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控制监控、抱臂、网枪、高压电击、警报功能集于一体的防暴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30450阅读:526来源:国知局
远程控制监控、抱臂、网枪、高压电击、警报功能集于一体的防暴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远程控制移动,带有安保功能的防暴系统,尤其涉及一种远程控制监控、抱臂、网枪、高电压、监控警报功能集于一体的防暴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都属于单一系统,单一的遥控车辆结构,单一的抱臂结构、单一的警报、监视系统、单一的网枪系统,没有一系列技术整合到一起,应用于银行、车站等人群集中区域的安防站岗系统、监狱的保安系统、防暴力事件、驱赶人群等作用的防暴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远程控制监控、抱臂、网枪、高电压、监控警报功能集于一体的防暴系统。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本发明的远程控制、抱臂、网枪、高电压、监控警报功能集于一体的防暴系统,包括车体、便携式控制箱和中央控制系统,所述车体设有多个传感器和摄像监控系统,所述车体的前部的两侧铰接有抱臂,所述抱臂设有折叠驱动装置,所述车体的前部设有网抢系统,所述车体的外部设有高压线圈放电系统和高压电线,所述车体的下部设有行走轮,所述车体的内部设有警报音系统及无线麦克风系统,所述车体的外部设有警灯。

由上述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远程控制、抱臂、高电压、监控警报功能集于一体的防暴系统,可远程控制车体的移动,制服或者驱赶人群。前部的抱臂机构可展开、折叠,有在靠近对方时抱住对方抓捕作用。前部带有的网枪系统,在对方离车体一定距离的情况下可自动发射也可通过远程控制来发射。车体带有的高压放电装置及高压电线,有震慑对方作用,也有防止对方靠近车体,破坏或者掀翻车体的作用。车体带有的警灯装置、警报音装置有震慑、警告对方的作用。内置的无线麦克风装置,具有与对方沟通作用。整套系统具有震慑对方、协助警方抓捕嫌疑人、驱赶人群、保安站岗、特别是可以弥补边远地区基层派出所警员不足等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抱臂折叠之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抱臂展开之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车体,2、摄像监控系统,3、抱臂,4、网枪,5、高压线圈,6、高压电线,7、警灯。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远程控制监控、抱臂、网枪、高电压、监控警报功能集于一体的防暴系统,其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

包括车体、便携式控制箱和中央控制系统,所述车体设有多个传感器和摄像监控系统,所述车体的前部的两侧铰接有抱臂,所述抱臂设有折叠驱动装置,所述车体的前部设有网抢系统,所述车体的外部设有高压线圈放电系统和高压电线,所述车体的下部设有行走轮,所述车体的内部设有警报音系统及无线麦克风系统,所述车体的外部设有警灯。

所述折叠驱动装置包括电机减速机机构或电动推杆机构或液压缸机构。

所述高压线圈为放电系统超过5万伏高压线圈放电系统,所述高压电线为超过200伏的电线。

所述警灯包括设于车体顶部的警报灯和设于车体两肩的强光射灯。

所述便携式控制箱与单个车体有线或无线连接,所述中央控制系统与多个车体有线或无线连接。

本发明中车体本身是远程控制系统,可用单独的可便携的控制箱去控制移动及各个功能,也可用中央控制系统去控制多个车体系统的协调移动及功能的控制,操作简单,移动灵活,功能多样。

具体实施例:

如图1、图2所示,驱动方式可以是轮式驱动方式,也可以是履带式驱动方式。且整体的移动及动作是远程控制方式。

车体的头部位置带有实时监控摄像头,监控信息实时显示在位于便携式控制箱或者中央控制系统的显示器。

抱臂折叠时尺寸在车体之内,展开之后可增加宽度范围,展开形式可以是电机减速机的形式、电动推杆形式、液压缸形式。整个动作均由便携式控制箱上的功能开关或者中央控制系统的功能开关来完成。

网枪系统安装于车体前部,抱臂打开后方可激发网枪、网枪的激发及发射时机的判断由安装在车体上的各个传感器自行判断或者通过便携式控制箱及中央控制系统的功能开关及监视系统来完成。

突出部位均匀的分布带有高压线圈5的放电触电,触电激发高于5万伏的电火花。均匀分布高于200伏的高压电线6。功能的开关操作均由便携式控制箱上的功能开关或者中央控制系统的功能开关来完成。

警灯7包括顶部的警报灯和肩部的强光射灯。警报灯及射灯的开关操作均由便携式控制箱上的功能开关或者中央控制系统的功能开关来完成。

车体内部安装有警报声音装置,警报音的开关操作均由便携式控制箱上的功能开关或者中央控制系统的功能开关来完成。

车体内部安装有攻防模块及无线麦克分接收模块,便携式控制箱或者中央控制系统带有无线麦克风发射模块,通过便携控制箱或者钟祥控制系统实时的传话。

便携式控制箱可以控制单个防暴系统车体,中央控制系统可同时控制多个防暴系统车体,并使多个防暴系统同时协调工作。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披露的技术范围之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者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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