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蓝牙保健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141496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一种蓝牙保健耳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耳机,具体涉及一种蓝牙保健耳机。
【背景技术】
[0002]如今,几乎所有的随身听音频设备,如:CD随身听、MP3播放机、手机等都配备了耳机,对青少年群体和大中学生,耳机的使用范围己相当广泛。针对长时间使用耳机工作、娱乐的人员由于听觉疲劳和声音过大引起的各种听力损伤和耳鸣、头晕等劳动损伤,严重者导致重听甚至失聪的问题。藉此,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蓝牙保健耳机。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是为解决现有耳机使用时间长易产生听力疲劳和声音过大引起的各种听觉损伤,严重者导致重听甚至失聪的问题,而提供一种蓝牙保健耳机。
[0004]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5]一种蓝牙保健耳机,其组成包括两个弹性吸碗(I)、两个海绵碗(2)、两个发声单元(3)、两个蓝牙控制模块(4)、两个电池(5)、两个按键(6)。所述弹性吸碗(I)内部碗面衬有海绵碗(2),弹性吸碗(I)和海绵碗(2)用胶粘接。所述弹性吸碗(I)的碗底(1-1)内部设有发声单元(3)、蓝牙控制模块(4)、电池(5)。所述发声单元(3)、蓝牙控制模块(4)、电池(5)、按键(6)电性连接。
[0006]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07]1、本实用新型的弹性吸碗可以凭借负压吸附于耳后无发区,使发声单元远离耳道及鼓膜,避免了长时间使用耳机引起的耳鸣、耳胀、头晕等耳部不适感。
[0008]2、本实用新型还可吸附手机背面作为手机支架,结构简单、体积较小、成本低廉,方便携带。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主视图;
[0010]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实施例1:
[0012]—种蓝牙保健耳机,见图1和图2,其组成包括两个弹性吸碗1、两个海绵碗2、两个发声单元3、两个蓝牙控制模块4、两个电池5、两个按键6。所述弹性吸碗I内部碗面衬有海绵碗2,弹性吸碗I和海绵碗2用胶粘接,所述海绵碗2可吸附芳香行气的中药提取液,实现中药保健。所述弹性吸碗I可以吸附于吸附在耳后无发区,即医学解剖的乳突区,使发声单元3远离耳道及鼓膜,避免了长时间使用耳机引起的耳鸣、耳胀、头晕等耳部不适感。乳突区皮肤和皮下组织较少,有利于声波传导,引起听神经兴奋。此外乳突区下方有乳突窦和乳突小房,乳突窦是鼓室后上较大腔隙,向前开口于鼓室,向后与乳突小房交通。乳突小房为颞骨乳突部内的许多含气腔隙,相互连通,腔隙内衬以黏膜,且与乳突窦和鼓室相延续。声波可以轻易穿透乳突区皮肤进入乳突窦和乳突小房,进而进入鼓室产生听觉。所述弹性吸碗I可以吸附在耳后无发区,即中医学所谓足少阳胆经、手少阳三焦经循行处,如完骨、瘛脉等腧穴,足少阳胆经和手少阳三焦经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是临床上治疗耳部疾患的重要循经取穴的理论依据,因此,按摩此经络腧穴可以改善耳部微循环、缓解耳疲劳进而保护听力,改善长时间使用耳机的诸多不适感。这样既可以正常收听发声单元3发出的声音,也可以听见环境中的声音,保护听力。所述弹性吸碗I的碗底1-1内部设有发声单元3、蓝牙控制模块4、电池5。所述发声单元3、蓝牙控制模块4、电池5、按键6电性连接。所述按键6实现控制耳机工作状态。此外,所述弹性吸碗I可由磁性透声橡胶材料制成,以利于声音穿过,同时具有磁疗作用,透声橡胶材料可具有抑菌、消炎作用,预防弹性吸碗I吸附部位皮肤过敏反应。
【主权项】
1.一种蓝牙保健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包括两个弹性吸碗(I)、两个海绵碗(2)、两个发声单元(3)、两个蓝牙控制模块(4)、两个电池(5)、两个按键¢),所述弹性吸碗(I)内部碗面衬有海绵碗(2),弹性吸碗(I)和海绵碗(2)用胶粘接,所述弹性吸碗(I)的碗底(1-1)内部设有发声单元(3)、蓝牙控制模块(4)、电池(5),所述发声单元(3)、蓝牙控制模块(4)、电池(5)、按键(6)电性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蓝牙保健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吸碗(I)由磁性透声橡胶材料制成。
【专利摘要】一种蓝牙保健耳机,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耳机,为解决现有耳机使用时间长易产生听觉疲劳和声音过大引起的各种听力损伤,严重者导致重听甚至失聪的问题。一种蓝牙保健耳机,其组成包括两个弹性吸碗、两个海绵碗、两个发声单元、两个蓝牙控制模块、两个电池、两个按键。所述弹性吸碗的内部碗面衬有海绵碗,弹性吸碗和海绵碗用胶粘接。所述弹性吸碗的碗底内部设有发声单元、蓝牙控制模块、电池。所述发声单元、蓝牙控制模块、电池、按键电性连接。本实用新型实现使用耳机时保护听力。
【IPC分类】H04R1/10
【公开号】CN204810509
【申请号】CN201520570621
【发明人】申意伟, 廖忠筹
【申请人】申意伟
【公开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请日】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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