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ler视敏卡检查同步视频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465621阅读:1017来源:国知局
Teller视敏卡检查同步视频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视力检查的工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Teller视敏卡检查同步视频系统。
【背景技术】
[0002]儿童盲是全球“视觉2020”行动的重点干预眼病。由于儿童致残时间长,对家庭和社会是一个巨大的负担,因此对儿童盲的防治极为重要。视力检查对于婴幼儿眼病的早期发现和早期预防有重要意义,对提升国家儿童盲的整体防治水平至关重要。由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多不具备完整的语言表达或肢体表达能力,智力及识别力发育水平较低,注意力不能较长时间保持集中,很难配合常规视力检查工作。Teller视敏卡(又名Teller视敏度卡),由Mc Donald等于1985年设计完成,是将强制优先注视法、强化优先注视法结合,通过观察者对婴幼儿注视行为的判断,来判定婴幼儿可以看见的条栅级别并据此判断婴幼儿的视力水平,因临床操作简单、快捷,对于视力的测定有相对好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国内外被广泛应用于婴幼儿的视力检查。
[0003]然而,在Teller视敏卡视力检查过程中,检查者只能通过视力卡正中央直径为4毫米的窥视孔观看被检婴儿的注视行为,以此主观评估其视力,许多临床医师在判断婴幼儿注视行为的过程中产生诸多不确定,从而引起最终视力结果的主观误差。除此之外,Teller视敏卡的检查过程也无法被记录并被多个医师同时参与并讨论,不利于一套标准化的评估规范流程的建立。
[0004]目前,市场上仍没有一样工具能满足Teller视敏卡检查过程的标准化观察与记录功能。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在Teller视敏卡视力检查过程中,医生在判断患儿注视过程中会存在可能的不确定,检查结果偏向主观导致结果准确性一般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能满足Teller视敏卡检查过程的标准化观察与记录功能的Teller视敏卡检查同步视频系统。
[0006]为实现以上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的:
[0007]Teller视敏卡检查同步视频系统,包括被检者位置,置于被检者位置正前方视力板,视力板上与被检者位置平齐处设有前置视频摄像头、与被检者位置被检者视线注视处设有视力卡摆放位置,在所述视力板背向被检者位置下方处设有录像客户端、上方设有同步录像播放器,录像客户端和同步录像播放器之间通过图像传输线连接,视力板上方朝向被检者位置的位置水平设有连接杆,连接杆端部向下朝向被检者位置设有后置视频摄像头,后置视频摄像头通过连接线与同步录像播放器连接;所述图像传输线与同步录像播放器主机相接面处有USB接口。
[0008]本实用新型的固定前置视频摄像头直接标准化拍摄患儿检查过程中的注视行为,并同步实时呈现于录像客户端以指导医师进行评估。固定前置视频摄像头采取隐蔽安置,最大程度上减少了该装置本身对被检婴儿注视的干扰,保证了摄像条件下检查结果的可靠性;固定后置视频摄像头可以同步拍摄和展示检查医师使用视力卡的过程,其标准化固定于被检者头部后上方,避免了由于被检婴儿及父母的行为对拍摄质量的干扰,保证了记录视频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0009]本实用新型的研发过程以及专利申请过程费用受重大科学研究973计划(项目号:2015CB964600),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青年加速计划项目(项目号:2015QN01),教育部高校(中山大学)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项目号:2015ykzdll),教育部高校(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养项目(项目号:12ykpy61),广州市珠江新星项目(项目号:2014J2200060),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项目号:2014A030306030)和广东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号:2014TQ015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项目号:91546101)资助。
[0010]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操作时只需开启录像客户端,指示需要进行Teller视敏卡检查的患儿坐在指定位置,此工具能够在开启后按检查医师需求实时观察并记录被检患儿所有动作,而不需要其它特殊器械协助,既快速便捷又客观准确。
【附图说明】
