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动支付选择商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491754阅读:339来源:国知局
为自动支付选择商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公开一般涉及非接触式交易,并且更详细而言,涉及一种用以将商家建立为自动支付接收方的方法。
[0002]背景
[0003]非接触式支付技术并入有两个装置之间的邻近通信,以便无线地(OTA)或无物理连接地验证并启用对商品和服务的支付。近场通信(NFC)是邻近通信选项的一个实例,其能够启用非接触式支付技术并且由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SM)协会支持。RFID是邻近通信方法的一个实例,其可以适于启用非接触式支付技术。蓝牙、无线互联网连接和其它合适技术也可以适于启用非接触式购买。
[0004]借助数字钱包或其它金融应用,在移动网络装置上访问许多常规的非接触式支付应用。结果,用户必须运用多个激活步骤来发起支付交易。举例而言,移动装置不仅必须是“开启的”,而且也必须是“活动的”。用户必须将其移动装置解锁,并且启动非接触式支付应用,如电子钱包应用。在应用内,用户必须用信号通知相应意图,以便发起支付和输入安全信息,如个人识别号码。用户也必须选择支付选项(如特定信用卡),以便在支付交易中使用。这些步骤中的大多数步骤必须针对每次支付交易进行重复。
[0005]常规的非接触式支付应用在无需运作各种授权和激活步骤的情况下,无法做出交易。在每次交易没有各种授权和激活要求的情况下,常规的非接触式支付应用也无法进一步推荐会作为好的候选方以待成为自动支付接收方的商家。
[0006]概述
[0007]本文中所描述的例示性实施方案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实施的方法,以便将商家建立为自动支付接收方。支付系统采用服务器,所述服务器被配置来:使用一个或多个计算装置且从与用户关联的用户计算装置接收与商家进行第一交易的请求,所述交易请求包括识别所述用户用于支付所述第一交易的账户的信息和包括有关于所述第一交易的信息的交易数据,所述第一交易需要第一授权级别;识别所述商家的一个或多个交易;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商家的所述一个或多个交易与一组参数的比较,而确定所述商家作为待成为需要降低的授权级别的支付接收方的候选方;传递所述确定的通知;接收将所述商家接受为需要降低的授权级别的支付接收方的指示;建立所述用户与所述商家之间的后续交易所需要的降低级别的交易授权,所述降低级别低于所述第一级别;辨识所述用户计算装置是处于所述商家的位置上,以便用于所述建立步骤之后的第二交易;以及配置所述用户网络装置,以便使用所述降低级别的交易授权来进行所述第二交易。
[0008]本文中所描述的例示性实施方案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安装在位于支付系统中的服务器上,以便将商家建立为自动支付接收方。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装置,其中存储有计算机可读程序指令。所述计算机可读程序指令包括计算机程序指令,其用以:接收与商家进行第一交易的请求,所述交易请求包括识别所述用户用于支付所述第一交易的账户的信息和包括有关于所述第一交易的信息的交易数据,所述第一交易需要第一授权级别;识别所述商家的一个或多个交易;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商家的所述一个或多个交易与一组参数的比较,而确定所述商家作为待成为需要降低的授权级别的支付接收方的候选方;传递所述确定的通知;接收将所述商家接受为需要降低的授权级别的支付接收方的指示;建立所述用户与所述商家之间的后续交易所需要的降低级别的交易授权,所述降低级别低于所述第一级别;辨识所述用户计算装置是处于所述商家的位置上,以便用于所述建立步骤之后的第二交易;以及配置所述用户网络装置,以便使用所述降低级别的交易授权来进行所述第二交易。
[0009]在考虑以下对所示例示性实施方案的详细描述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明白例示性实施方案的这些以及其它方面、目标、特征和优点,所述例示性实施方案包括当前存在的进行本发明的最佳模式。
[0010]附图简述
[0011]图1为描绘根据某些例示性实施方案的用以将商家选择为自动购买接收方的系统的区块图。
[0012]图2为描绘根据某些例示性实施方案的用以将商家选择为自动购买接收方的方法的区块流程图。
[0013]图3为描绘根据某些例示性实施方案的用来分析交易细节和商家参数以便为自动支付推荐商家的方法的区块流程图。
[0014]图4为描绘根据某些例示性实施方案的计算机器和模块的区块图。
[0015]例示性实施方案详述
[0016]综述
[0017]在例示性实施方案中,支付系统包括金融账户的指定信息,所述金融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储值卡、积分卡/回馈卡、银行账户、储值账户以及优惠券(包括购买折扣或其它折扣),每个账户都可以由数字钱包应用模块访问。用户设置规则,其指定将使用哪个金融账户,并且指定账户将被拒绝的限制或情况。用户随后可以添加、删除或更改与账户关联的默认支付规则。用户可以更改这些默认静态规则、创建新规则或删除规则。在例示性实施方案中,用户可以随时访问支付系统账户和修改规则,包括紧靠在使用代理卡发起支付交易之前的时间。在例示性实施方案中,用户可以使用运行在配备有网页浏览器并且连接到互联网的移动装置或其它装置上的应用来访问支付系统账户。
