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标签打印纸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5497阅读:615来源:国知局
一种标签打印纸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助柜标签打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标签打印纸。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不断发展,标签打印已经广泛使用在各个行业,特别是在自助设备领域;比如快递自助柜,机场自助设备、其他公共场所自助设备等等。作为打印输出设备,打印单元通常是嵌入式地固定在自助设备机柜内。因自助设备基本上是放在公共场所且长时间无人看护,如出现卡纸现象就无法继续打印。现在市场上用的标签打印纸都是两联之间处于分离状态,这种两联之间处于分离状态的标签纸应用在自助设备上,长时间放置和干燥后,两侧边角会出现翘起现象,标签纸在通过打印通道时容易卡在打印通道里,卡纸后直接导致自助设备无法正常打印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标签打印纸,用来解决现有技术中打印标签打印纸时出现卡纸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标签打印纸,包括底纸、中纸和面纸,所述面纸粘设在所述中纸上并且所述面纸与所述中纸一起以固定距离间隔的方式连续粘设在所述底纸上以形成为具有标签分离区域的多联;位于两联之间的所述标签分离区域的两个所述面纸之间设置有第一连接筋。

优选地,位于两联之间的所述标签分离区域的两个所述中纸之间设置有第二连接筋。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接筋和所述第二连接筋设置在对应的位置。

优选地,位于两联之间的所述标签分离区域的所述第一连接筋和所述第二连接筋设置有至少两个。

优选地,两个所述第一连接筋和两个所述第二连接筋的靠外的两侧边与所述中纸或所述面纸的靠外的两侧边分别位于同一直线上。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接筋和所述第二连接筋还设置在两联之间的所述标签分离区域的中间位置。

优选地,两联之间的所述中纸或面纸的相互靠近的两边的距离为10mm至20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设置连接筋,能过解决经过长时间放置或干燥的标签打印纸,或者在高温高湿的恶劣环境中使用的标签打印纸,出现边角翘起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标签打印纸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底纸;2-面纸;3-标签分离区域;4-第一连接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标签打印纸,包括底纸1、中纸和面纸2,面纸2粘设在中纸上。实际生产中,标签打印纸的中纸和面纸2一样大,图1示出的标签打印纸的面纸2正好遮盖住中纸。面纸2与中纸一起以固定距离间隔的方式连续粘设在底纸1上以形成为具有标签分离区域3的多联,图1中的标签打印纸示出了三联,前后两联之间均具有标签分离区域3。位于两联之间的标签分离区域3的两个面纸2之间设置有第一连接筋4,图1中仅示出第一连接筋4的位置。第一连接筋4为采用与面纸2同样材料的用于连接前后两联的第一连接筋4,通过设置第一连接筋4,面纸2会牢固地连接在一起,从而标签打印纸的边角不容易翘起。

在本实施例中,位于两联之间的标签分离区域3的两个中纸之间设置有第二连接筋。第二连接筋的连接方式与上述第一连接筋4的连接方式相同,通过在前后两联的中纸之间设置第二连接筋,使得中纸能够连接在一起。

在本实施例中,为了加工方便,第一连接筋4和第二连接筋可以设置在对应的位置。

在本实施例中,位于两联之间的标签分离区域3的第一连接筋4和第二连接筋设置有至少两个。也就是说,前后两联之间的第一连接筋4设置有至少两个,前后两联之间的第二连接筋设置有至少两个。第一连接筋4设置的数量和第二连接筋设置的数量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本实施例中,两个第一连接筋4和两个第二连接筋的靠外的两侧边与中纸或面纸2的靠外的两侧边分别位于同一直线上。由于中纸和面纸2在尺寸上是相同的,所以,设置的两个第一连接筋4的靠外的两个侧边与面纸2的靠外的两个侧边分别位于同一直线上,如图1所示,设置的两个第二连接筋4的靠外的两个侧边与面纸2的靠外的两个侧边也分别位于同一直线上。从而,经过长时间放置或干燥的标签打印纸,或者在高温高湿的恶劣环境中使用的标签打印纸,不会出现边角翘起的问题。

本实施例中,第一连接筋4和第二连接筋还设置在两联之间的标签分离区域3的中间位置。当第一连接筋4或第二连接筋设置为大于两个时,如3个或4个,那么除去上述两个设置在边角位置(即,两个连接筋的靠外的两个侧边与面纸2的靠外的两个侧边分别位于同一直线上)的连接筋,剩下的1个或2个连接筋还可以设置在标签分离区域3的中间位置。

本实施例中,两联之间的中纸或面纸2的相互靠近的两边的距离为10mm至20mm。也就是说,前后两联的面纸2之间形成的标签分离区域3的宽度为10mm至20mm,例如可以是10mm、12mm、15mm、18mm、20mm。

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和保护范围内,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修改或等同替换,这种修改或等同替换也应视为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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