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雪莲花繁育克隆试管苗的工业化生产工艺及其用途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3292阅读:41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西藏雪莲花繁育克隆试管苗的工业化生产工艺及其用途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人工繁育技术,具体地说,是涉及西藏雪莲花克隆试管苗的工业化生产工艺。
背景技术
西藏雪莲花是西藏的中草药之一,其制剂在国内外深受欢迎。西藏雪莲花生长在珠穆朗玛峰上,分布地域狭窄,山势险峻而难于攀登,故总的药源供给量有限。近年来国内外对雪莲花需求量与日俱增,造成野生雪莲花资源逐渐枯竭;为了保证雪莲花药源的充分供应,保护野生种植资源的繁衍恢复,必须实现雪莲花的人工栽培。因此,运用生物技术研制雪莲花的组织培养,人工培育成大量的试管苗,是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弥补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制备简便、繁育效果好的克隆试管苗的工业化生产工艺及其用途。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如下措施来实现西藏雪莲花繁育克隆试管苗的工业化生产工艺把西藏雪莲花的种子在MS培养基上培育出无菌苗,然后切取一小块子叶,接种在MS+BA5.5~8ml/L+NAA 0.4~0.6ml/L上,形成愈伤组织,然后,把愈伤组织转移到KT、BA、ZT的任一种培养基上,分化出幼芽,以后用丛生苗扩繁,20-30天为一个周期,以此类推循环,无限增殖。
培养基介绍如下NAA萘乙酸KT激动素BA六苄氨基嘌呤ZT玉米素本发明的优点是雪莲花人工繁育技术是开创性工作,是前人没有的技术,一方面保护自然种质资源,同时开辟了人工栽培,源源不断供应雪莲花药源,而且本发明技术已实现了工业化生产,使产量大幅度提高。
具体实施方法下面列举1个实施例,对本发明加以进一步说明。但本发明不只限于这个实施例。
实施例1把新鲜幼嫩的西藏雪莲花无菌苗的子叶切下一小块,接种在MS+BA5.5ml/L+NAA 0.4ml/L上,经15天,愈伤组织开始形成,诱导率达90%以上,然后,把愈伤组织转到KT、BA、ZT的任一种培养基上,长出丛生苗,以后就用丛生苗继代扩繁,20-30天克隆苗即长满三角瓶,再进行剪切。每瓶的繁殖系数5-10。
用200毫升三角瓶为容器,经20-30天,从一百瓶繁殖成几千瓶的克隆苗,说明已是工业化生产规模。克隆苗每代的繁殖系数平均为5-10。
雪莲花的药用保健价值雪莲花治病对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医疗效果明显。雪莲花药垫第二代临床证明用雪莲花复方药外用治疗,可减轻多种妇科病引起的外阴炎症、搔痒、疼痛、白带恶臭等,特别是对治疗妇女剖腹产的刀口剧痛有奇效,深受广大妇女患者的欢迎。
雪莲花其他奇特的医疗效果,正在探索之中,如已发现西藏雪莲中的一种抗癌成分。藏医藏药中,雪莲花是重要组份。根据雪莲花所具有的许多宝贵习性,进一步开发许多环境适应型药物和保健食品,将有广阔的前景。如它的抗缺氧和抗寒特点,可研制供沙漠、高山野外工作人员的食品;它的较强的抗紫外辐射能力,可用来开发护肤用品等。目前已用西藏雪莲花研制开发出一种抗紫外线,能治疗皮肤痤疮的护肤霜。
野生雪莲花组织培养的成功,为工业化的工厂化育苗打下了基础,每年可以人工繁育出成千万株小苗,供大面积人工栽培,从而实现雪莲花野生变家养的美好愿望。此外,还可将大量小苗投放到野生雪莲花生长的大自然环境中去,恢复被严重破坏了的雪莲花生态,使原来宝贵的野生雪莲花资源得以再生。用工业化生产的西藏雪莲克隆组培苗,已成功地用作化妆品的原料。
雪莲花克隆苗和野生雪莲花的生化成分完全一致,在许多人体必需的重要氨基酸含量上超过野生雪莲花。雪莲花用作保健品、化妆品和药品。
权利要求
1.西藏雪莲花繁育克隆试管苗的工业化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把西藏雪莲花的种子在MS培养基上培育出无菌苗,然后切取一小块子叶,接种在MS+BA 5.5~8ml/L+NAA 0.4~0.6ml/L上,形成愈伤组织,然后,把愈伤组织转移到KT、BA、ZT任一种培养基上,分化出幼芽,以后用丛生苗扩繁,20-30天为一个周期,以此类推循环。
2.西藏雪莲花繁育克隆试管苗的用途,把克隆苗直接作保健品、化妆品和药品的原料。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西藏雪莲花繁育克隆试管苗的工业化生产工艺及其用途。本发明是把西藏雪莲花的种子培育出无菌苗,再切取子叶作外植体,接种在MS+BA 5.5~8ml/L+NAA 0.4~0.6ml/L上,形成愈伤组织,然后,把愈伤组织转移到分化培养基上,分化出幼芽,以后用丛生苗扩繁,20-30天为一个周期,以此类推循环。本发明优点是雪莲花人工繁育技术是开创性工作,前人没有的技术,一方面保护种植资源,同时开辟了人工繁育,源源不断供应雪莲花药源,本发明技术还实现了克隆苗的工业化生产,使产量大幅度提高。直接将雪莲花的克隆苗用作保健品、化妆品和药品。
文档编号A01H4/00GK1606906SQ20031010036
公开日2005年4月20日 申请日期2003年10月14日 优先权日2003年10月14日
发明者刘杰龙, 瓦·古巴诺娃, 罗明 申请人:刘杰龙, 朱和六, 郑小仙, 汪国春, 卓娅, 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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