[0011 ]图1是本实用新型Te 11er视敏卡检查同步视频系统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0012]附图标记说明:1、前置固定视频摄像头;2、后置固定视频摄像头;3、图像传输线;
4、录像客户端;5、同步录像播放器;6、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以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说明,而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14]实施例:
[0015]如图1所示,Teller视敏卡检查同步视频系统,包括被检者位置,置于被检者位置正前方视力板,视力板上与被检者位置平齐处设有前置视频摄像头1、与被检者位置被检者视线注视处设有视力卡摆放位置7,在视力板背向被检者位置下方处设有录像客户端4、上方设有同步录像播放器5,录像客户端4和同步录像播放器5之间通过图像传输线3连接,视力板上方朝向被检者位置的位置水平设有连接杆6,连接杆6端部向下朝向被检者位置设有后置视频摄像头2,后置视频摄像头2通过连接线与同步录像播放器5连接;后置视频摄像头2通过图像传输线3与录像客户端4相连接,并可通过录像客户端4直接远程控制录像播放器5的开启与关闭,故可以避免由于调控视频摄像头而对患儿造成注视干扰,以便能够快速准确的完成婴儿视力检查的标准化观察及记录,避免了当前需要通过中央窥孔进行观察评估而引起的误差及单人偏移等问题。
[0016]同步录像播放器5接受录像客户端4的调控,并通过图像传输线3播放并储存固定视频录像头传回的检查录像。该同步录像播放器5可同时播放两个摄像头传回的视频,以便检查医师实时观察患儿的注视情况以进行视力功能评估。另外,同时记录两了摄像头拍摄内容的录像,也可供多名医师同时评估患儿的视力功能,得出最准确的检查结果。
[0017]进一步,图像传输线3与同步录像播放器5主机相接面处有USB接口,方便数据的输入输出。
[0018]Teller视敏卡检查同步视频系统的工作过程如下,其中虚线部分为视力卡摆放位置:
[0019](I)开启录像客户端4和同步录像播放器5
[0020](2)检查医师操作录像客户端4,通过图像传输线3开启前置固定摄像头I和后置固定视频摄像头2,开启检查录像。
[0021](3)被检婴儿的父母抱住婴儿坐于座位,根据医师指示观察视力卡。
[0022](4)固定前置摄像头I和固定后置视频摄像头2均通过图像传输线3传输并呈现于同步录像播放器5。
[0023](5)被检医师通过观察同步录像播放器5所呈现的固定前置摄像头I视频,来观察被检婴儿眼位的上下活动和头部运动,以此对其进行视力功能评估。
[0024](6)检查结束时,被检医师操作录像客户端4,通过图像传输线3关闭固定前置摄像头I和固定后置视频摄像头2,结束并保存检查录像。
[0025](7)多名医师可通过观看检查录像,通过固定前置摄像头I视频,来观察被检婴儿眼位的上下活动和头部运动,同时通过固定后置视频摄像头2观察检查医师的操作情况,来进行视力功能评估。
[0026]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Teller视敏卡检查同步视频系统,包括被检者位置,置于被检者位置正前方视力板,其特征在于:视力板上与被检者位置平齐处设有前置视频摄像头(I)、与被检者位置被检者视线注视处设有视力卡摆放位置(7),在所述视力板背向被检者位置下方处设有录像客户端(4)、上方设有同步录像播放器(5),录像客户端(4)和同步录像播放器(5)之间通过图像传输线(3)连接,视力板上方朝向被检者位置的位置水平设有连接杆(6),连接杆(6)端部向下朝向被检者位置设有后置视频摄像头(2),后置视频摄像头(2)通过连接线与同步录像播放器(5)连接。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TelIer视敏卡检查同步视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传输线(3)与同步录像播放器(5)主机相接面处有USB接口。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Teller视敏卡检查同步视频系统,置于被检者位置正前方视力板,视力板上与被检者位置平齐处设有前置视频摄像头、与被检者位置被检者视线注视处设有视力卡摆放位置,在所述视力板背向被检者位置下方处设有录像客户端、上方设有同步录像播放器,录像客户端和同步录像播放器之间通过图像传输线连接,视力板上方朝向被检者位置的位置水平设有连接杆,连接杆端部向下朝向被检者位置设有后置视频摄像头,后置视频摄像头通过连接线与同步录像播放器连接;所述图像传输线与同步录像播放器主机相接面处有USB接口。操作时只需开启录像客户端,指示需要进行Teller视敏卡检查的患儿坐在指定位置,此工具能够在开启后按检查医师需求实时观察并记录被检患儿所有动作,而不需要其它特殊器械协助,既快速便捷又客观准确。
【IPC分类】H04N7/18
【公开号】CN205378090
【申请号】CN201521029134
【发明人】林浩添, 龙尔平
【申请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公开日】2016年7月6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0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