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安装专用卡吊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097873阅读:58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动葫芦安装专用卡吊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型起重设备安装技术,特别涉及一种专用于厂房 内的电动葫芦安装专用卡吊具。该卡吊具也可用于其它场合的电动葫芦安装。
背景技术
传统的电动葫芦安装多是通过下述方法来实现的即先搭脚手架,然后 采用人拉肩扛的方法将电动葫戶安装在厂房顶部。这一安装方法不仅费工费 时、劳动强度大,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且操作极不方便。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正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而提供 一种结构轻便合理、劳动强度低、使用安全可靠的电动葫芦安装专用卡吊具。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述技术措施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电动葫芦安装专用卡吊具包括以滑动配合的方式相对安装 在横梁上的左、右滑动卡块,安装在横梁两端的左、右定滑轮,通过牵引绳 分别安装在左、右定滑轮上的带有吊钩的动滑轮。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橫梁的横截面为矩形结构,安装在横梁上的左、右 滑动卡块的两相对应侧分别设置有相对延伸的与工字形导轨相配合的卡抓, 在左、右滑动卡块均设置有与横梁相结合的限位顶紧螺栓。本实用新型的卡吊具可根据设置在厂房顶部工字形导轨(工字形梁)的 大小不同,将一套或两套本实用新型的卡吊具,以单个安装或并排安装的方 式通过相对安装在横梁上的左、右滑动卡块卡装在工字形导轨上。具体操作 方法如下1、首先将左、右滑动卡块在横梁上左右滑动,以调整其开度,然后相对 合并左、右滑动卡块,使其卡在工字形导轨的两侧翼板上,拧紧限位顶紧螺栓,使左、右滑动卡块与工字形导轨紧固;2、通过牵引绳分别将带有吊钩的动滑轮安装在左、右定滑轮上,然后将 电动葫芦挂装在两个吊钩(使用一套卡吊具的情况下)或四个吊钩(使用两 套卡吊具的情况下),通过两组或四组人员同时均衡拉起牵引绳,便可轻松、 平稳地将电动葫芦提升至工字形导轨下方,之后安装人员方便地将电动葫声 安装在工字形导轨上。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不仅具有结构科学合理、操作轻便安全、成本低廉的优点, 除可用于厂房内电动葫芦的安装外,还可用于其它重物的临时起吊。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与工字形导轨下侧翼板相结合时的 结构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实施方式(与工字形导轨上侧翼板相结合时 的结构图)。图中序号l是左、右滑动卡块,2是横梁,3是吊环螺栓,4是防脱绳 罩,5是定滑轮挡板,6是轴头螺栓,7是定滑轮,8是起紧固作用的限位顶 紧螺栓,9是带有吊钩的动滑轮,IO是牵引绳,ll是吊环螺栓螺母,12是工 字形导轨(工字梁),13是固定建筑物(厂房内的钢筋混凝土梁)。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以下将结合实施例(附图)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电动葫芦安装专用卡吊具包括以滑动配合的方式相对安装在横梁2上的左、右滑动卡块l,安装在横梁2两端的左、右定 滑轮7,通过牵引绳10分别安装在左、右定滑轮上的带有吊钩的动滑轮9, 所述牵引绳10的固定端与固定设置在横梁2上的吊环螺栓3相结合;所述的 横梁2的横截面为矩形结构,安装在横梁2上的左、右滑动卡块1的两相对应侧分别设置有相对延伸的与工字形导轨12相配合的卡抓,在左、右滑动卡 块1均设置有与横梁2相结合的限位顶紧螺栓8。本实施例中左、右滑动卡块 1的卡抓位于横梁2的上方,安装在左、右滑动卡块1上的限位顶紧螺栓8位 于横梁2的下方。这一结构可用于在工字形导轨顶面与固定建筑物13相结合 的工字形导轨上安装电动葫芦。 实施例2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结构完全同与实施例l,这一结构可用于架空结 构的工字形导轨上安装电动葫芦。其安装时仅需将左、右滑动卡块1上下位 置进行进行颠倒即可。
权利要求1、一种电动葫芦安装专用卡吊具,其特征在于该卡吊具包括以滑动配合的方式相对安装在横梁(2)上的左、右滑动卡块(1),安装在横梁(2)两端的左、右定滑轮(7),通过牵引绳(10)分别安装在左、右定滑轮上的带有吊钩的动滑轮(9)。
2、 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电动葫芦安装专用卡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横梁(2)的横截面为矩形结构,安装在横梁(2)上的左、右滑动卡块(1) 的两相对应侧分别设置有相对延伸的与工字形导轨相配合的卡抓,在左、右 滑动卡块(1)均设置有与横梁(2)相结合的限位顶紧螺栓(8)。
专利摘要一种电动葫芦安装专用卡吊具,其特征在于该卡吊具包括以滑动配合的方式相对安装在横梁(2)上的左、右滑动卡块(1),安装在横梁(2)两端的左、右定滑轮(7),通过牵引绳(10)分别安装在左、右定滑轮上的带有吊钩的动滑轮(9)。本实用新型不仅具有结构科学合理、操作轻便安全、成本低廉的优点,除可用于厂房内电动葫芦的安装外,还可用于其它重物的临时起吊。
文档编号B66D3/00GK201169512SQ20072018761
公开日2008年12月24日 申请日期2007年12月25日 优先权日2007年12月25日
发明者冯颜宗, 刘兴让, 胡建国, 郑继红 申请人:胡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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