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蚊香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48452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蚊香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用驱蚊用品,尤其涉及一种蚊香架。
背景技术
现有蚊香架,如中国专利号ZL200520099852. 7所公开的方便蚊香架,其缺点在于 使用时只有蚊香的尾部能被固定在支架上,这种蚊香架只适合用于固定硬质蚊香,无法固 定较软的纸质蚊香。有如中国专利号ZL 93235121. 2所公开的纸质蚊香架,其缺点在于当 纸质蚊香燃烧到其与蚊香架接触的部位时,由于接触部位无法充分接触到空气,容易导致 纸蚊香熄灭。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蚊香架,其结构合理,使用方便,能牢固的托 住纸蚊香并且使用该蚊香架能使纸蚊香燃烧更加均勻和稳定。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一种蚊香架,包括一端头 和至少3个L型支脚,所述L型支脚包括长臂段和短臂段,所述L型支脚的长臂段一端与端 头相连接,相邻的L型支脚的长臂段以端头为交点形成有夹角。作为优选,所述长臂段的上表面上设有若干齿状槽。作为优选,所述长臂段与端头连接的一端高于所述长臂段与所述短臂段连接的一端。作为优选,所述端头上设有一用于固定蚊香尾部的开口槽。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蚊香架可以通过铁片冲压成型的,制作工艺简单,并且成本低。采用本技术方案的实用新型,其有益效果是一、采用L型支脚使得蚊香架下方留有足够空间以便于空气流动,使蚊香能稳定 燃烧;支脚的短臂段一端与地面接触,每个蚊香架采用至少3个L型支脚,使得蚊香架能够 站稳;L型支脚的长臂段用于放置纸蚊香。二、由于纸蚊香与长臂段的上表面有接触,因此在所述长臂段的上表面上设有齿 状槽,使纸蚊香与长臂段的接触部分形成点接触,避免纸蚊香燃烧过程中因空气不足而熄 灭。三、由于纸蚊香比较软,当纸蚊香尾部放置在端头上时,纸蚊香会下垂,因此将蚊 香架设计成长臂段与端头连接的一端高于所述长臂段与所述短臂段连接的一端,使得蚊香 架的结构更加符合纸蚊香的下垂形态,使得纸蚊香放置在蚊香架上时更加的稳定;另外这 种结构使得蚊香架中间部凸起,即端头相对L型支架向上凸起,这样也使得蚊香架的整体 能承受的重力更大,结构更加稳定。四、在端头上设置开口槽,可以将蚊香的尾部卡设在开口槽内,使得蚊香与蚊香架 连接更加的稳定。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1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实施例1如图1所示,一种蚊香架,包括一端头1和3个L型支脚,所述L型支脚包括长臂 段3和短臂段4,所述L型支脚的长臂段3 —端与端头1相连接,相邻的L型支脚的长臂段 3以端头1为交点形成有夹角,其夹角均为120度。所述长臂段3的上表面上设有若干齿状 槽2。所述长臂段3与端头1连接的一端高于所述长臂段与3所述短臂段4连接的一端。 所述端头1上设有一用于固定蚊香尾部的开口槽5。实施例2一种蚊香架,包括一端头1和4个L型支脚,所述L型支脚包括长臂段3和短臂段 4,所述L型支脚的长臂段3 —端与端头1相连接,相邻的L型支脚的长臂段3以端头1为 交点形成有夹角,其夹角均为90度。所述长臂段3的上表面上设有若干齿状槽2。所述长 臂段3与端头1连接的一端高于所述长臂段与3所述短臂段4连接的一端。实施例3 一种蚊香架,包括一端头1和6个L型支脚,所述L型支脚包括长臂段3和短臂段 4,所述L型支脚的长臂段3 —端与端头1相连接,相邻的L型支脚的长臂段3以端头1为 交点形成有夹角,其夹角均为60度。所述长臂段3的上表面上设有若干齿状槽2。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 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涵盖范围。
权利要求一种蚊香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端头和至少3个L型支脚,所述L型支脚包括长臂段和短臂段,所述L型支脚的长臂段一端与端头相连接,相邻的L型支脚的长臂段以端头为交点形成有夹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蚊香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长臂段的上表面上设有若干齿 状槽。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蚊香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长臂段与端头连接的一端高于 所述长臂段与所述短臂段连接的一端。
4.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蚊香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端头上设有一用于固定 蚊香尾部的开口槽。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用驱蚊用品,尤其涉及一种蚊香架。一种蚊香架,包括一端头和至少3个L型支脚,所述L型支脚包括长臂段和短臂段,所述L型支脚的长臂段一端与端头相连接,相邻的L型支脚的长臂段以端头为交点形成有夹角。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蚊香架,其结构合理,使用方便,能牢固的托住纸蚊香并且使用该蚊香架能使纸蚊香燃烧更加均匀和稳定。
文档编号A01M13/00GK201577448SQ200920295679

公开日2010年9月15日 申请日期2009年12月31日 优先权日2009年12月31日
发明者邵伟权 申请人:邵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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