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贴膜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单面透视贴。
背景技术:
单面透视贴,又称单透贴、“遮阳打孔单面透”,是由黑、白PVC层压附着压敏粘胶和底纸的一种效果很好的广告材料,适用于张贴橱窗、玻璃门窗、玻璃幕墙或交通工具的玻璃面,既有遮挡阳光的用途,又有广告宣传的效果。
另外,UV喷绘技术,以其打印图案即打即干、色彩鲜艳等优点,被广泛的用于广告宣传领域。但是对于现有的单面透视贴结构,无法适用于UV喷绘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三层UV单面透视贴,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三层UV单面透视贴,包括透视贴主体,所述透视贴主体从上往下依次设有PVC面膜层、可移除胶水层和底纸层,所述PVC面膜层设有透视孔,所述底纸层设有辅助孔,所述辅助孔的大小数量与所述透视孔的大小数量相同,所述PVC面膜层上的透视孔与所述底纸层上的辅助孔重叠;
在所述底纸层的下方还依次设有点状涂胶层和原浆纸层;
所述点状涂胶层上的空点的大小数量与所述辅助孔的大小数量相同,所述点状涂胶层上的空点与所述底纸层上的辅助孔重叠,从而致使从透视孔到空点之间形成至少两条落墨通道。
本实用新型将传统的底纸层的底纸换成带辅助孔的底纸,增加孔的深度,在PVC面膜层上进心UV喷绘时,多余的墨水依次沿着透视孔、辅助孔落下。由于底纸带辅助孔,因此增设了底纸层下方的两层。本实用新型采用现有的除点式涂胶工艺,形成点状涂胶层,在对设有辅助孔的地方不涂胶水,使得最终的成品不益胶不粘连。特别是,墨水从落墨通道一直能从透视孔、辅助孔、点状涂胶层上的空点落到最底下的原浆纸层,使本实用新型的落墨吸附力更强。本实用新型特别能适用于UV喷绘,弱溶剂喷绘色彩鲜艳度更高。
所述PVC面膜层上的透视孔成排设置至少两排,相邻的两排所述透视孔间隔排列。
所述透视孔的孔径为1.5mm;
同一排中的相邻两个所述透视孔之间的距离为4mm;
相邻两排中的前一排所述透视孔中点,与其相邻的后一排所述透视孔中点所在的直线之间的最小距离为1.2mm;
所述透视贴主体的透光率为36.79%。
所述透视孔的孔径为1.5mm;
同一排中的相邻两个所述透视孔之间的距离为4mm;
相邻两排中的前一排所述透视孔中点,与其相邻的后一排所述透视孔中点所在的直线之间的最小距离为3.6mm;
所述透视贴主体的透光率为12.26%。
有益效果: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能很好的适用于UV喷绘,弱溶剂喷绘色彩鲜艳度更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部分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透光率为36.79%的部分透视孔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透光率为12.26%的部分透视孔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照图1、图2,三层UV单面透视贴,包括透视贴主体,透视贴主体从上往下设有PVC面膜层1、可移除胶水层2、底纸层3、点状涂胶层4和原浆纸层5。
PVC面膜层1设有透视孔11,底纸层3设有辅助孔31,辅助孔31的大小数量与透视孔11的大小数量相同,PVC面膜层1上的透视孔11与底纸层3上的辅助孔31重叠。点状涂胶层4上的空点41的大小数量与辅助孔31的大小数量相同,点状涂胶层4上的空点41与底纸层3上的辅助孔31重叠,从而致使从透视孔11到空点41之间形成至少两条落墨通道。
实施方式一:
采用上述PVC面膜层1、可移除胶水层2、底纸层3、点状涂胶层4和原浆纸层5结构,透视孔11、辅助孔31、空点41重叠。
参照图3,透视孔11成排设置至少两排,相邻的两排透视孔11间隔排列。透视孔11的孔径为1.5mm。同一排中的相邻两个透视孔11之间的距离为4mm。相邻两排中的前一排透视孔11中点,与其相邻的后一排透视孔11中点所在的直线之间的最小距离为1.2mm。这样的设计,透视贴主体的透光率为36.79%。
实施方式二:
采用上述PVC面膜层1、可移除胶水层2、底纸层3、点状涂胶层4和原浆纸层5结构,透视孔11、辅助孔31、空点41重叠。
参照图4,透视孔11的孔径为1.5mm。同一排中的相邻两个透视孔11之间的距离为4mm。相邻两排中的前一排透视孔11中点,与其相邻的后一排透视孔11中点所在的直线之间的最小距离为3.6mm。这样的设计,透视贴主体的透光率为12.26%。
本实用新型可以根据需要,设计透视孔11的大小数量,相邻透视孔11之间的距离,两排透视孔之间的距离等,就能得到需要透光率的透视贴主体。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