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草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6553阅读:280来源:国知局
割草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电动园林工具,特别涉及一种割草机。
背景技术
:割草机是一种常见的园林工具,一般包括一个切割件及切割马达。切割马达驱动切割件转动,从而对草进行切割。对大面积的草地进行处理,则需要大功率的割草机。在需要提升割草机的功率时,首先需要增加切割马达的输出功率,而切割马达的输出功率与马达的体积正相关。因此,提升割草机功率需使用体积更大的切割马达,这会增大割草机的体积。同时,为提升切割效果,还需要增加切割件的直径,这将使得割草机的体积进一步增大。因此,现有割草机的体积功率比较高。在功率一定的情况下,割草机的体积无法进一步做小,从而不适用于需要频繁移动的场合。技术实现要素: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割草机体积功率比较高的问题,提供一种能有效降低体积功率比的割草机。一种割草机,包括:壳体;切割马达,安装于所述壳体,提供驱动力;多个切割件,由所述切割马达驱动以旋转执行割草工作;至少其中2个所述切割件的切割范围沿所述壳体的纵向有重叠部分,使得所述割草机的总输出功率与割草机的体积的比值大于等于6kW/m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的总输出功率与割草机的体积的比值大于等于7.5kW/m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的体积小于等于0.16m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的总输出功率大于等于1kW。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的总输出功率与割草机的质量的比值大于等于0.04kW/kg。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的总输出功率与割草机的质量的比值大于等于0.06kW/kg。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的质量小于等于23kg。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包括3个所述切割件,第一切割件和第二切割件设置在所述壳体的两侧,第三切割件设置在所述第一切割件和所述第二切割件之间,且设置在所述第一切割件和所述第二切割件的前侧。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还包括2个前轮,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三切割件的两侧。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包括3个所述切割件,第一切割件和第二切割件设置在所述壳体的两侧,第三切割件设置在所述第一切割件和所述第二切割件之间,且设置在所述第一切割件和所述第二切割件的后侧。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还包括1个前轮,设置在所述第一切割件和所述第二切割件之间。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包括多个切割马达,所述切割马达与所述切割件一一对应地连接。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割草机包括电池包,为割草机的工作提供电能。上述割草机,采用多个分立的切割件代替传统的单切割件。至少其中2个切割件的切割范围沿壳体的纵向有重叠部分,使得上述割草机的总输出功率与割草机的体积的比值大于等于6kW/m3。与传统的割草机相比,在功率相同时体积显著减小。因此,上述割草机可有效降低体积功率比,在所需输出功率一定时,可以将体积做的更小。附图说明图1是本发明的第一、四、七个实施例的割草机结构图;图2是本发明的第二、六个实施例的割草机结构图;图3是现有技术中割草机结构图;图4是本发明的第三个实施例的割草机结构图;图5是本发明的第五个实施例的割草机结构图;图6是本发明的第八个实施例的割草机结构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
技术领域
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一中的割草机1包括壳体2、切割件3及切割马达(图未示)。割草机1置于地面上,以垂直于地面的方向为垂直方向,以平行于割草机1前进方向的方向为割草机1的纵向,垂直于割草机1前进方向的方向为割草机1的横向。以图纸的上方为割草机1的右侧,图纸的下方为割草机1的左侧。切割马达(图未示)安装于壳体2,用于提供驱动力。切割件3为多个,且多个切割件3由切割马达驱动以旋转执行割草工作。在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包括电池包(图未示),为割草机1的工作提供电能。电池包可以为磷酸铁锂电池、锂电池等,并与切割马达电连接,从而为切割马达供能。在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包括多个切割马达,切割马达与切割件3一一对应地连接。通过多个切割马达分别驱动多个切割件3,可降低单个切割马达的功率,从而减小单个切割马达的体积。同时,多个切割马达可分布式安装在壳体2上,从而能有效利用壳体2的间隙及空间,使得壳体2内元件的排列更紧凑,进而减小割草机1的体积。至少其中两个切割件3的切割范围沿壳体2的纵向有重叠部分,使得割草机1的总输出功率与割草机1的体积的比值大于等于6kW/m3。具体在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总输出功率是单个切割马达输出功率之和。此外,割草机1可以是手推割草机.针对手推割草机,割草机1的体积指的是割草机1手柄折叠后的折叠体积。由于割草机1采用多个分立的切割件3代替传统的单切割件。与传统的割草机相比,在功率相同时体积显著减小。因此,割草机1可有效降低体积功率比。其中,下表1为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在不同功率要求下,且为不同体积时,功率与体积的比值。