[0018]当商家经由非接触式技术(如近场通信(“NFC”)、蓝牙、W1-F1、RFID或其它合适技术)而与移动网络装置通信时,用户可以配置支付系统账户来与商家进行交易。
[0019]用户装置与商家或其他接收方之间的传统非接触式交易可能需要多个级别的授权和验证。举例而言,移动装置不仅必须是“开启的”,而且必须是“活动的”。用户必须将其移动装置解锁,并且启动非接触式支付应用,如电子钱包应用。在应用内,用户必须用信号通知相应意图,以便发起支付和输入安全信息,如个人识别号码。用户也必须选择支付选项(如特定信用卡),以便在支付交易中使用。这些步骤中的大多数步骤必须针对每次支付交易进行重复。
[0020]在例示性实施方案中,支付系统可以推荐商家作为受信任商家,并且允许用户在不操纵一些授权级别或所有授权级别的情况下来处理与受信任商家的交易。
[0021]用户可以利用用户网络装置来输入商家位置。用户可以选择采购项目,并且接近销售点(“POS”)终端,以便进行交易。用户可以在用户装置上的数字钱包应用模块上打开支付应用。用户装置可以使用通信应用来与商家POS终端建立非接触式通信。
[0022]支付应用可以确定商家的身份,并确定商家是否配置为受信任商家且因而具备自动支付资格。如果商家当前并不是自动支付接收方,那么支付系统便可以确定商家是否满足成为自动支付接收方的参数。
[0023]为了确定商家是否满足成为自动支付接收方的参数,支付系统可以访问商家识别信息、与所述用户和其他用户的交易历史以及所述用户指定的任何特殊参数。
[0024]支付系统可以分析用户与商家之间的先前交易。支付系统可以确定交易的频率和价值。支付系统可以确定给定时期中的交易总次数是否超过配置阈值。阈值可以由用户配置、由支付系统操作员配置、由支付系统基于用户历史来配置或者由任何其他合适方来配置。
[0025]举例而言,阈值可以是一年时期上每月一次访问。在一年中交易次数达到12次交易之后,便会超过阈值。阈值可以是任何合理值并且可以针对预定时期,或者可以是访问总次数,而不管经过多长时期。举例而言,阈值可以是总共5次访问、总共10次访问、每年12次访问或任何其它合适阈值。
[0026]在例示性实施方案中,如果已经满足交易阈值,那么支付系统便会分析交易的价值。用户或支付系统可以配置交易的阈值价值。举例而言,支付系统可以求取交易的平均值,并且确定平均值是否低于阈值或者处于预定的价值范围中。在另一实例中,支付系统可以采用中值价值,并且确定所述价值是否低于阈值。在另一实例中,支付系统可以确定交易的某个百分比是否低于阈值。
[0027]用户和支付系统可能想要知道价值是否低于阈值,因为用户可能不想在高价值交易上跳过授权级别。举例而言,如果用户在咖啡店进行许多次5美元的交易,那么用户可能更喜欢对咖啡店中的将来交易跳过授权。如果用户在办公用品商店进行许多次200美元的交易,那么用户可能不想对办公用品商店中的将来交易跳过授权。
[0028]如果交易次数和交易价值满足或超过阈值,那么可以将商家识别为自动支付候选方。如果商家无法满足阈值中的任一者或两者,那么可以通过支付系统来分析商家,以便确定商家是否满足其它参数而有资格作为自动支付接收方。
[0029]支付系统所进行的分析可以将商家识别为受信任商家和良好候选方,以便用于与许多或所有用户的自动支付状态。支付系统可以将商家识别为用户的自动支付候选方。被支付系统识别为受信任商家的商家的实例将会是作为支付系统的伙伴或其他受信任合作方的商家。另一实例可以是符合许多其他受信任商家类别的商家,如全国连锁饭店或普通便利店,或类似于其他受信任商家的其他商家。另一实例可以是具有证实可信度级别的商家,所述可信度级别会通过长期的成功交易历史、稳定的财务状况或其它证据加以证明。
[0030]如果商家未被识别为自动受信任商家,那么支付系统可以分析商家的交易历史。支付系统可以识别与多个用户进行许多次交易而且价值满足优选参数的商家。举例而言,如果100个用户在商家处每周做出5次交易,并且交易的价值处于5美元与20美元之间,那么商家可能符合自动支付接收方的优选参数。针对用户数目、每个用户的交易次数以及交易价值的任何合适阈值或范围可以用来预测哪些商家可以作为自动支付接收方。用户可以进一步修改参数,以便允许支付系统向用户推荐符合用户偏好的商家。
[0031]支付系统可以另外或替代性地确定有多少其他用户已经接受商家作为受信任商家并且允许自动支付。支付系统、用户或其他方可以建立用户的阈值数目,在商家被识别为候选方之前,必须有所述阈值数目的用户已经接受商家作为自动支付接收方。举例而言,20个、100个或1000个其他用户接受商家作为自动支付接收方,这可以被设置为阈值,商家需要超过这个阈值才会被识别为候选方。
[0032]支付系统可以另外或替代性地确定商家是位于用户经常出入的区域或地区内。举例而言,如果用户经常在特定购物中心购物,那么支付系统可以将购物中心内的所有商家识别为候选方以成为自动支付接收方。支付系统可以选择具有最高用户交易次数的购物中心或区域,或者支付系统可以识别超过与用户的交易阈值的购物中心或区域。
[0033]如果商家满足成为自动支付候选方的判据中的任何判据,那么商家便会被支付系统识别为自动支付候选方。支付系统可以向支付应用传递商家作为候选方的指令。
[0034]支付应用可以向用户提供选项,以便将商家选择为自动支付接收方。支付应用可以经由呈现在支付应用上的用户界面而提供所述选项。另外或替代性地,所述选项可以经由电子邮件、经由文本、经由支付系统的网站或者经由任何合适的呈现方法而呈现给用户。所述选项可以是提供给用户的、商家可作为候选方的推荐,可以是通向推荐网页的链接,或者可以是任何合适通信方式。
[0035]如果用户通过忽略所述选项或者选择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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