联络的触摸操作,则判定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
[0030]结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或第二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三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单元包括:
[0031]第一获取单元,用于在所述解锁判断单元判定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时,获取所述智能终端中存储的预设紧急联系人;
[0032]第二获取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获取单元获取不到预设紧急联系人时,获取所述智能终端中存储的通话记录,并根据所述通过记录确定通话频率最高的常用联系人;以及
[0033]第三获取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二获取单元获取不到通话记录时,获取所述智能终端中存储的预设电子邮箱。
[0034]结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或第二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四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发送单元包括:
[0035]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在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为预设紧急联系人时,向所述预设紧急联系人发送如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种:通话请求和所述智能终端的定位信息;
[0036]第二发送单元,用于在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为常用联系人时,向所述常用联系人发送如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种:通话请求和所述智能终端的定位信息;以及
[0037]第三发送单元,用于在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为预设电子邮箱时,向所述预设电子邮箱发送如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种:语音信息和所述智能终端的定位信息。
[0038]结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或第二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五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单元包括:第四获取单元,用于获取至少一个关联终端;所述关联终端对应的注册账户与所述智能终端对应的注册账户相同。
[0039]本申请第三方面公开了一种具有触摸屏的智能终端;所述智能终端包括:处理器;以及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0040]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0041]判断是否可以正常解除所述触摸屏的屏幕锁;
[0042]如果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则获取至少一个紧急联络对象;所述紧急联络对象包括如下对象中的至少一个:预设紧急联系人、预设电子邮箱和常用联系人;以及
[0043]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
[0044]由以上技术方案可见,本申请实施例在判定智能终端的当前操作者不能正常解除屏幕锁时,获取至少一个紧急联络对象,进而向该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实现与紧急联络对象之间的紧急联络,从而可以在智能终端丢失或被盗时及时与机主取得联系,使得机主快速找回自己丢失的智能终端,还可以在机主遇到危
当前第1页1 2 3 4 5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