表1而对于传统的单切割件割草机,其体积通常为021m3,功率1.5KW,质量为25kg。功率体积比7.14kW/m3,功率质量比为0.06kW/kg。从表1可知,当割草机1的功率接近传统割草机时,其功率与体积比远大于传统割草机的功率与体积比。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总输出功率与割草机1的体积的比值大于等于7.5kW/m3。在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体积小于等于0.16m3。在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总输出功率大于等于1kW。其中,下表2为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在不同功率要求下,且为不同质量时,功率与质量的比值。表2从表2可知,当割草机1的功率接近传统割草机时,其功率与质量比远大于传统割草机的功率与质量比。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总输出功率与割草机1的质量的比值大于等于0.04kW/kg。在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总输出功率与割草机1的质量的比值大于等于0.06kW/kg。在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质量小于等于23kg。如图2所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割草机1包括:壳体2,具有平行于割草机1的前进方向的纵向,以及平行于工作平面且垂直于割草机1的前进方向的横向;切割马达(图未示),安装于壳体2,提供驱动力;割草机1还包括至少3个切割件3,切割件3由切割马达驱动以旋转执行割草工作,至少其中2个切割件的切割范围沿壳体2的纵向有重叠部分,壳体2的纵向尺寸L与横向尺寸W的比值小于1.5。切割马达收容于壳体2,驱动切割件3绕垂直轴旋转,执行割草工作。壳体2的纵向尺寸L为壳体2的前端至壳体2的后端之间的尺寸,壳体2的横向尺寸W为壳体2的左端至壳体2的右端之间的尺寸。图3是现有技术中割草机的结构图。割草机采用单个绕垂直轴旋转的切割件,在切割宽度一定的情况下,壳体的纵向尺寸远大于壳体的横向尺寸,使得割草机体积庞大,机身笨重,操作费力。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包括3个切割件,切割件3总的切割宽度与图3中单个切割件的切割宽度相同,各切割件的切割直径d远小于切割宽度D。本实施例中,3个切割件的切割范围沿壳体2的纵向有重叠部分,使得切割件3总的切割范围沿壳体2纵向的尺寸l远小于切割宽度D。从而使得壳体2在纵向上能够获得紧凑的结构,减小壳体2的体积,减轻割草机1的重量。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包括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第三切割件303,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设置在壳体2的两侧,第三切割件30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之间,且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的前侧。本实施例中,各切割件具有相同的切割直径d。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关于纵轴线X-X对称设置在壳体2两侧,具体的,第一切割件301设置在壳体2右侧,第二切割件302设置在壳体2左侧。第三切割件303设置在纵轴线X-X上,切割直径d略大于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切割范围的间距Δw。切割宽度D为第一切割件301切割范围的右端至第二切割件302切割范围的左端之间的距离。各切割件的切割直径d略大于切割宽度D的1/3。第三切割件30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的前侧,第三切割件303在纵轴线X-X上越靠近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各切割件总的切割范围沿壳体2纵向的尺寸l就越小。由于各切割件位于同一工作平面,第三切割303件的旋转中心至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的旋转中心的距离d1必须大于第三切割件303的切割半径与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的切割半径之和,以保证各切割件在工作过程中不相互干涉,保证割草机1的安全性。在d1达到最小值的情况下,第三切割件303的旋转中心与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的旋转中心沿壳体2纵向的距离d2达到最小值,即各切割件总的切割范围沿壳体2纵向的尺寸l达到最小值。本实施例中,该最小值小于切割宽度D的2/3。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包括2个前轮,分别设置在第三切割件303的两侧。如图2所示,割草机1包括第一前轮19和第二前轮21,对称设置在第三切割件303的两侧。具体的,第一前轮19位于第三切割件303的右侧、第一切割件301的前侧,在不与第一切割件301发生干涉的前提下,紧靠第一切割件301设置。第二前轮21位于第三切割件303的左侧、第二切割件302的前侧,在不与第二切割件302发生干涉的前提下,紧靠第二切割件302设置。前轮的设置使得壳体2能够进一步获得紧凑的结构。本实施例中,采用切割直径d为190mm的切割件3,并使得割草机1的切割宽度D为560mm,壳体2的横向尺寸W不小于560mm,本实施例中,将壳体2的横向尺寸W设置为580mm。本实施例中,d1的范围为190-394mm,具体的,将d1的值设置为220mm;d2的范围为43-348mm,具体的,d2的值被设置为119mm;切割范围沿壳体2纵向的尺寸l的范围为235-538mm,具体的,l的值被设置为309mm;壳体2的纵向尺寸L的范围为567-870mm,具体的,L的值为639mm;因此,壳体2的纵向尺寸L与壳体2的横向尺寸W的比值在0.98-1.5之间,具体的,L/W的值为1.10。