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蔬菜生产基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9116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一种蔬菜生产基地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蔬菜生产基地,设置若干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和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两类田块,田块长边为南北向,单体塑料大棚在其所处的田块中南北向居中设置,相邻田块之间均设置南北纵向平行的支沟来间隔,南北两头均设置横向的主沟,支沟与主沟的交汇处均设置涵洞贯通。按东西交替排列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和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始末均为露地蔬菜生产田块,露地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高于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主沟埂面与露地蔬菜生产田块田面相平。通过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和大棚蔬菜生产田块交替排列,适当扩大了单体塑料大棚的棚间距,既有利于大棚通风,提高抗雪灾能力,又使棚间土地得到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减少或避免棚间草荒。
【专利说明】一种蔬菜生产基地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蔬菜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是以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为主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目前,蔬菜生产基地多采用集中规划、连片建设。对于单个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通常按功能、设施类型分田区规划,分田区连片建设露地蔬菜生产区和设施蔬菜生产区。设施化比重是衡量“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此,一些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连片建设单体塑料大棚,少则几十亩,多则上百亩,甚至更多。单体塑料大棚是我国南方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主要类型,具有投资低,效果好,见效快等优点。单体塑料大棚一般以宽6m或Sm、长30-60m的规格为主,相邻两个单体塑料大棚之间的距离(以下简称棚间距)一般为50-80cm,大的为10cm左右,棚间土地设置排水沟兼通道,不能种植作物,影响土地利用率,同时由于人很少进入进行农事操作,易形成草荒。因此,在生产基地规划建设中,为提高土地利用率,普遍存在棚间距过小的现象,直接影响通风效果,尤其遭遇大雪,特别是连续大雪,棚间积雪厚度过高,以致影响棚上积雪下滑,即使采用人工扒除棚上积雪,人也无法进入棚间行走,造成压垮大棚现象。棚间距过大,又直接造成土地利用率降低,草荒更严重。虽然业内专业人士纷纷提出扩大棚间距,江苏、浙江等省也颁布了地方标准,棚间距要求分别为1.2-1.5m和1.5m以上,但土地利用率低,采用者甚少。如6m宽大棚,棚间距1.0m,土地利用率85.71% (棚两头空地不计算在内,以下同);棚间距1.2m,土地利用83.33% ;棚间距1.5m,土地利用率80%。同时,单体塑料大棚长期使用,易造成土壤酸化、盐溃化、病虫害严重等连作障碍,直接影响蔬菜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连作障碍治理技术”被列入《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技术创新的重点内容。目前,简便易行、效果明显的解决方法是实施水淹法或水旱轮作,并被广泛使用。但在实施时,需在单体塑料大棚内四周筑埂,用工多,易渗漏,处理不全面(埂的位置未处理),水旱轮作时水作土地利用率更低,完成水淹法或水旱轮作后需清除埂,劳动强度大,不利于设施农业规模化生产。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通过交替排列不同田面高程的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和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适当扩大了棚间距,既有利于单体塑料大棚通风,提高抗雪灾能力,又使棚间土地得到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减少或避免棚间草荒,还能方便实施水淹法或水旱轮作治理蔬菜生产连作障碍问题,有利于规模化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0004]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一种蔬菜生产基地,在以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为主的田区内,同时设置若干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和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两类田块,田块长边为南北向,单体塑料大棚在其所处的田块中南北向居中设置,相邻田块之间均设置南北纵向平行的支沟来间隔,南北两头均设置横向的主沟,支沟与主沟的交汇处均置有涵洞贯通,其特征在于按东西交替排列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和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始末均为露地蔬菜生产田块,露地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高于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主沟的埂面与露地蔬菜生产田块田面相平。
[0005]为了兼顾工程量、大棚蔬菜生产的比例以及露地田块宽适合蔬菜生产,优选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底宽80-120cm,面宽比底宽小10-15cm,最优选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底宽90cm,面宽80cm。
[0006]为了确保大棚的牢固性,便于用泥土压实棚膜与地面接缝,提高密闭性,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宽大于大棚宽30-40cm。
[0007]作为优选,为了减少工程量,露地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高于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20-25cm。
[0008]作为优选,支沟为U型沟,宽30-35cm,纵向正中深15 土 2cm、放坡至两头深25+2cm。
[0009]作为优选,主沟宽50-60cm,深70_80cm,两侧埂宽25±5cm。
[0010]作为优选,支沟与主沟交汇处的涵洞大小为Φ15-20αιι。
