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温室大棚用控温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5354阅读:1921来源:国知局
一种温室大棚用控温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温室大棚控温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温室大棚用控温系统。



背景技术:

设施农业生产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而且温室环境相对封闭,不利于人员长时间操作,大棚为主体的设施农业生产环境更为恶劣。

传统的温室大棚,不可控制大棚内的实时温度,不能使其实时温度始终在植物生长最佳温度区间内,不能制造出适合农作物生长的最佳温度环境,不利于大棚内植物的生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温室大棚用控温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温室大棚用控温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温室大棚用控温系统,包括控制器、微处理器、数据比对模块、若干个等距离设置在大棚内的温度传感器以及温度调节器,所述控制器与数据比对模块双向连接,所述数据比对模块的输入端与温度传感器的输出端连接,所述控制器的其中一个输出端与显示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控制器的另一个输出端通过网络通信模块与云服务器信号连接。

所述数据比对模块的输出端通过反馈模块与微处理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微处理器的两个输出端分别与温度调节器以及显示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微处理器的信号输出端通过网络通信模块与云服务器实现信号连接。

优选的,所述网络通信模块为GPRS通信模块。

优选的,所述控制器、微处理器以及温度传感器的输入端分别与电源模块的三个输出端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温室大棚用控温系统,通过控制器、数据比对模块、反馈模块、微处理器、若干个等距离设置在大棚内的温度传感器以及温度调节器的配合,可控制大棚内的实时温度,使其实时温度始终在植物生长最佳温度区间内,来制造出适合农作物生长的最佳温度环境,有利于大棚内植物的生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系统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温室大棚用控温系统,包括控制器、微处理器、数据比对模块、若干个等距离设置在大棚内的温度传感器以及温度调节器,控制器与数据比对模块双向连接,数据比对模块的输入端与温度传感器的输出端连接,控制器的其中一个输出端与显示器的输入端连接,控制器的另一个输出端通过网络通信模块与云服务器信号连接。

数据比对模块的输出端通过反馈模块与微处理器的输入端连接,微处理器的两个输出端分别与温度调节器以及显示器的输入端连接,微处理器的信号输出端通过网络通信模块与云服务器实现信号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网络通信模块为GPRS通信模块;控制器、微处理器以及温度传感器的输入端分别与电源模块的三个输出端连接,该电源模块可为开关电源,电源模块为该控温系统内的用电器执行电力供应。

本实用新型使用前,通过控制器将大棚内温度的合格数据区间发送至数据比对模块中,作为数据比对的比对区间。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通过若干个等距离设置在大棚内的温度传感器对大棚内各处的温度进行实时采集,采集后的温度数据发送至数据比对模块中与预设的比对区间进行比对,若比对后显示实时采集所得大棚内各处的温度数据均在预设的比对区间内,则表明大棚内各处的温度正常,并通过控制器驱动显示器进行数据显示,同时将实时采集所得各项数据通过网络通信模块上传至云服务器中进行数据存储,使用者可通过接入GPRS网络的手机,从云服务器中调取存储的温度数据,从而方便使用者知晓大棚内的温度情况。

若比对后显示实时采集所得大棚内各处温度数据的其中一处或多处温度数据不在预设的比对区间内,即实时采集所得大棚内各处温度数据的其中一处或多处温度数据大于比对区间内的最大阈值或小于比对区间内的最小阈值时,通过反馈模块将比对后,实时采集所得大棚内各处温度数据的其中一处或多处温度数据不合格的信息发送至微处理器中,微处理器驱动显示器进行数据显示的同时,微处理器驱动温度调节器进行温度调节,同时将实时采集所得温度数据通过网络通信模块上传至云服务器中进行数据存储,使用者可通过接入GPRS网络的手机,从云服务器中调取存储的温度数据,从而方便使用者知晓大棚内的温度情况。

综上所述:该温室大棚用控温系统,通过控制器、数据比对模块、反馈模块、微处理器、若干个等距离设置在大棚内的温度传感器以及温度调节器的配合,可控制大棚内的实时温度,使其实时温度始终在植物生长最佳温度区间内,来制造出适合农作物生长的最佳温度环境,有利于大棚内植物的生长。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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