表3列出了本实施例中其他几组参数值。本实施例中,壳体2在纵向上具有紧凑的结构,减小了割草机1的体积,减轻了割草机1的重量,使得用户操作省力。表3d(mm)d1(mm)d2(mm)D(mm)l(mm)L(mm)W(mm)L/W一组1902141035602935805801二组1902541745603646965801.2三组1903943485605388705801.5如图4所示,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的割草机1的结构与第二实施例的主要结构基本一致,差异在于,第三切割件303的切割直径d’小于第一切割件301和/或第二切割件302的切割直径d”。在保持切割宽度D不变的情况下,减小第三切割件303的切割直径d’,相应增大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的切割直径d”。具体的,将第三切割件303的切割直径d’设置为150mm,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的切割直径d”设置为210mm;d1的范围为180-385mm,具体的,将d1的值设置为212mm;d2的范围为42-342mm,具体的,d2的值被设置为119mm;切割范围沿壳体2纵向的尺寸l的范围为221-522mm,具体的,l的值被设置为299mm;壳体2的纵向尺寸L的范围为545-870mm,具体的,L的值为621mm;壳体2的横向尺寸W为580mm;因此,壳体2的纵向尺寸L与壳体2的横向尺寸W的比值在0.94-1.5之间,具体的,L/W的值为1.07。表4列出了本实施例中其他几组参数值。使第三切割件303的切割直径d’小于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的切割直径d”,能够进一步减小切割范围沿壳体2纵向的尺寸l,使壳体2结构更紧凑,割草机1体积更小,重量更轻,用户操作更省力。表4如图1所示,在本发明的第四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结构与第二实施例的主要结构基本一致,差异在于,割草机1包括3个切割件3,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设置在壳体2的两侧,第三切割件30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之间,且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的后侧。如图1所示,第三切割件30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的后侧,第三切割件303在纵轴线X-X上越靠近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各切割件总的切割范围沿壳体纵向的尺寸l就越小。由于各切割件位于同一工作平面,第三切割件303的旋转中心至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的旋转中心的距离d3必须大于第三切割件303的切割半径与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的切割半径之和,以保证各切割件在工作过程中不相互干涉,保证割草机1的安全性。在d3达到最小值的情况下,第三切割件303的旋转中心与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的旋转中心沿壳体2纵向的距离d4达到最小值,即各切割件总的切割范围沿壳体纵向的尺寸l达到最小值。本实施例中,该最小值小于切割宽度D的2/3。本实施例中,第三切割件30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的后侧,具体的,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与后轮组件之间形成的收容空间内,与第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相比,切割范围的前端与壳体后端的距离得到了减小,从而使得壳体2的纵向尺寸L得到了减小。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包括1个前轮2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之间。如图1所示,前轮2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之间、第三切割件303前侧,在不与第三切割件303发生干涉的前提下,紧靠第三切割件303设置。将前轮2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和第三切割件303形成的收容空间内,使得壳体2具有紧凑的结构,进一步减小壳体2沿纵向的尺寸。本实施例中,采用切割直径d为190mm的切割件3,并使得割草机1的切割宽度D为560mm,壳体2的横向尺寸W不小于560mm,本实施例中,将壳体2的横向尺寸W设置为580mm。本实施例中,d3的范围为190-479mm,具体的,将d3的值设置为220mm;d4的范围为43-442mm,具体的,d4的值被设置为119mm;切割范围沿壳体纵向的尺寸l的范围为235-634mm,具体的,l的值被设置为309mm;壳体2的纵向尺寸L的范围为492-870mm,具体的,L的值为515mm;因此,壳体2的纵向尺寸L与壳体2的横向尺寸W的比值在0.85-1.5之间,具体的,L/W的值为0.89。表5列出了本实施例中其他几组参数值。与第一实施例相比,本实施例中,切割件3的设置在保证切割件3与壳体2上的其他部分,如前轮23和后轮组件等,不发生干涉的同时,大大地减小了壳体2的纵向尺寸L,从而减小了壳体2纵向尺寸L与横向尺寸W的比值,实现了壳体2纵向尺寸L与横向尺寸W的比值小于1。割草机1的壳体2具有更加紧凑的结构,使得割草机1体积更小,重量更轻,用户操作更省力。表5d(mm)d3(mm)d4(mm)D(mm)l(mm)L(mm)W(mm)L/W一组1902231245603165225800.9二组1902551755603675805801三组1903462925604846965801.2如图5所示,本发明的第五实施例的割草机1的结构与第四实施例的主要结构基本一致,差异在于,第三切割件303的切割直径小于第一切割件301和/或第二切割件302的切割直径。