[00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交替排列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和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适当扩大了棚间距,既有利于单体塑料大棚通风,提高抗雪灾能力,又使棚间土地得到利用,减少或避免棚间草荒现象,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0012]如:用6m宽规格的单体塑料大棚,单体塑料大棚田块宽6.4m,支沟宽30cm,露地田块底宽80cm、面宽70cm,棚间距1.8米,大棚所占土地比例为76.92%,露地可用土地所占比例为8.97%,合计土地利用率为85.89% ;
[0013]用6m宽规格的单体塑料大棚,单体塑料大棚田块宽6.4m,支沟宽30cm,露地田块底宽90m、面宽80cm,棚间距1.9m,大棚所占土地比例为75.95%,露地可用土地所占比例为
10.12%,合计土地利用率为86.07% ;
[0014]用6m宽规格的单体塑料大棚,单体塑料大棚田块宽6.4m,支沟宽30cm,露地田块底宽120cm、面宽IlOcm棚间距2.2m,大棚所占土地比例为73.17%,露地所占比例为13.41%,合计土地利用率为86.58%ο
[0015]用8m宽规格的单体塑料大棚,单体塑料大棚田块宽8.4m,支沟宽35cm,露地田块底宽90cm、面宽80cm,棚间距2 m,大棚所占土地比例为80%,露地所占比例为8%,合计土地利用率为88%。
[0016]通过露地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高于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主沟埂面与露地蔬菜生产田块田面相平,从最基本的基地建设入手,使得实施水淹法或水旱轮作时,不需四周作埂,便可单个、间隔或连续实施,露地可照常生产,减少了实施水淹法或水旱轮作时的劳动强度,且具有很好的灵活性,同时提高了处理效果和单体塑料大棚内的土地利用率。本实用新型既能有利于单体塑料大棚通风,提高抗雪灾能力,减少或避免棚间草荒现象,具有较高的土地利用率,又能方便实施水淹法或水旱轮作治理蔬菜连作障碍,有利于蔬菜的规模化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平面图。
[0018]图2为图1的断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实施例1:一种蔬菜生产基地,在以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为主的田区内,田块长边为南北向,东西交替排列露地蔬菜生产田块I和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2两类田块,始末为露地蔬菜生产田块I ;露地蔬菜生产田块I底宽90cm,面宽80cm ;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2宽640cm,南北向居中设置6m宽规格的单体塑料大棚5 ;露地蔬菜生产田块I田面高程高于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2田面高程20cm ;相邻田块之间均设置南北纵向平行的支沟3来间隔,支沟3为U型沟,宽30cm,纵向正中深15cm、放坡至两头深25cm ;南北两头均设置横向的主沟4,主沟4宽50cm,深70cm,两侧埂4.1埂宽25cm ;主沟埂4.1埂面与露地蔬菜生产田块I田面相平;支沟3与主沟4的交汇处均设置Φ 15cm的涵洞6贯通。相邻棚间距为190cm。
[0020]实施例2:—种蔬菜生产基地,在以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为主的田区内,田块长边为南北向,东西交替排列露地蔬菜生产田块I和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2两类田块,始末为露地蔬菜生产田块I ;露地蔬菜生产田块I底宽90cm,面宽80cm ;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2宽840cm,南北向居中设置8m宽规格的单体塑料大棚5 ;露地蔬菜生产田块I田面高程高于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2田面高程20cm ;相邻田块之间均设置南北纵向平行的支沟3来间隔,支沟3为U型沟,宽35cm,纵向正中深15cm、放坡至两头深25cm ;南北两头均设置横向的主沟4,主沟4宽60cm,深80cm,两侧埂4.1埂宽25cm ;主沟埂4.1埂面与露地蔬菜生产田块I田面相平;支沟3与主沟4的交汇处均设置Φ 15cm的涵洞6贯通。相邻棚间距为200cm。
【权利要求】
1.一种蔬菜生产基地,在以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为主的田区内,同时设置若干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和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两类田块,田块长边为南北向,单体塑料大棚在其所处的田块中南北向居中设置,相邻田块之间均设置南北纵向平行的支沟来间隔,南北两头均设置横向的主沟,支沟与主沟的交汇处均置有涵洞贯通,其特征在于按东西交替排列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和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始末均为露地蔬菜生产田块,露地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高于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主沟的埂面与露地蔬菜生产田块田面相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蔬菜生产基地,其特征在于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底宽80_120cm,面宽比底宽小10_15c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蔬菜生产基地,其特征在于露地蔬菜生产田块底宽90cm,面宽 80c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蔬菜生产基地,其特征在于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宽大于大棚宽30-40c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蔬菜生产基地,其特征在于露地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高于单体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田块田面高程20-25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蔬菜生产基地,其特征在于支沟为U型沟,宽30-35cm,纵向正中深15±2cm、放坡至两头深25±2c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蔬菜生产基地,其特征在于主沟宽50-60cm,深70_80cm,两侧埂宽25±5c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蔬菜生产基地,其特征在于支沟与主沟交汇处的涵洞大小为 Φ15-20αιι。
【文档编号】A01G9/14GK203961378SQ201420258776
【公开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21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21日
【发明者】陆志新, 路广, 王建锋, 黄金福, 汤蕴玉, 吕全明, 陈建祥 申请人:宜兴市蔬菜协会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