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蝗虫驱除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41246阅读:458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蝗虫驱除剂。

背景技术:
我国北方草原区有可利用天然草原具有丰富的草原资源,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饲料来源。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对草原的有效保护,草原资源受到破坏,生态功能降低,草原生物灾害频发,特别是以草原蝗虫为主的生物灾害发生最为严重。近年来,草原蝗虫年危害面积扩大,严重危害面积上升。多年来大面积应用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防治草原蝗虫,农药残留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已日趋严重,因此推广应用生物农药有利于保护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蝗虫驱除剂,无污染,无副作用,防止蝗虫虫害效果好。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蝗虫驱除剂,包括互花米草、梧桐叶、牛黄、水兰、藨草。按重量包括40-45份互花米草、20-25份梧桐叶、10-15份牛黄、7-11份水兰、20-25份藨草。所述的制作工艺包括以下步骤:(1)将互花米草、梧桐叶、牛黄、水兰、藨草混合进行微粉碎,并用20目的筛网进行过筛,弃掉粗大原料形成原料;(2)将上述原料加入10-16份蒸馏水热至80-85℃,然后加入0.0005份的甘露聚糖酶进行第一次酶解,此过程中温度维持在80-85℃,持续时间3小时,得到第一次酶解液;(3)将第一次酶解液加入碱液将PH值调至8.0-8.5,降温至50℃,加入0.0015份的木聚糖酶进行第二次酶解,此过程中温度维持在80-85℃,得到第二次酶解液。所述的步骤3中的碱液为氢氧化钠。本发明通过将互花米草、梧桐叶、牛黄、水兰、藨草按比例混合,并进行两次酶解,其酶解液对蝗虫具有良好的驱除效果,蝗虫对本申请的药剂具有敏感抵触的行为,通过实验得出其蝗虫的驱除率能在85%左右,并且无毒无副作用,适合广大北方地区使用。具体实施方式本发明所述的实例是对本发明的说明而不能限制本发明,在与本发明相当的含义和范围内的任何改变和调整,都应认为是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实施例1:(1)按重量计算,将45份互花米草、20份梧桐叶、10份牛黄、7份水兰、20份藨草混合进行微粉碎,并用20目的筛网进行过筛,弃掉粗大原料形成原料;(2)将上述原料加入12份蒸馏水热至85℃,然后加入0.0005份的甘露聚糖酶进行第一次酶解,此过程中温度维持在80-85℃,持续时间3小时,得到第一次酶解液;(3)将第一次酶解液加入氢氧化钠将PH值调至8.0-8.5,降温至50℃,加入0.0015份的木聚糖酶进行第二次酶解,此过程中温度维持在80-85℃,得到第二次酶解液。实施例2:方法与是实施例1相同,不同在于按45份互花米草、25份梧桐叶、14份牛黄、9份水兰、24份藨草混合进行微粉碎。实施例3:方法与是实施例1相同,不同在于按43份互花米草、23份梧桐叶、13份牛黄、11份水兰、23份藨草混合进行微粉碎。对比实施例1:45份互花米草、20份梧桐叶、10份牛黄、20份藨草混合进行微粉碎,并用20目的筛网进行过筛,弃掉粗大原料形成原料;将上述原料加入10-16份蒸馏水热至80-85℃,均匀搅拌,得提取液。对比实施例2:按重量计算,将20份梧桐叶、10份牛黄、7份水兰、20份藨草混合进行微粉碎,并用20目的筛网进行过筛,弃掉粗大原料形成原料;(2)将上述原料加入12份蒸馏水热至85℃,然后加入0.0005份的甘露聚糖酶进行第一次酶解,此过程中温度维持在80-85℃,持续时间3小时,得到第一次酶解液;(3)将第一次酶解液加入氢氧化钠将PH值调至8.0-8.5,降温至50℃,加入0.0015份的木聚糖酶进行第二次酶解,此过程中温度维持在80-85℃,得到第二次酶解液。试验地为天然草原,面积3000亩。草原类型为暖性灌草丛类,平均高度11cm,盖度84%,地形为坡地,坡度为25度。供试草原蝗虫多为3龄前期。本试验共设5个处理区和1个对照区,每个处理区3次重复。每个处理区均用纱网围成长2m、宽2m、高1m即面积为4㎡的封闭小区。利用捕虫网随机捕捉供试蝗蝻投入试验区内,每个处理区蝗虫总数为60头,即每15头/㎡,试验方法选择无风天气,利用手动小型喷雾器对每个处理区分别喷药,当天全部完成喷药作业。喷药后3、7、15、分别对各处理区进行样框调查,每个处理区用五点取样法进行样框调查,计算平均虫口密度,并记录数据,数据计算与处理计算虫口减退率,以空白对照处理区虫口增减率计算校正防效,计算公式如下活虫减退率%试验结果与分析试验结果表明,实施例1-3对蝗虫进行防治效果好,驱虫效果快,且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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