在保持切割宽度D不变的情况下,减小第三切割件303的切割直径,相应增大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的切割直径。具体的,将第三切割件303的切割直径d’设置为150mm,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的切割直径d”设置为210mm;d3的范围为180-508mm,具体的,将d3的值设置为212mm;d4的范围为41-477mm,具体的,d4的值被设置为119mm;切割范围沿壳体2纵向的尺寸l的范围为221-656mm,具体的,l的值被设置为299mm;壳体2的纵向尺寸L的范围为484-870mm,具体的,L的值为513mm;壳体2的横向尺寸W为580mm;因此,壳体2的纵向尺寸与壳体2的横向尺寸的比值在0.83-1.5之间,具体的,L/W的值为0.88。表6列出了本实施例中其他几组参数值。使第三切割件303的切割直径小于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的切割直径,能够进一步减小切割范围沿壳体2纵向的尺寸l,使壳体2结构更紧凑,割草机1体积更小,重量更轻,用户操作更省力。表6d’(mm)d”(mm)d1(mm)d2(mm)D(mm)l(mm)L(mm)W(mm)L/W一组1502102171275603065225800.9二组1502102551865603655805801三组1502103442985604756965801.2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结构与第二实施例的主要结构基本一致,差异在于,割草机1包括至少3个切割马达,切割马达与切割件3一一对应地连接。具体的,割草机1包括3个切割马达,分别驱动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和第三切割件303。与图3中的切割件相比,本实施例中,各切割件的切割直径小,驱动各切割件所需的输出功率小,因此,当各切割件使用独立的切割马达驱动时,各切割马达的体积小、重量轻。本实施中,3个切割马达的总重量小于使用单个切割马达驱动切割件时切割马达的重量,因此,割草机1的重量得到了减小。此外,本实施例中,驱动各切割件的切割马达的输出功率小,因此成本低,3个切割马达的总成本低于使用单个切割马达驱动切割件时切割马达的成本,因此采用独立的切割马达驱动切割件时,能够降低割草机1的成本。如图2,本发明的第六实施例中,割草机1包括:壳体2、轮组,安装于壳体2的底盘上,包括前轮和后轮;切割马达(图未示),安装于壳体2,提供驱动力;至少3个切割件3,由切割马达驱动以旋转执行割草工作;切割件3交错排列,切割件3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的距离Δd不超过100mm。本实施例中,前轮至少部分位于切割件3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之后,具体的,前轮的前端超过切割件3切割范围的最前端的距离不大于80mm。壳体2的底盘上安装有切割件3和轮组。切割件3由收容于壳体2的切割马达驱动,以旋转执行割草工作。轮组包括前轮,安装在壳体2的前部。前轮越靠近切割件3设置,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之间的距离Δd就越小。当割草机1遇到墙体、角落等边缘时,割草机1将达到极限切割位置,割草机1的切割范围因切割件3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之间的距离Δd而受到限制,切割件3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之间的距离Δd越小,割草机1的切割范围就越靠近边缘,对靠近边缘的草的切割效果就越好。在采用单个切割件的割草机中,例如图3所示的割草机,为避免前轮与切割件发生干涉,前轮的安装位置与切割件的切割范围之间的距离受到限制,导致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的最前端之间的距离过大,当割草机切割边角时,切割效果差。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包括3个切割件,切割件3在壳体2上交错排列,使得前轮能够靠近切割件3设置,具体的,切割件3前后交错排列,在切割范围的前部形成能够至少部分收容前轮的空间,即前轮至少部分位于切割件3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之后。本实施例中,割草机包括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和第三切割件303,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设置在壳体2两侧,第三切割件30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之间,且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的前侧;割草机1包括2个前轮,分别设置在第三切割件303的两侧。如图2所示,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关于纵轴线X-X对称设置在壳体2两侧,具体的,第一切割件301设置在壳体2的右侧,第二切割件302设置在壳体2的左侧。第三切割件303设置在纵轴线X-X上,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的前侧,第三切割件303切割范围的最前端即割草机1切割范围的最前端。第一前轮19设置在第三切割件303的右侧、第一切割件301的前侧,在不与第一切割件301发生干涉的前提下,紧靠第一切割件301设置。第二前轮21设置在第三切割件303的左侧、第二切割件302的前侧,在不与第二切割件302发生干涉的前提下,紧靠第二切割件302设置。本实施例中,前轮为万向轮,第一前轮的枢转中心A1和第二前轮的枢转中心A2的安装位置不超过切割范围的最前端,割草机1在前进状态下,前轮部分位于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之后,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的距离Δd不超过100mm。