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735阅读:409来源:国知局
一种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属于割草机【技术领域】。它解决了现有的伸缩式结构的割草机推行时扶手晃动不稳,会出现虚扶的现象的问题。本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包括割草机机身上固定设置的定位销,扶手上设有一系列定位孔,定位销能对应插入任意一个定位孔中,割草机机身上位于扶手的下方还设限位柱,扶手架设在限位柱上限制其下压。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通过换插不同定位孔旋转抬升扶手,比传统伸缩式结构更加稳定;同时扶手可从割草机一侧移出,比原有扶手夹合与机身的结构拆卸更为便捷。
【专利说明】一种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割草机【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手柄,特别涉及一种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
【背景技术】
[0002]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草坪使用面积高速增长,不论是市政、住宅小区还是足球场、高尔夫球场等等,草坪养护工作量也相应增大。
[0003]目前较为常见的草坪修整设备是人力推动行走式割草机,这种割草机通常使用伸缩扶手的方式调节高度,但是伸缩式的固定结构推行时扶手晃动不稳,会出现虚扶的现象。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上述割草机扶手高度调节不稳的问题,而提出了一种通过旋转扶手抬升高度,更具稳定效果的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割草机机身上固定设有定位销,扶手上设有一系列定位孔,上述定位销能对应插入任意一个定位孔中,割草机机身上位于扶手的下方还设限位柱,扶手架设在限位柱上被限制下压。
[0006]定位销插入定位孔之后,与限位柱一起,确定了扶手工作时的高度,通过选择将定位销插入至不同定位孔中的方式,以改变扶手架设在限位柱上时的高度。
[0007]在上述的一种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中,所述的扶手呈“U”形,具有两根与割草机机身连接的扶手杆,上述定位销具有两个并设于割草机机身两侧且与上述两扶手杆一一对应连接,所述的两定位销同向设置。其中一根定位销设置在割草机机身一边的外侧面,另一根则设置在割草机机身另一边的内侧面上,扶手可以从一侧移出,方便换孔调节。
[0008]在上述的一种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中,所述的定位销上设有限制扶手沿定位销轴向移动的卡位插销,上述的卡位插销穿插在定位销上,将扶手杆夹设于割草机机身与卡位插销之间。
[0009]与现有技术相比,该结构具有以下优点:1、通过换插不同定位孔旋转抬升扶手,比传统伸缩式结构更加稳定;2、扶手可从割草机一侧移出,比原有扶手夹合与机身的结构拆卸更为便捷。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0011]图中,1、扶手;la、扶手杆;2、限位柱;3、卡位插销;4、定位销;5、定位孔;6、割草机机身。【具体实施方式】
[0012]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0013]割草机的扶手一般需要根据不同人群调节高度的功能,传统伸缩式的扶手推行时晃动不稳,会出现虚扶的现象,因此对其进行如下改进。如图1所示,本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包括割草机机身6上固定设有的定位销4,扶手I呈“U”形,具有两根与割草机机身6连接的扶手杆Ia,扶手杆Ia与割草机机身6连接的一端设有一系列定位孔5,定位销4能对应插入任意一个定位孔5中,割草机机身6上位于扶手杆Ia的下方还设限位柱2,扶手杆Ia架设在限位柱2上被限制下压。上述割草机机身6两侧分别设有与上述两扶手杆Ia一一对应连接的定位销4,所述的两定位销4同向设置,其中一根定位销4设置在割草机机身6 —边的外侧面,另一根则设置在割草机机身6另一边的内侧面上。定位销4上设有限制扶手杆Ia沿定位销4轴向移动的卡位插销3,卡位插销3穿插在定位销4上,将扶手杆Ia夹设于割草机机身6与卡位插销3之间。
[0014]在高度转换时,定位销4选择插入其中一个定位孔5之后,与限位柱2 —起,确定了扶手I工作时的高度,通过选择将定位销4插入至不同定位孔5中的方式,以改变扶手I架设在限位柱2上时的高度。拆分时,拔出卡位插销3,扶手I可以从一侧移出,方便换孔调节。
[0015]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割草机机身(6)上固定设有定位销(4),扶手(I)上设有一系列定位孔(5),上述定位销(4)能对应插入任意一个定位孔(5 )中,割草机机身(6 )上位于扶手(I)的下方还设限位柱(2 ),扶手(I)架设在限位柱(2 )上被限制下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扶手(I)呈“U”形,具有两根与割草机机身(6)连接的扶手杆(la),上述定位销(4)具有两个并设于割草机机身(6)两侧且与上述两扶手杆(Ia)—一对应连接,所述的两定位销(4)同向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割草机的可调节扶手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销(4)上设有限制扶手(I)沿定位销(4)轴向移动的卡位插销(3),上述的卡位插销(3)穿插在定位销(4)上,将扶手杆(Ia)夹设于割草机机身(6)与卡位插销(3)之间。
【文档编号】A01D34/00GK203537850SQ201320758654
【公开日】2014年4月16日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25日 优先权日:2013年11月25日
【发明者】李友成 申请人:金华市赛格五金注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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