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果套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80090阅读:65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农业机械领域,具体的说,涉及一种水果套袋。



背景技术:

现在的水果种植多采用套袋技术,可以确保水果在生长期避免被鸟类、虫害侵蚀,也确保水果在正常时与农药和恶劣环境隔离,通过套袋技术生长的水果表面光洁、色泽鲜艳,提高水果的外观及档次,带来更多的经济价值,也深受人们喜爱,在市场上广受欢迎。

目前常采用的套袋技术,主要为人工套袋,劳动效率低,也容易碰掉正在生长期的果实,比如苹果、梨等,有时水果生长过高,还需要借助梯子等工具进行套袋,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提供一种水果套袋,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套袋技术中存在的套袋技术落后、劳动效率低、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水果套袋,包括顶部开口的箱体,其四周分别为左侧面1、右侧面2、前侧面3、后侧面4,其特征在于:箱体左侧面1与右侧面2的顶部分别设置有滑轨,箱体后侧面4顶部连接有翻板7,箱体的前侧面3顶部设置有滑杆6,滑杆6沿两滑轨向翻板7方向做反复运动;在前后侧面上分别设置有孔,每个孔处设置有吸盘,用于吸附箱体内的袋子。

进一步地,在前侧面3的外壁上设置有连接吸盘9的连杆10,用于推动吸盘9在箱体内前后运动。

进一步地,在箱体后侧面4上部两侧各设置一封口装置8,所述封口装置8为打钉器,用于将袋子两端封住。

进一步地,在翻板7中间设置有2-5mm宽的凹形槽11,可以将水果的柄露出。

进一步地,两滑轨上分别设置有收口装置12,所述收口装置为楔形,用于封装袋子两端。

进一步地,翻板7与后侧面4之间铰链连接。

进一步地,箱体为开口宽于箱底的梯形结构或V形结构。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本发明提供的水果套袋,可以将种植人员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节约劳动力,提高劳动效率、确保人身安全,通过套袋装置的应用,水果在生长成熟阶段外观漂亮、无农药污染、与外界虫害、鸟类、恶劣天气环境隔离,生产的水果营养价值更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标记说明:1、左侧面,2、右侧面,3、前侧面,4、后侧面,5、滑轨,6、滑杆,7、翻板,8、封口装置,9、吸盘,10、连杆,11、凹形槽,12、收口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图1,给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用来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水果套袋,包括顶部开口的箱体,其四周分别为左侧面1、右侧面2、前侧面3、后侧面4,箱体左侧面1与右侧面2的顶部分别设置有滑轨,箱体后侧面4顶部连接有翻板7,箱体的前侧面3顶部设置有滑杆6,滑杆6沿两滑轨向翻板7方向做反复运动;在后侧面4上部两侧各设置一封口装置,封口装置为常规的打钉器。

在前后侧面4上分别设置有孔,每个孔处设置有吸盘,用于吸附箱体内的袋子。在前侧面的吸盘可以前后活动,在后侧面的吸盘是与前侧面上的吸盘相对并固定在后侧面的内壁上。

在前侧面3外壁上设置有连接吸盘9的连杆10,用于推动吸盘9在箱体内运动。

在翻板7中间设置有2-5mm宽的凹形槽11,该凹形槽垂直于翻板的长度方向,开口朝向箱体方向,便于翻板闭合时将水果顶端的柄露出。

两滑轨上分别设置有收口装置12,所述收口装置为楔形,用于封装袋子两端。

箱体为开口宽于箱底的梯形结构,即内部结构更接近苹果的外形,上大下小,这样的结构不仅减少材料的使用,也可以确保袋体在箱体中不脱落。

翻板7与后侧面4之间通过铰链连接,可以采用合页等部件。

本发明的滑杆6、连杆10均可以通过气动装置控制,吸盘9可以通过设置 电磁体或气动原理来实现吸盘9对袋体的吸附,箱体采用的材质为常规的轻便材质。

为便于种植人员手持方便,可以在箱体底部外设置杆体,方便举起套袋装置靠近水果。

本发明提供的套袋装置的具体使用过程为:在箱体内事先装入袋体,袋子的开口方向和箱体开口方向一致,将套袋装置置于水果下方,此时推动带有吸盘9的连杆10向另一吸盘移动,在两个吸盘的作用下袋体被吸附并打开,水果完全进入袋体中,按下收口装置12将袋子两端向内折压,之后向箱体开口方向关闭翻板7,使得水果顶端的柄深入凹形槽11内并露出,并将袋子开口处向下密封,推动滑杆6向翻板7方向滑动直到滑杆6与翻板7靠近,此时按下后侧面4上的封口装置8,将袋体的开口两端打钉密封。

根据此使用方法,循环放入袋体,依次进行套袋工作,本发明采用的袋体为纸袋,箱体的尺寸以能容纳正常成熟的水果单体为准。

采用本发明提供的装置,可以提高套袋效率,平均6-7秒套一个袋子,极大的提高的工作效率,该装置可以用在需要进行套袋技术的水果种植中,如苹果、梨、桃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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