本实施例中,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的距离Δd可以为60mm,45mm,35mm或26mm,具体的,本实施例中,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的距离Δd为26mm。割草机1在前进状态下,前轮的前端超过切割范围的最前端的距离不超过80mm。本实施例中,前轮的前端超过切割范围的最前端的距离可以为40mm,30mm,25mm或18mm,具体的,本实施例中,前轮的前端超过切割范围的最前端的距离为18mm。因此,当割草机1遇到墙体、角落等边缘时,能够切割到距离边角很近的草,使得割草机1能够有效的切割到边。如图1,在本发明的第七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结构与第六实施例中的主要结构基本一致,差异在于,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设置在壳体2两侧,第三切割件30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之间,且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的后侧;割草机1包括1个前轮2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之间。如图1所示,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关于纵轴线X-X对称设置在壳体2两侧,具体的,第一切割件301设置在壳体2的右侧,第二切割件302设置在壳体2的左侧。第三切割件303设置在纵轴线X-X上,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的后侧。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切割范围的最前端共同构成了割草机1切割范围的最前端。前轮23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与第二切割件302之间、第三切割件303前侧,在不与第三切割件303发生干涉的前提下,紧靠第三切割件303设置。本实施例中,通过适当增大第三切割件303与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之间的距离,可使前轮23大体上位于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和第三切割件303形成的收容空间内。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之间的距离Δd能够进一步减小。本实施例中,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之间的距离Δd可以为60mm,30mm,25mm或22mm,具体的,本实施例中,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之间的距离Δd为22mm。割草机1在前进状态下,前轮的前端超过切割范围的最前端的距离可以为40mm,25mm,20mm或15mm,具体的,本实施例中,割草机1在前进状态下,前轮的前端超过切割范围的最前端的距离为15mm。当割草机1遇到边缘时,例如遇到墙体时,割草机1的最前端与墙体发生接触,割草机1达到极限切割位置,此时,第一切割件301、第二切割件302能够切割到距离墙体22mm左右处的草,对靠近边缘的草的切割效果好。本实施例中,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切割范围的最前端共同构成割草机1切割范围的最前端,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均能够切割到靠近边缘的草,相比于第六实施例中,仅第三切割件303能够切割到靠近边缘的草,本实施例中切割件3在边缘附近的切割范围更大,对靠近边缘的草切割效果更好,割草机1能够更好的切割到边。如图6,本发明的第八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结构与第六实施例中的主要结构基本一致,差异在于,割草机1包括1个前轮25,设置在第一切割件301和第二切割件302的后侧。前轮25的前端不超过切割件3切割范围的最前端。如图6所示,前轮25设置在切割件3的后侧,设置在纵轴线X-X上。前轮25位于切割件3的后侧,使得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的距离不受前轮25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小了切割件3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之间的距离。本实施例中,切割件3切割范围的最前端与割草机1的最前端之间的距离Δd为20mm。与第六实施例和第七实施例中的割草机1的结构相比,前轮25设置在切割件3的后侧,不会因前轮25与切割件3的距离太近而导致前轮25压过的草无法被切割件3切割的问题,切割效果好。本实施例中,通过适当增加割草机1后部的配重,使得割草机1能够稳定地行驶和工作。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中,割草机1的结构与第七实施例中的主要结构基本一致,差异在于,前轮非万向轮,在枢转中心的位置不变的情况下,前轮后侧与第三切割件303切割范围的最前端的距离增大,能够减小前轮压草的影响。上述割草机1,采用多个分立的切割件3代替传统的单切割件。至少其中2个切割件3的切割范围沿壳体2的纵向有重叠部分,使得上述割草机1的总输出功率与割草机1的体积的比值大于等于6kW/m3。与传统的割草机相比,在功率相同时体积显著减小。因此,割草机1可有效降低体积功率比,在所需输出功率一定时,可以将体积做的更小。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当前第1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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